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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族軼事(四十八)誌文叔留給我的問題和三虎打人事件的解決

2024-03-25文化

本故事純屬虛構,如有雷同純屬巧合,切莫當真。

很久以前,應該是十五六年了吧,我記得那時候我還在讀初中,當時誌文叔剛接任族長不久。有一個星期六,我從縣城的學校坐公交回家,然後路過祠堂的時候,看見誌文叔一個人孤零零的坐在台階上,於是我就下車了。

誌文叔看到我的出現以後,很高興,就連忙招手,示意我過去坐在他身邊。我小跑著走到了誌文叔的旁邊坐下。其實,那段路並不長,只有一百來米,但不知道是很久沒劇烈運動,還是見到誌文叔有些緊張,當我跑到誌文叔旁邊時,我感覺後輩都有點濕了。

我不知道誌文叔他坐在台階上全神貫註的看什麽呢,因為祠堂的前邊是一片空曠的場地,那時候還沒有修起來現在的小廣場,沒有很多健身器材,連地面都沒有用石板鋪起來,坑坑窪窪的很是不平,實在不值得花費時間去盯著看。

我當時吧,不像現在性格這麽外向,所以靜靜的坐在誌文叔的旁邊,也不知道該說些什麽,氣氛很是尷尬。

還是誌文叔看出了我的窘態,就主動問我, 「文麒啊,你覺得咱們白家家風怎麽樣?」 這話可把我問住了,因為當時的我壓根就不懂家風是什麽意思,那時候的我,對整個家族唯一的印象就是人好多,逢年過節,尤其是祭拜祖宗的時候好熱鬧啊。但,誌文叔問了,我又不能不回答,所以我就說了一句,挺好的啊。

誌文叔肯定也感覺到他的問題有些大,讓當時的我回答起來,比較困難,所以就換了另外一個問題, 「文麒啊,要是咱們家族裏出現了一些壞人或者說,有一些人做了壞事,那怎麽辦呢?」 可能第一個問題我的敷衍並沒有引起誌文叔的反感或者失望,所以當我聽到這個問題時,我膽子大了起來。

「那就把他們叫到祠堂裏執行家法,給他們長長記性!」 我不假思索的回答。

「那如果那些人接受完家法以後,仍然沒有意識到錯誤,以後接著幹壞事兒怎麽辦呢?」

「那就加倍懲罰,直到他們一做壞事兒就想起家法的味道,再也不敢犯錯了。」 我當時覺得自己很聰明,所以針對誌文叔的提問,就順著大多人的想法回答他。

「那,如果咱們家族百分之八十,或者更多的人都犯錯誤怎麽辦。」 誌文叔對我的回答沒有指出對錯,繼續提問我。

我當時被這個問題給難住了,是呀,如果整個家族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人都在犯錯誤,那可怎麽辦?到時候家法還能執行下去嗎?幾千人呢,先不說能不能打過來,就算能打過來,如果他們當場犯造反呢?

誌文叔看我被問住了,就摸了摸我的腦袋,然後對我說, 「沒事兒,你慢慢想,等到哪天想通了,再來告訴我。」

一轉眼,十五六年過去了,每次見到誌文叔的時候,我都會想起這個問題,我也曾經靜下心來想過很多次答案,但好像都不太合適,所以至今沒有一個合適的交代給誌文叔,漸漸的還成了我的一個心病。

前幾天,文斌給我說,他發現誌文叔一下子老了很多歲,原先只是鬢角零零碎碎的有幾根白頭發,但是現在整個頭部都一半白一半黑了,讓人看起來很心酸。

我知道誌文叔,他們家裏算得上是政通人和的,沒有什麽可以讓他憂愁的事兒,但是整個家族的擔子現在都在他身上,這幾年,經常發生一些糟心的事兒了,估計讓誌文叔很是耗費心力吧?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聽說過「村鬥」這個詞兒?我們村或者說我們這個家族,在舊社會的時候,不知道因為什麽事兒,和隔壁一個村子結下了仇怨,據老人們說,當時都打的熱火朝天的,出了好多人命呢,直到現在,我們兩個村子都不走動,更不結親。

那個村子和我們村子差不多,也是一個大姓占據絕大多數的人口,他們都姓金。如果兩個村子隔著山或者隔著河,有明顯的界限就好辦了,誰料這兩個村子之間的分界線很模糊,都是地頭連著地頭的,在兩家地頭的交界處的那片土地,用的灌溉的機房都是同一個,這就導致每次農田灌溉的時候,都要發生矛盾,要麽是金家人把我們的水截走了,要麽是我們把金家人的水截走了,一旦發生矛盾,吵架的機會都很少,直接是上演動作片。

這一打不要緊,手裏都揣著家夥式兒呢,經常打的鬥破血流的。而且一旦打起來,都不是一兩家人的那種鬥毆,直接是兩個姓氏的開戰,場面很是壯觀,我就曾經不知輕重的跟著大人參加過兩次呢。

最近這不春耕了嘛,又到了為爭水開始你來我往的日子了。誌文叔今年呢,就想著怎麽能夠減少這種沒必要的糾紛呢?用他的話來說,他都不好意思去見派出所的人了,所以呢,他就準備去找隔壁村的負責人好好的談一談,大概意思就是一家用一天唄,公公平平的,沒必要為這個讓兩家本來就很惡劣的關系更加糟糕。

他事先叫了派出所的一個副所長,邀請這個姓杜的副所長陪同他去隔壁村,畢竟兩家關系在那擺著呢,不做一些安全措施確實有些太冒險了。

前幾天,他在那個老杜的陪同下,一起去了隔壁村,去談判,誰料還沒走到人家的村中心呢,就被金家人給認出來了,然後被一群二桿子扔石頭把誌文叔的腦袋給打破了,那老杜想抓人都抓不到,因為人太多了,壓根沒盯住人嘛!最好只能出師未捷,灰溜溜的回來了。後來,聽老杜的建議,準備把那個金家的負責人約到縣城去談談。

所以,最近誌文叔都是在家裏養傷呢,除了每天雷打不動的兩次去祠堂上香,就一天大門不出二門不邁了,頗有隱士風範。

誰料,上個周末,三虎在村裏大開殺戒,為了給我兒子討個說法,把我二叔,堂弟,六叔給打了。誌文叔聽到這個訊息以後,立馬跑到現場,但還是晚了一步。最後無奈,只能陪著三虎去派出所了。

三虎被帶走,是因為送被三虎打斷胳膊的兒子去醫院的以後二叔咽不下這口氣,但他有沒有資格要求誌文叔給他們主持公道,所以報警了。他們為什麽沒資格要求誌文叔主持公道呢?第一,他們全家都被開除出家族了,已經不算我們白家人了,又有什麽資格去讓族長主持公道呢?第二,三虎是村裏為數不多的外姓人,我們白家的族規根本沒權力管人家啊!

等到三虎被帶到派出所以後,二叔以及跟隨去的四爺爺和六叔,還有誌文叔都被叫到一起,商量怎麽解決這種事兒呢。

二叔對著負責調解的工作人員說,必須要讓三虎坐牢,賠醫藥費以及還有什麽損失費之類的。結果誌文叔翹著二郎腿,雙手環繞在膝蓋上,對工作人員說道, 「誰都知道三虎這娃娃腦殼有毛病,而且前幾年國家都給了殘疾證,你讓一個精神病去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人,有用嗎?」

「精神病不能當做免死金牌!憑什麽他打人就不負責任?白誌文,你說了不算!」 二叔站起身來情緒激動的吼著對誌文叔說。

工作人員用手裏的筆敲了敲桌子,示意二叔不要太激動,坐下說。然後工作人員對二叔以及四爺他們說道, 「我們國家的現行法律就是這樣,你想讓精神病負責,那除非你把法律改了!」

四爺明顯清楚三虎這種狀況下的情況,所以他也沒有要求工作人員拘留三虎,而是很現實的表示,必須得讓三虎出醫藥費。

二叔一看讓三虎負法律責任的可能性不大了,也就順著四爺的意願提出了自己的訴求,讓三虎賠五萬塊錢!

誌文叔不知道是最近修身養性的功夫又提升了還是怎麽的,依舊是那種慢條斯理的語氣,「你們就別癡心妄想了,三虎家本來就是建檔貧困戶,再說了,他們家房子被地震震塌了,到現在都還那樣放著呢,你讓他用什麽賠?如果想要了,自己去長沙找他父母去,別在這丟人現眼!」誌文叔抿了抿工作人員準備的茶水,接著說道,「三虎打白誌超和文瑞(指我堂弟)先不說,至於打白誌恒,誰都沒有看到,反而是很多人都看到了你們父子兩個把三虎騎在地上打呢,臉都給破了,羅同誌(紙負責調解的那個工作人員),這個我可沒有胡說,你要是想看視訊,我隨時都能給你找來!所以說,就算賠,也是你們父子(指我四爺和六叔)倆賠人家的醫藥費!要我看,白誌超,你要是真的想要醫藥費,還不如找你四爸要,反正都是賠嘛,還免得過三虎這道手續!」

我要是那個工作人員,我估計我當時聽的腦袋都大了,這都是什麽事兒嘛?能扯的清不?所以,他最後只能無奈的對二叔和四爺他們說,「拘留呢,肯定是不能拘留的,至於醫藥費這些事兒,屬於民事糾紛,我建議你們私底下去協商解決,實在解決不了可以去法院起訴嘛,我們這是沒辦法給你們處理的。」說完以後,拿上他的筆和本子就走了,只留下了淩亂的二叔幾人。

誌文叔也跟著那位工作人員走了出去,他既要去接三虎,又還要找老杜商量一下和隔壁村談判的具體時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