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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的陶思瑾同性情殺案,也許是民國時代最叫人唏噓的一段多角戀

2024-10-07文化

民國時節,西風日盛,凡有學問之青年男女,無不積極效法西方,大膽追求屬於自己的愛情,大有不浪漫毋寧死的架勢。

出身豪門的陶思瑾小姐,便是當時唯浪漫不妥協者之一,為能夠與心愛的女生劉夢瑩長相廝守,一怒做出荒唐之舉,不求同生,但願同死,寧可去黃泉做一對鬼鴛鴦,也好過在人間被人硬生生拆散。

這便是當年轟動全國的 「陶思瑾同性情殺案。」

陶思瑾與劉夢瑩

案發時間為三十年代初,彼時同性文化在校園當中非常流行,尤其是女學生,更是不避諱別人的眼球和口舌,大膽交往,勇於求愛,以至當時有報紙專欄非常直接地說:

「女學校的寄宿生中,常時會聽到些某人與某人,愛到了不能再愛的程度,校委員苦口規勸毫無作用,該愛仍愛,且愈愛愈深,好叫人著急哩。」

殊不知,當時的人們,尤其是有身份有學識的新派人物,對於這種事情並不感到有多不可思議,反倒是呈理解與支持的態度,盡管許多古板老學究紛紛在報紙上撰稿加以批判,但並不能阻礙這種現象的蔓延。

而案件的主角陶思瑾與劉夢瑩正是這樣的時代女性,兩人同在杭州國立藝術專科學校就讀,同住一個宿舍,終日形影不離,好得如同一個人。

思瑾病了,夢瑩守在身邊,餵湯餵藥,照顧的無微不至。

夢瑩有了苦惱,思瑾則耐心開導,多會兒夢瑩笑了,思瑾也才會笑。

若聽到有人在背後說閑話,便一同找說閑話那人的麻煩。倘那人要打其中一個,另一個便與之拼命。

如此一對恩愛情深的雌鸞,你要分開她們,請問又怎麽分得開呢?

陶思瑾的哥哥陶元慶,當時身份是杭州國立藝術專科學校的一名教師,與妹妹一樣,陶元慶同樣對異性持抵觸態度,一生只對同性有好感,與當時名重一時的作家許欽文有著剪不斷理還亂的關系。許欽文在自己的作品中總要以陶元慶的形象虛構出一個人物,且無比呵護書中的人物,如同呵護陶元慶一般無二。

陶氏兄妹的問題在學校當中人盡皆知,很多人也都清楚陶思瑾與劉夢瑩去教堂私訂終身,並邀請信奉天主教的同學擔任她們的證婚人。

陶思瑾曾在日記中寫道:

「我與瑩是已經訂了條約的,我倆是永遠不會與男子結婚的,我們預備新年去買兩枚戒指,表示我們已經訂婚了,是我們的紀念呀!我是多麽的高興呀!我們的愛,是多麽偉大與聖潔呀!」。

本來,陶思瑾希望哥哥能參加自己的婚禮,奈何陶元慶突發急病,不幸英年早逝,未能給予妹妹祝福。

陶元慶病逝後,許欽文痛不欲生,陶思瑾勸其看開,也不知道是因為太愛陶元慶的緣故,亦或是從陶思瑾的身上看到了陶元慶的影子,本來對陶元慶的矢誌不渝的許先生竟對陶思瑾發動猛烈攻勢,這叫對陶思瑾一往情深的劉夢瑩難以接受,數次找到許欽文,要其放過陶思瑾。

劉夢瑩做夢也不會想到,許欽文居然想要通吃,在追求陶思瑾的同時,對她也開始吐露心扉,希望可以與她談愛。

如此一來,陶思瑾惱火了,很快就與劉夢瑩由熱戀情人,變成不知心該恨誰的苦戀鴛鴦。而許欽文又偏偏不惜成本地處處介入破壞,最終迫使陶思瑾與劉夢瑩血濺當場,一段愛情故事以最大悲劇落幕。

案發之後,陶思瑾被校務處送交警局,開篇第一張圖片既當日陶思瑾在學校被警察帶走的畫面,由當時聽到訊息趕來的記者徐雁影拍攝,並於隔天刊登於報紙之上。

而劉夢瑩的遺照,同樣為徐雁影拍攝。據說是劉夢瑩有一天淚眼婆娑地找到徐雁影,請求徐雁影為自己拍一張好看的照片。

照片上的劉夢瑩內穿白色學生服,外罩黑色呢子大衣,面容清秀,落落大方,即使放在今天,依舊不輸她人。奈何執念太深,以至香消玉殞,叫人不禁一聲嘆息。

陶思瑾在入獄後不斷懺悔,本來家中為她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她打贏官司,她卻堅決要「下去」陪伴夢瑩,她對前來探望的家人說:

「我不想瑩一個人孤獨。她怕黑,她會冷。」

只道是:亂亂亂,嘆嘆嘆,因愛生情,為愛生怨,索愛不成,一刀兩斷,哀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