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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主義」不是洪水猛獸,而是社會進步的動力和現代文明的基礎

2024-01-23文化

長期以來,我們的言語體系裏,「個人主義」都是一個負面貶義的詞匯。這個詞被有意無意的與自私自利、利己主義劃上等號。但實際上這是一種誤解或扭曲,「個人主義」本身並不帶有褒貶,只是社會組織與個體之間相處的方式;而且,從近現代史來看,正是個人主義的傳播和套用促進了社會的進步,奠定了現代文明的基礎。

要評判「個人主義」,首先要正確認識它的基本定義。「個人主義」是把每個人當作一個獨立的個體來尊重,在個體自身的範圍內,承認他的存在、興趣、愛好、利益、追求是至高無上的觀點。

「個人主義」與「集體主義」是相反的概念。「個人主義」尊重個體,而「集體主義」則把個人當作「集體」的一部份。以「個人主義」為基礎,必然要求「人人平等」;依照「集體主義」,就會把個人當作社會的零件,是零件就會有主次之分,從而發展成嚴格的等級制度。

從文藝復興時期開始,個人主義充分發展,將個體從既有的規則和主導觀念、傳統約束中解放出來,使每個人都可以去嘗試、質疑、創造、追求做與眾不同的自己,社會生活變得豐富多樣,從而推動商業和生產發展,繼而改變社會秩序和政治規則,自由、平等、民主這些理念才能傳播、實踐並得以部份實作。同時,「地球是圓的」、「太陽中心說」這些離經叛道的觀點也有了發現、討論、驗證的土壤,進而推動科學進步,逐步推翻了中世紀的神權、君權。

當然,「個人主義」確實包括了自私自利的成分,一些人會走進擴充欲望、得到滿足、欲望提升的死迴圈,個人的陰暗面被釋放,並被其他人所憎惡。但「個人主義」這種負面作用,不能掩蓋其進步的本質。因為,每個人、每個階層都從「」個人主義」促進的社會進步中獲益,人們之所以會憎惡,也是在進步後生存標準提高帶來的差距讓一部份人得不到滿足,這種憎惡本身也是「個人主義」的體現。

總之,已經二十一世紀了,應該徹底為「個人主義」正名並予以全面的理解、運用,激發每個人的聰明才智,推動社會進步並讓每個人都享受這種進步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