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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劍雄:【中國移民史】發凡

2023-12-12文化

多卷本【中國移民史】在去年被批準為國家社會科學基金資助計畫,已於今年開始撰寫。我們希望能將它寫成一部比較全面、系統地反映從有文字記載以來至本世紀上半葉在中國境內的移民歷史的著作,填補至今還存在的空白。我們也希望這一計畫成為業師譚季龍(其驤)先生的研究成果的繼續,以此實作他的夙願。

根據司馬遷的記載,傳說中的黃帝「東至於海,登丸山,及岱宗。西至於空桐,登雞頭。南至於江,登熊、湘。北逐葷粥,合符釜山,而邑於涿鹿之阿。遷徙往來無常處,以師兵為營衛」。盡管這不一定是確切的歷史事實,但多少反映了中國早期歷史的一個側面——即使是處於統治地位的部落及其領袖,為了對付同類和自然的挑戰,求得生存和發展,也得經常進行長距離的遷移。我們完全有理由這樣說:中國的歷史是同中國人口的遷移史同時開始的。

幾千年來,正是由於人口不斷地遷移流動,才使不同的部族、民族透過交往、爭鬥、分化、合並,彼此的關系越來越密切,融合越來越鞏固。從這一意義上說,沒有中國歷史上的人口遷移,就沒有今天這五十六個民族組成的中華民族大家庭,也就沒有中國這個國家實體。

作為今天中國的主要民族漢族,在其形成和發展的過程中,吸收或融合了大量其他民族成分。自秦漢以來先後進入黃河流域的非漢民族,如匈奴、烏桓、鮮卑、羌、氐、羯、丁零、突厥、高麗、回紇、契丹、黨項、女真、蒙古、維吾爾、回、滿等族,有相當大一部份人成了漢族,有的整個民族都已經融入了漢族之中。隨著漢人的南遷,原來人數眾多、種族繁雜的夷、蠻、越、巴、僚、俚等族,有的已經完全消失,有的人數和聚居區已經大大縮小,這些民族的大批後裔已經成了漢族的一部份。不管這一過程的實作是透過什麽手段——和平的、流血的,也不管是出於什麽願望——自願的、被迫的,卻都離不開人口的遷移。無論是早期的華夏族或以後的漢族遷往其他民族居住的地區,還是其他民族遷入漢族地區,都為漢族的形成和發展壯大做出了貢獻。

中國的其他民族,其中大部份在其形成和發展的過程中也都有過多次遷徙;有的是近代才從境外遷入的,如北韓族、俄羅斯族和塔塔爾族。人口遷移對這些民族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還有一些民族,它們的活動範圍在歷史上雖然時有盈縮,但基本聚居區一直比較穩定,人口遷移對它們的作用同樣重要。如藏族的前身吐蕃雖然一直以青藏高原為基地,但在歷史上曾活動於今天的天山南北、隴山東西和川西高原,大量吐蕃人從雅魯藏布江畔遷至這些地區,同時也有不少漢族和其他民族的人口流入了青藏高原,有的就成了吐蕃族的一員。所以盡管存在程度上的差別,人口遷移對各民族的今天都曾經發揮了作用。

在生產力不發達的古代,由於傳播手段和媒介相當有限,文化的傳播離不開人口的流動。在早期,人幾乎是文化唯一的載體。例如在聲音的記錄、保存和傳輸的技術沒有出現之前,人口的遷移就是傳播語言的唯一手段。即使在文字記載和印刷技術相當普及以後,人依然是文化最忠實、最活躍的載體。今天中國的方言區就是長期人口遷移的結果,漢字的普及也是漢族人口遷居各地的結果,生產技術、風俗習慣、宗教信仰、學術流派、文學藝術、科學研究、行政制度等無不受到人口遷移的影響,甚至人們的衣食住行也隨著自身和周圍其他人的遷移而發生變化。

對落後地區的開發來說,人口的遷入不僅帶來了一定數量的人力——這在工具和技術落後的情況下起著決定性的作用,而且一般也帶來了比較先進的文化。長江中下遊從「地廣人稀」、「或火耕而水耨」的落後地區發展成為全國的經濟重心,四川盆地從赤地千裏、人煙斷絕重新恢復為天府之國,東北三省從清朝的封禁地成為中國的糧倉和重工業基地,台灣從令人裹足的煙瘴蠻荒之區變為富饒的寶島,都得益於千千萬萬外來移民及他們所帶來的文化和技術。即使對相對先進的地區而言,人口遷移也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進行著文化的交流和傳播。歷史上曾經或者至今還對中國人民起著重要作用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不少就是由外部世界傳來的,而來往的人口就是最有效的媒介。古代中國的四大發明也透過人口遷移成了人類的共同財富。

在古代中國這樣一個龐大的農業社會中,人口的流動和遷移有利於人口相對均衡、合理的分布,有利於緩和人地矛盾。在運輸條件和貯藏能力有限的條件下,人們只能就地或就近解決糧食供應。自然條件較好、經濟開發較早的地區,一般人口較稠密,生活水準較高,人口增長率也較穩定。但隨著人口的不斷增加,土地的開發會趨於極限,人均耕地必然減少。由於糧食的單位面積產量不可能隨之增加,必然導致糧食的短缺或價格的上漲,在自然災害發生或動亂爆發時,糧食矛盾就會更突出。在這種情況下,一部份人口會自覺不自覺地流向開發程度較低、地多人少的地區。這樣,遷出地區會因為人口有所減少而改善了生存條件,遷入地區則因人力的增加而促進了開發的行程,人口的分布比原來更為合理。以20世紀30年代與公元初相比,中國的人口已從六千多萬增加到了四億五千多萬。但就各地的人口密度而言,公元初時最稠密的太行山以東地區大致是70—100人/平方公裏,30年代是150—400人/平方公裏;而原來只有10—50人/平方公裏的長江三角洲以及不足1人/平方公裏的福建沿海,已經增加到了400人/平方公裏以上了。著名的璦琿—騰沖線實際是到20世紀二三十年代才形成的,因為東北的空白主要是19世紀後半葉開始為龐大的移民所迅速填補的。20世紀30年代的人口分布無疑要比公元初均衡合理得多,而這一變化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近兩千年來的無數次人口遷移。

人口遷移對提高人口素質起著積極作用。一方面,人口的流動有利於避免近親、同族間的通婚,或者僅僅在較小的人群、地域範圍內通婚,後者在閉塞的農業社會中本來是難於避免的。人口遷移為異族和異地間人口的通婚創造了條件。盡管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定量分析的結論,但大量事實已足以說明,這對於防止人口素質的退化、提高人口的素質是有益的。另一方面,人口遷移的過程往往也是優存劣汰的過程。特別是在早期的或者長距離的、動亂時期的遷移中,能夠到達終點並且生存繁衍下來的,往往是體力和智力上都占優勢的那一部份人。不可否認,人口遷移也傳播了疾病,有時還會造成嚴重的後果,如歷史上幾次大疫無疑與疫區的災民、饑民外流擴大了傳染範圍有關。但人口遷移同時也傳播了抵抗疾病的因素和方法,最終的結果還是積極的。

人口遷移對人口的文化素質的提高也是有利的。為了要在遷入地生存下來,移民不僅要保持和發揮原有的文化優勢,還必須吸收當地文化中的先進或有利的因素。因此,在新區定居的人口的文化水準、生產技能一般都會比在原地時要高。經常遷移的人口較少狹隘的地域觀念、鄉土觀念和保守思想,容易接受新思想、新觀念和新技術。浙江遂昌的客家人鐘氏家族中流傳著一首【遷流詩】:「人稟乾坤誌四方,任君隨處立常綱。年深異境猶吾境,身入他鄉即故鄉。」長期廝守在窮鄉僻壤、聽天由命的小農是絕對不會有這樣豁達、豪邁的氣度的。與中國傳統的農民相比,移民中畢竟要多一點兒開拓意識和冒險精神,這才能使一片片處女地,包括那些處於榛莽深菁、崇山峻嶺中的土地,先後得到開發。

城市的形成幾乎都是人口遷移的結果,無論是出於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還是社會的原因;而城市的急劇擴充套件也無不以外來人口的大規模遷入為前提。中國古代的政治中心或者依靠統治者的政治壓力強制遷入大批移民,或者以其優越的政治地位和繁華的生活條件吸引了外來人口。在全國性的政治中心,統治者更多采用強制移民的辦法,建都初期尤其如此。經濟中心則主要以其有利可圖的商業和提供多種謀生手段的手工業、服務業吸收移民,並以周圍就近移民為主。當然,城市的形成和發展有經濟、政治或地理環境等方面的原因,但人口始終是必不可少的條件,因而絕不能僅僅依靠本土原有人口的自然增殖。正因為如此,除了少數政治中心或軍事據點之外,城市的分布與規模同人口分布大致是一致的。直到19世紀後期西方列強侵入中國,現代工業在中國發軔之後,沿海一些大中城市的蓬勃興起還是離不開源源不斷的移民。以上海為例,近百年間人口增長約9倍,凈增近500萬,為世界城市人口史所罕見。到1950年,總人口中的85%是外地籍貫,其中江蘇、浙江兩省籍的占總人口74%,占全部外地籍人口的87%,而與上海毗鄰的蘇南、浙西地區正是全國人口最稠密、足以輸出大量移民的地方。

人口遷移對城市的作用不僅是提供人口,而且表現在以移民及其後裔為主的城市人口中形成的城市文化。透過人口的流動和遷移,城市文化的影響又擴大至各地。這一現象早在公元初就引起了學者的註意,【漢書·地理誌】在論述首都長安及其周圍的風俗時特別註意到了移民和流動人口的影響:「是故五方雜厝,風俗不純。其世家則好禮文,富人則商賈為利,豪傑則遊俠通奸。……又郡國輻湊,浮食者多,民去本就末……」盡管作者還沒有全面概括出這種文化現象的特征及其內在的含義,但已經反映了由於移民的多源和多元所形成的文化混雜和碰撞。實際上,這種混雜和碰撞不僅形成了重視商業、崇尚奢華、競爭攀比的風氣,也產生了標新立異、探索真理、追求進步、講求實效的意識。加上遷居城市的人口一般素質較高,使城市成為人才較密集、文化水準較高的地點。盡管程度不同,城市大多是全國性的或地區性的文化中心和先導,得風氣之先,代表著歷史發展的方向。

當然,人口遷移所發揮的作用和造成的影響,在不同的歷史時期、不同的地區以及不同民族、產業、文化、宗教的人口中是不同的。而且說到底,如同其他人口現象一樣,人口遷移也是自然和人類社會的復雜產物。我們並不試圖片面誇大人口遷移的作用,也不企圖離開自然和人類社會的具體條件來研究這一現象。但正因為如此,我們首先應該認真了解中國人口遷移的歷史,才能恰當地評價其意義和作用,進而發現其規律。以上幾點,只是就我們目前的認識所及歸納出來的;可以肯定,在我們的研究計畫完成之後將會自感膚淺。但在國內對人口遷移歷史還不夠重視而研究工作又相當薄弱的情況下,列舉出這些意義還是不無必要的。

面對著這樣一個浩繁的課題,我們不得不先對【中國移民史】的研究物件及其空間和時間範圍做出規定。

(一)本書論述的物件是移民,而不是一切人口遷移。

誠然,移民也是人口遷移,但並不是所有的人口遷移都屬於移民。關於移民的定義,國內外辭書中的解釋並不完全一致,一般都指從甲地遷至乙地,尤其指從甲國遷至乙國並且定居的人或人群。有的還更強調它的法律意義,如說明它與難民的關系。從我們對中國歷史上人口遷移特點的認識出發,同時考慮到實際可能,本書對移民的界定是:具有一定數量、一定距離、在遷入地居留了一定時間的移動人口。

中國歷史上發生過的人口遷移不勝列舉,遷移的人口數以千萬計,要把這些遷移物件都記錄下來並加以論述是絕對不可能的。即使我們能把見於記載的一切人口遷移都整理出來,對讀者來說也不是都有意義的,更難於從中了解這些遷移的型別和規律。例如現存的幾萬種家譜中幾乎都有該家族遷移過程的記載,要是我們不加分析取舍,統統羅列出來,除了使人眼花繚亂、應接不暇以外,是不能說明多少問題的。歷史上一些名人,如唐朝的大詩人李白,一生就有過多次遷移,算得上是個移民;由於是名人,或多或少有記載可考,但這些移民有沒有代表性?他們的遷移過程能不能反映當時移民的趨向呢?相反,遷移人口的主流,或者其中具有共同的目的、方向、路線、型別的那一部份人口,無不具有一定的數量。我們強調要有一定的數量,就是為了要在紛紜繁雜的遷移人口中選出有一定代表性、反映一定規律的那部份。

由於歷史上的人口遷移被記錄的只是少數,保留到今天的更少,近代以前的尤其如此,所以我們不能以直接記載為唯一標準。有的遷移型別有記載可考的只是個別事例,或者僅涉及相當少的個人,但如果有確切的史料或研究成果證明是「一定數量」中的一分子,具有代表性,那就還屬於本書界定的移民。另外,有些遷移過程雖然是以個人而不是以群體進行的,但在一段時期內卻是經常性的現象,如對某一地區開發之初的移民就具有這一特點,這自然也是本書的論述物件。

但我們只能用「一定」這樣的模糊概念,一則由於在原始資料有限的情況下,歷史上大多數遷移人口本來就無法做數量分析;二則由於情況復雜,決定遷移人口是否有代表性的數量也是難於定量的。不過考慮到史料的懸殊,我們對不同時期、地區、民族采用不同的標準;對早期的、邊遠地區的、非漢族的盡可能少遺漏,而對較後期的、中原地區的、漢族的則取數量較大的。

「一定數量」,主要是指遷移人口本身,但在特殊情況下,還要考慮到其後裔。在方誌或家譜中往往會見到這樣的記載:某地或某一家族成千上萬人口都出於某一位外地移民。對這種情況應該加以分析,因為有時並非事實,這些人口實際並非出於一姓一人;有時某地某姓這位移民正是當時遷移人口中的一員,於該地該姓雖屬個別,於全國或某一地區範圍而言卻並非特例。但如果確實是個別移民產生了巨大影響並繁衍了大量後裔的,也應該列入本書的論述。

與數量相比,距離大多是具體的,可以做數量分析。因為歷史人口遷移涉及的大多數地名今天還能大致復原,所以可以了解這些遷移的距離。問題是要規定多大的距離才夠得上「一定」的標準,顯然是相當困難的。盡管如此,這樣的規定還是必須的,因為從東門遷到西門、城裏搬到鄉下、甲村移往乙村、此縣徙居彼縣,這樣的遷移同樣是多得不計其數的,例如隨著家族人口的增加,居住區總要不斷擴大;婚姻嫁娶即使範圍有限,也不可能都在原地。如果不加必要的區別,真正有意義的人口遷移反而會湮沒在這隨時隨地都在進行的流動之中。

本書所指的「一定距離」,首先是指大的地理區域之間,例如黃河流域和長江流域之間、華北平原與關中平原之間、青藏高原與河西走廊之間等。其次是指省與省之間,即省際的關系。在省(布政使司、行省)沒有出現的歷史時期,即指一級政區如州、道、路等單位。再次是指範圍較大的二級政區如郡、府、州之間;或不同的地理小區域之間,如平原與丘陵、河谷與山區、大江河的此岸與彼岸等。總之,在考慮絕對距離的同時,必須用是否跨不同的地理區域或行政區域來加以衡量。

這些標準不能孤立地、絕對地看待,而應該進行綜合的、全面的分析。例如清代的台灣,從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至光緒十一年(1885年)這二百年間都是福建省的屬地,因此從福建向台灣的人口遷移不能列為「省際」遷移,絕對距離也不算遠。但誰也不會否認這一遷移的重要性及其移民特征。相反,有些省際遷移卻沒有超越同一地理區域,與鄰縣間的遷移並無二致,如太湖周圍的江蘇、浙江之間,華北平原上的河北、山東、河南之間,江淮平原上的江蘇、安徽之間,雲貴高原的雲南、貴州之間等。

之所以要規定「在遷入地居留了一定時間」,是因為在歷史上的人口遷移中,有相當一部份人並非以定居為目的,事實上也沒有在遷入地定居。例如自秦漢以來直到宋代,大多數平民都要承擔兵役或勞役,必須離家去邊疆、首都或其他地點服役若幹時間。這類遷移的人數不可謂不多,一次多達數十萬的屢見不鮮;距離也不可謂不遠,往往不下數千裏。但其中的絕大多數是定期返回的,而不是以定居為目的的,因此不能作為移民。另外,像到外地赴任的地方官、赴考或遊學的學者、流動經營的商人、派駐各地的軍隊、有期流放的罪犯、從事季節性工作的工匠或農民、逃荒或乞討而短期離鄉的災民等,盡管有數量大或距離遠的特點,也不能作為移民。當然,在這些物件中都包含了一部份真正的移民,因為其中有些人最終在遷入地或流動地定居了。但總的說來,這些人還是少數。

在判定遷移人口是否居留時,主要應根據實際,而不是根據名義、籍貫或戶籍所在。例如在不少朝代都有這樣的情況,一些官員早已在京城定居,但在原籍還有住宅地產,或者戶籍還在原籍,籍貫自然更未改變。實際上他們已經成為移民,不能因為他們與原籍名義上的關系就被當作流動的或臨時外遷的人口。又如明清的徽商,有的已經在揚州等地定居了幾代,但往往留有家屬或房產在原籍,有的戶口也留在原籍,有的不時回鄉省親掃墓。我們如果因為他們與原籍的這些關系或根據他們自報的籍貫就認為他們不符合移民的條件,那就完全是本末倒置了。還有一些遷移人口開始的確是候鳥型的,每年做季節性流動,但他們的主要生活時間和生活基礎已經不在原地了。對這些人,也應該實事求是地承認他們已在遷入地居留的事實。像18世紀以後遷往台灣的人口中,相當一部份並沒有立即定居。他們大多單身往台灣開墾耕作,在收獲後返回大陸,明年春耕前再去台灣。隨著開墾的成功和生活條件的改善,他們返回大陸的次數和時間逐漸減少,攜帶的家屬不斷增加,大多最終在台灣定居。類似的情況也發生在近代華北人口向東北的遷移過程中。

(二)本書所論述的空間範圍是歷史時期的中國。對歷史時期中國的地域範圍,學術界還沒有取得完全一致的看法。本書基本依據【中國歷史地圖集】的處理原則,即以18世紀50年代清朝完成統一之後、19世紀40年代帝國主義入侵以前的中國版圖為基礎。在此範圍內的移民,不論其屬於什麽民族,也不論其遷移於什麽政權,都應是本書論述的物件。但因主題與【中國歷史地圖集】不同,涉及的地域範圍也不可能一致,主要表現在以下兩方面:【圖集】要顯示中國在各歷史時期疆域政區的變化,而本書只是說明在中國範圍內各歷史時期的移民,因此凡是當時不存在移民,或者雖然存在但目前還無法查考的那部份政權或地區將不會涉及。限於史料及現有的研究成果,在多數歷史時期,本書不可能涉及整個中國;在早期,更只能以中原地區為主。【圖集】中的圖幅一般都以某一標準年代為準,只顯示該年的疆域形勢和政區建置。各個朝代至多有三幅總圖,即顯示其三個年代的情況。但疆域政區是經常發生變化的,移民也是隨時在進行的,本書所論述的移民大多並不是發生在與【圖集】所取標準年代相同的時間,涉及的疆域政區和地名就不一定與【圖集】一致。

對於中國與外國之間的移民,我們一般只論述其在中國的那一段。對其在境外部份只做簡要說明,而不一定追溯其起點或終點,也不論及這些移民對在境外的出發地或移居地的影響。做這一限制,首先是考慮到本書所規定的地域範圍,同時也基於兩項現實的因素:目前我們還沒有研究這類移民的境外部份的條件和能力,這一方面的研究成果已經不少。所以,像匈奴西遷離開蒙古高原以後,猶太人移民進入中國之前,東南各省的移民漂洋過海以後,就不屬於本書的基本內容了。

(三)本書所論述的時間範圍是從有確切的文字記載的歷史以來至20世紀前期。

中國古人類的歷史以百萬年計,目前至少可以追溯到元謀人的時代。可以肯定,在這漫長的歲月中,由於人類適應自然的生存能力還很有限,必然要經歷無數次的遷移,其中也必然有很多符合本書所界定的「移民」。但是這類史前的遷移或移民,一般只具有人類學方面的意義。而且在完全沒有文字記載的情況下,要復原並進而研究這些遷移活動,即便不是完全不可能,也是極其困難的。最新的考古成果已經使我們對七八千年前的人類活動有所了解。根據文化遺址的特征、分布和異同,我們也可以對某一系統或部族的人口的分布和遷移做出一些推斷。但由於沒有文字記載,很多重大的發展變化還無法解釋。例如浙江的河姆渡文化和上海的福泉山文化都存在著明顯的斷裂和退化的階段,但我們卻難以斷定是否發生過當地人口的滅絕或遷徙。所以,本書只能以有確切的文字記載的歷史為起點。

得到中國已知最早的文字——甲骨文證實的歷史始於商代,在這以前存在著一個漫長的傳說時代。我們不應該一概排斥傳說記載,因為透過這些傳說荒誕神秘的外衣,還是可以發現先民活動的軌跡,而且有的已經被新的考古發現所證實。對於漢族以外的大多數民族來說,由於本民族長期沒有文字,或者已經失傳,因此傳說時期要比漢族長得多,有的一直持續到近代。要研究涉及這些民族的移民活動時,傳說的挖掘、鑒別和運用將是不可或缺的。同樣,漢文史料中的有關記載也是必不可少的,至今仍是不少民族早期歷史的唯一記錄。如匈奴進入歐洲之前的遷移,南方一些民族由平原向山區的遷移過程,只能透過漢文史料來證實。

本書將下限斷在20世紀前期,而不是嚴格規定在1911年清朝結束或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這是因為考慮到移民活動有其自身的過程和規律,盡管它們必然受到人類社會變革的影響,卻不一定與政權的更叠或者時代的變化始終保持一致。如果一定要根據傳統的朝代體系或者通行的歷史分期來劃分,那麽必定會將一些實際上持續不斷的移民運動分割開來。例如自華北向東北的移民浪潮並沒有因為清朝的滅亡而減弱或者停止,也沒有與國民黨政權在大陸的存在相始終;對這次移民的論述既不能以1911年為限,也沒有必要硬拖到1949年。順便指出,在本書內部的分期中同樣如此,主要的根據也是重大移民運動本身的起訖。即便這樣,還可能存在一些「跨時代」的移民,免不了要做交叉論述。

移民和人口遷移的歷史長期受到學術界的重視,在國際上可以說是一門顯學,有關的各種研究久盛不衰,已經發表的專著、論文和資料相當可觀。如對中國向海外移民的歷史,特別是這些移民在僑居地的歷史,國外已做了大量調查和研究,出版了許多論著和資料。對中國內部移民的歷史,也不乏有見地、有分量的論文。在國內,盡管至今還沒有一部比較完備的中國移民史,但有關的論著也還不少,對一些地區或一些時期的移民史已做過比較深入的研究。近年來,對中國移民史的研究越來越引起了國內外學者們的重視和興趣,成果與日俱增,研究方法也令人耳目一新。在這種形勢下開始【中國移民史】的撰寫,我們既為同行的擴大和可以利用的成果的增加而振奮,也不能不正視面臨的挑戰,準備做出加倍的努力。正因為如此,我們從一開始就確定了這樣的目標:在時間和空間上填補空白的同時,在研究的深度和方法上應有所突破,超越前人。

在前階段的預備性研究中,我們註意到了這幾個方面:

(一)在中國歷史上存在著兩類移民:一是統治者運用官方的權力和財力加以引導、組織或者強制推行的,以及在社會的或自然的外力壓迫下大規模爆發的。一是下層民眾為了逃避天災人禍、維持生存、追求溫飽而自發進行的。前者不僅數量較大,遷移的時間和地點集中,而且移民中往往包括大批貴族、官吏、文人甚至帝王以及隨同的藝人、工匠、商人等,因而對遷入地的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各方面都會產生很大的影響,在史籍和其他文字資料中會留下較詳細的記載和反映。如西漢初的實關中和移民西北,西晉末永嘉之亂後的南遷,唐代安史之亂引起的南遷,北宋末靖康南渡,明初向南京、鳳陽、雲南和北京等地的移民,清代的湖廣填四川等,一向受到史家的重視,往往成為研究的重點。後者則是無組織的、零星的、緩慢的,遷移的物件大多是底層的農民或貧民,文化程度低,社會影響小,對移入地區不會產生急劇的、巨大的影響。這類移民大多不見於史籍的直接記載,數量更不易推斷。即使在一些地區存在著相當集中的移民,往往也只能在地方誌中留下一鱗半爪的痕跡。年代久遠者,甚至已經沒有片言只語可尋。但是這類移民幾乎隨時都在進行,由於持續時間長,累計的總數就很大。尤其是邊遠地區、山區和其他處女地的開發,大多是由這類移民進行的。例如,拿東漢永和五年(公元140年)的戶口數與西漢元始二年(公元2年)的相比,在總數下降的情況下,南方一些郡卻有很大振幅的增加,高的竟達400%—600%。顯然這已大大超過了當地人口的自然增長率,即使考慮到東漢時已有更多的土著人口納入了戶口登記,也可以肯定這些郡吸收了大量外來移民。又如根據對湖南益陽市現存900多種族譜統計的結果,當地人口的大部份是明代江西移民的後裔,其中又以洪武年間(1368—1398年)遷入者為最多。在湖北、安徽一些地區也有類似情況。以上這些影響很大的移民,一部份屬於前一類,盡管如此,在正史中卻很少直接記載;而大多數屬於後一類,或者兼而屬之,那就連當地的方誌中也往往找不到完整的記錄了。

當然,我們很難說哪一種移民的意義更重大些,甚至在不少情況下很難將二者加以區別;我們也不能說對前者的研究已經足夠了,但是對後者的復原和研究進行得實在太少卻是人所共知的事實。而如果不涉及並且深入研究這一類移民,我們的書就不可能成為名副其實的【中國移民史】。盡管由於史料的缺乏等實際的困難,我們充其量只能發現其中的一小部份,但這應該是我們努力的方向。

(二)以往對移民的研究一般都限於移民的遷移原因和方向,很少註意到移民的素質和數量,因此在考察移民對遷入地的影響及總結移民史的規律方面受到很大的局限。

考察一次移民運動,首先當然要復原它的過程——發動、遷移、定居。但僅僅復原其過程還不夠,必須進而探求其影響,特別是對遷入地的影響。移民對遷入地的影響一般取決於四方面的因素:遷出地的文化(廣義的)水準、移民的數量、移民的素質以及遷入地的條件。由於遷出地的文化、經濟條件一般都比較好,而遷入地大多相對落後、人口稀少、土地充足,移民的素質就成為最重要的因素。大量歷史事實證明:只有掌握了較高的文化和技能、有一定的傳播和組織能力、又有足夠的政治和經濟地位的移民或移民集團,才能迅速、有效地傳播先進的文化,促進遷入地區的發展。因此不能否定,統治階級中的傑出人物、知識分子及行政官員所起的作用,遠遠勝過文化水準低、組織能力差的大批自發、分散的底層移民。

西漢元狩四年(前119年),從黃河下遊的關東地區向西北的河套平原、黃河沿岸和河西走廊一帶移民七十多萬。加上其他幾次移民,到西漢末年,移民及其後裔已占當地人口的絕大多數。從西晉末永嘉年間開始的南遷一直持續到南朝宋末,在這一百七十年間累計遷入南方的移民約九十萬,占宋末全境總人口的六分之一。這兩次移民的出發地都是當時全國經濟、文化最發達的黃河下遊地區,數量也相差不大,但無論是遷入的集中程度和移民在總人口中所占的比例,後者都無法與前者相提並論。可是要講這兩次移民的影響,無論是對遷入地經濟、文化的開發,還是對中國歷史行程的作用,後者卻都要比前者大很多。其根本原因顯然在於兩種移民在素質上的差異,前者純系貧民和罪犯,後者包含了統治階級中的大批上層分子以及官吏、文人、工匠、藝人、軍人等具有一定才能或技藝的分子。

我們還可以做一次更鮮明的對比。從西晉末年開始,一些官吏和文人陸續從中原移居河西走廊地區。十六國期間,又有一些學者避居河西。這一百多年間的移民總數我們已經無從查考了,但可以肯定遠不如西漢那麽集中和龐大。這些移民與西漢時移民的出發地、遷入地大致相同,可是卻使河西成為經濟穩定、文化發達的地區,躋身於全國的前列。河西文明還為北魏所繼承,成了北方文化的主要來源之一。這中間當然還存在黃河下遊因戰亂而衰落的原因,但河西文化能達到那麽高的水準,無疑取決於高水準的移民。

重視對移民素質的研究同樣適用於中國近現代的移民,在總結和檢討以往的移民政策以及規劃今後的移民方案方面,也應重視對這一方面的估計,但由於缺乏史料根據和數理統計的基礎,即使研究者能做出某些估計,讀者也未必能夠接受。但要想在史料中直接發現更多的證據,顯然已沒有可能。

(三)在文獻資料的運用方面,前人及當今的學者已經盡了很大的努力,但並不是說已經挖掘殆盡了。一方面,由於傳統的檢索手段的落後,對分散存在於一些非專門史籍中的資料還沒有充分利用。例如在唐宋人的傳記、墓誌銘、神道碑、序跋中就有不少有關個人或家族遷移的記載,是研究移民史的重要資料。另一方面,有些型別的史料還沒有引起人們充分的重視,或者人們還來不及充分地利用。家(族)譜和地方誌就屬於這一類。

有人統計,國內外收藏的中國家(族)譜共約42993種。即使扣除重復,數量還是很大的。根據我們的初步了解,還有一些散在民間的家譜從未見於著錄或收藏。這是研究中國移民史,特別是宋元以來移民的重要資料來源。

每一種家譜一般都詳細地記載了先輩在何時由何地遷到了何地,比較完整地反映了該家族遷移的歷史。對於一些自發的、小規模的、分散的移民,有關的家譜可能已是唯一的文字記載了。因為僅僅是一家一姓的遷移,對社會固然不會有什麽影響,自然不可能有載之史冊的價值;但對該家族的後裔來說,卻是一件極其重大的事情。即使對於那些大規模的、官方安置的、集中的移民,正史和其他史料的記載也往往失之粗略,缺乏具體而詳確的敘述,更沒有定量分析。究竟有多少數量?從哪裏遷到了哪裏?遷移的路線有哪些?多少人定居了?多少人又返回或遷走了?移民的成分如何?等等,大多是找不到答案的。盡管一二部家譜是不可能反映某次人口遷移的全貌的,但如果能集中若幹種有關同一次遷移的家譜,就有可能做出比較具體的分析。在這類資料積累到一定數量時,再運用科學的計算方法,就可能獲得相當可靠的結果。

至於家譜中所載的遷移過程是否可信,季龍師早在1933年寫【湖南人由來考】(【長水集】上冊)一文時就已做了論述。他指出:「譜牒之不可靠者,官階也,爵秩也,帝王作之祖,名人作之宗也。而內地移民史所需求於譜牒者,則並不在乎此,在乎其族姓之何時自何地轉徙而來。時與地既不能增其家之榮譽,故譜牒不可靠,然唯此種材料則為可靠也。」他還以湖南安化田頭蕭氏等幾族的遷徙史為例,如蕭氏族譜序所述「蕭氏之先,出於宋大夫蕭叔大心……至漢文終侯何以功第一封以酂。……其居吾邑之田頭,蓋昭明太子之後有諱儉者,觀察湖南遂家焉。後因馬氏之亂,遷於江西。宋神宗時開梅山,置安化縣,其孫國清乃由泰和轉徙於此」。前面至「昭明太子之後」這部份自然並不可靠,但蕭家是蕭國清之後、是宋神宗時從江西泰和遷來這一點卻是沒有理由懷疑的。因為蕭國清並非名人,江西泰和也不是蕭氏郡望所著之地。如果真要作假,那麽作為「昭明太子之後」的觀察使蕭儉已經在湖南安了家,又何必造出宋神宗時又從江西遷回來這一段呢?羅香林先生對這一看法極其贊同,他在研究客家人口遷移史時也大量運用了家譜中的資料,取得了突破性的成果。

當然這樣分析並不意味著家譜中的遷移過程都可信,或者說較近的那部份一定可靠。家譜中記載的遷移還有其他作偽的型別,例如南方一些非漢族家族在具有一定的社會地位之後往往要編造一段本是漢人之後的歷史,因而必定要杜撰出某世祖由外地遷來的過程。如貴州獨山莫氏明明是當地布依族,卻要在家譜中寫成為由江蘇江寧遷來的漢人。但這些畢竟是少數,而且總有蛛絲馬跡可察,認真分析是不難剔除的。

現存的八千多種方誌中,絕大多數是明、清及民國時期的。這些方誌在追述以往歷史及參照其他史料時往往會錯誤百出,但在記敘當地、當代的事件與狀況時卻大體是可信的。盡管頗多詳略失當,卻保存了不少不見於其他書籍的史料。與家譜的記載相比,一般更加集中、更加重要,大多是對該地方有相當影響的移民及有關情況。此外,方誌中還保存了一些有價值的原始資料,如有關文書、告示、詩文、歌謠等;以及反映移民背景的記載,如風俗、方言、物產、會館、祠廟、氏族、戶口、賦役、地名等。正因為如此,要研究明代以來的移民,絕對離不開方誌。像對清代的湖廣填四川,如果不運用湖北、四川及鄰省的方誌,僅僅依靠清代全國性的史籍及其他著作,就不可能取得具體可靠的研究成果。

近年來已經問世或正在編纂的新方誌大多承接前一部誌書,填補了數十年或百余年的空白,並且在編纂過程中搜集、記錄了大量珍貴史料。各地還利用地名普查和人口普查的數據和資料,編纂了地名錄、姓氏錄、人口誌、民族誌等實用的工具書。這些都為我們提供了新的資料源泉。

(四)文獻資料畢竟是有限度的,直接的記載更是可望而不可即。即使做出更大的努力,文獻資料中存在的巨大空白,特別是在唐宋以前的階段,顯然是無法填補的。把過高的希望寄托給考古發現,也是不切實際的。這就需要尋求新的研究方法,使用新的研究手段。

國外學者在移民史研究方面有一些值得借鑒的方法;有的方法雖限於史料的條件而無法運用,卻能給予我們啟發,提供了新的思考角度。但從中國的實際出發,有兩個方面是尤其應重視的。

一是在非直接的文獻記載中尋求相關的材料,復原移民史的某些片段。這是因為移民是社會、自然以及人類自身活動的產物,不僅有其深刻的原因,也會產生其必然的影響。所以有關其原因和影響的記載反過來也可用之於考察移民本身的過程、範圍和數量等方面。

季龍師從行政區域的考察著手論證浙江省的開發過程,就是一個成功的例子。他的根據是「一地方至於建立縣治,大致即可以表示該地開發已臻成熟」;「所以,知道了一個地方是什麽時間開始設縣的,就大致可以斷定在那個時候該地區的開發程度已經達到了一定的標準。弄清了一個新縣是從哪一個或哪幾個老縣分出來的,也就大致可以肯定開發該縣的動力,即最早來這裏開墾的人民是從哪裏來的」。根據浙江省各縣設定的先後和析置所自,推斷出省內移民的時間、過程和範圍。在研究及復原相鄰地區間的移民時,這種方法無疑是有套用價值的。

一是運用文獻考證以外的方法。其基本原理與前者並無二致,只是適用的範圍有所不同。這是由於移民的影響或痕跡,有的本來就沒有進入文獻記載,有的雖曾進入卻早已散佚。但在一些相對閉塞、流動較少、發展緩慢的地區,以往移民的影響或痕跡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尤其是在風俗習慣、方言、宗教信仰、姓氏、地名等方面,有可能透過考察調查獲得。不過,由於這些事例或數據大多既零散又煩瑣,而且分布不均、多寡懸殊,非有合理的抽樣方法和縝密的統計手段不可。

曹樹基同誌在研究明清時期江西移民時,曾做過一次有益的嘗試。他利用電腦,以prolog語言設計了一個追蹤自然村原籍的系統,對奉新縣丘陵山區的1148個自然村進行原籍的追蹤檢索,並對所含的人口進行了統計。得出了明以前及明洪武—隆慶直到新中國成立後共十個時期按本縣、本區、贛南、江西地區、福建、廣東及其他省七項分類統計的原籍及人口數。如果僅僅依靠文獻資料的考證,必定不可能取得這樣具體可信的結果。

20年代末,季龍師就讀於上海暨南大學。在著名社會學家、人類學家潘光旦先生的影響下,他選擇了中國移民史作為研究方向,1930年寫的畢業論文即以「中國移民史要」為題。這篇六萬多字的論文分為十一章,概述了自上古直到民國初年中國境內各族的遷移大勢。潘先生閱後十分贊賞,希望經過修訂補充,作專書出版。畢業後季龍師北上燕京大學,成了顧頡剛先生的研究生,不久就對魏晉南北朝史、中亞交通史和沿革地理產生了興趣。但他並沒有放棄移民史的研究,畢業論文仍選擇了這一專題。只是那時他已感到了研究中國移民史的復雜性和艱巨性,覺得應該一個個地區或一個個時代逐步深入進行,而不應急於寫全面的史要、史略或簡史。因此決定從湖南省做起,寫成了【中國內地移民史——湖南篇】,1932年6月發表於燕京大學的【史學年報】。這也是他第一篇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大概也因為這個緣故,【中國移民史要】盡管沒有再修訂補充,卻被妥為收藏,並由他的好友周一良先生題寫書名。六十年後的今天依然完整無缺。

1932年年初,季龍師就職於北平圖書館,並執教於輔仁大學,講授中國沿革地理,因而只能放棄了一省一省研究的計劃。1933年,南京中央大學【方誌月刊】要求轉載【湖南篇】,他即將標題改為【湖南人由來考】。1934年春,他協助顧頡剛先生創辦【禹貢】半月刊、籌辦禹貢學會,主要研究方向已轉向沿革地理。但他對移民史的興趣始終不減,不僅撰有以特定時代為物件的論文如【晉永嘉喪亂後之民族遷徙】、【遼代「東蒙」、「南滿」境內之民族雜處】等;而且每到一地都著意考察當地人口的來歷,如至廣州即有【粵東初民考】之作,在遵義則有【播州楊保考】問世。至50年代,他傾全力於【中國歷史地圖集】的編繪,歷時三十年,移民史的研究計劃已經無法繼續了。但是季龍師對移民史的研究成果為中國移民史的撰寫奠定了一個堅實的基礎,這不僅包括對某一時代、某一地名、某一民族的具體的研究成果,還提供了不少精辟的見解和獨特的方法。他主編的【中國歷史地圖集】,也是研究中國移民史必不可少的工具書和可靠的底圖。今天任何有誌於中國移民史研究的學者,都有可能站上這巨人的肩膀,攀向更高更遠的目標,這是何等的幸運!

1982年,我在季龍師的指導下撰寫博士論文【西漢人口地理】,其中的一篇就是人口遷移。以後,在協助他編選、校定論文集【長水集】的過程中,我又有機會研讀他有關移民史研究的全部文稿,逐漸萌發了研究中國移民史並撰寫一部專著的念頭。1985年我去美國哈佛大學做存取學者,一年間存取了一些著名大學,接觸了不少外國學者,了解了一些移民史研究的資訊。我不能不為中國還沒有一部像樣的移民史而感到羞愧,也更堅定了自己的目標。1986年夏天回國以後,我欣喜地遇到了一位合作者——季龍師新的博士研究生曹樹基。他在南京農業遺產研究所獲得碩士學位,在農業史、經濟史和人口史方面有紮實的基礎,對電腦技術和數理統計有濃厚的興趣,不久就選定以明清時期南方的人口遷移為研究方向。經過無數次的討論,我們的計劃越來越具體,目標越來越明確,有鑒於任務的繁重,我們請同事吳松弟合作。他也出於季龍師門下,對東南地區開發史和宋代經濟史有很深入的研究,已經發表了幾篇有見地的論文,正好彌補了我們的不足。到了1988年,我們自信有了一定的把握,正式向國家社會科學基金會提出了資助申請,並在年底得到批準。【中國移民史】擬分為6卷,前3卷大致是自先秦至明初的分時期論述,後3卷是明清時期分地區或型別的論述,估計有二百多萬字;同時還擬編寫一本三十萬字左右的【中國移民簡史】,以適應更廣泛的讀者的需要。出於對學術研究的支持和對中青年作者的扶植,福建人民出版社不惜耗費巨資,決定承擔兩書的出版。這使我們深受感動,無比振奮。

從季龍師寫【中國移民史要】到現在,整整六十年過去了。在他的八十壽辰即將到來的時候,我們的【中國移民史】終於有了一個具體可靠的計劃,並取得了預期的成果。所以我們有足夠的信心宣布:在他的八十五歲壽辰來臨之際,我們將奉上這部【中國移民史】,獻給他——中國移民史研究的拓荒者、我們尊敬的導師。

(本文撰寫時曾與曹樹基、吳松弟同誌討論,並吸收了他們的意見,特此致謝!)

原載【歷史地理】第九輯,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