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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出了五服就不是親戚,「五服」究竟代表什麽?

2024-01-12文化

人們在談論親戚關系遠近的時候,總會說到某人和某人還沒出「五服」,誰又和誰早就出了「五服」的言論。

然而,究竟什麽是「五服」,具體指的是什麽,人雲亦雲,各抒己見。

關於「五服」之說,最早出現在【尚書·禹貢】中。

其內容大概意思是,以王畿為中心,圍繞王畿以五百裏為一區域,根據距離和親疏劃分五個區劃。

最接近王畿由天子直接統治的區域稱為典服,圍繞天子統治區域建立起來的列國稱為候服,然後向外依次為綏服(賓服)、要服和荒服。

根據五服和王畿的距離以及親密程度,形成了相應的朝貢制度,典服最近,每日都要朝貢;候服次之,一月一次朝貢。

然後依次為綏服一季度一次朝貢;要服則一年一次朝貢;而荒服只需要朝貢一次後無需再朝貢。

古代等級制度森嚴,對於當時各個階層的服飾,也有特別嚴格的要求。

因此,把天子、諸侯、卿、大夫、士這五個階層的服飾,也稱為「五服」。

在漫長的歷史演繹中,人類逐漸由母系氏族社會演變為由父系家族組成的社會,以父宗為重。

幾千年來,中國形成了一系列的禮儀制度。在這些禮儀制度中,就有為死去的親屬服喪的制度。

【禮記·喪服小記】中記載,根據血緣關系親疏不同,服喪的服制和期限也不同。

按照親疏關系,把親屬關系分為五等,依次為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也稱為「五服」。

在古代的禮制中,對這五種喪服的規定也各不相同。

斬衰是規格最高的等級,古代把上衣叫衰,下裝稱為裳。

喪服斬衰,必須用粗糙的生麻布制成,在制作裁剪的過程中,不能用剪刀,只能用刀砍,而且喪服的下擺不能縫邊。

斬衰之下的四個等級,依次為齊衰、大功、小功、緦麻。這四種喪服的制作要求,必須都用熟麻布,喪服下擺都要縫邊。

唯一的區別在於麻布的粗細,關系越近,對麻布的要求就越粗。隨著關系的疏遠,麻布就變細。

喪服越是粗糙,越能表達悲痛之情。喪服規格等級越高,服喪的期限也就越長。

五服之中,最重的喪服是斬衰。

斬衰由粗糙的生麻布做成,斷外漏不縫邊,以這種不修飾的形象來表達對逝者的悲痛之情。斬衰的服喪期為三年。

古代禮制規定,天子駕崩,諸侯要為其服斬衰,臣子要為君王服斬衰。

父親去世,兒子以及未出嫁的女兒要服斬衰,長房長孫(承重孫)為祖父、妻妾為丈夫均要服斬衰。

明代以後,這一規定有所變化,女方的地位有所提高。

也就是說,兒子及未出嫁的女兒為去世的母親、承重孫為祖母、侄兒夫婦為姑姑(姑婆)均要服斬衰。

同時,把要服喪期三年的齊衰,改為服斬衰。而且女子在服斬衰的過程中,必須用生麻把頭發束起,梳成喪髻。

齊衰是僅次於斬衰的喪服,不同之處在於喪服用熟麻制成,麻布比斬衰的細,而且斷處縫邊。

齊衰根據與逝者關系親疏不同,服喪期也不同,一般服期分為三年、一年(服喪杖期)、五個月(服喪不杖期)、三個月。

服喪期間,用喪杖(哭喪棒)的稱為杖期。

周代禮制規定,父親建在,而母亡,兒子和未出嫁的女兒、已出嫁復歸的女兒,以及丈夫為妻子要服喪一年,也就是服喪杖期。

父親去世,子女以及妻妾要服齊衰三年。

到了唐代,情況就趨於簡單化,無論父母誰去世,都要服齊衰三年。

姑姑或者姑婆去世,娘家的子侄夫婦都要為其服齊衰三年。

清代以後,規定又有所變化。

凡是丈夫為去世的妻子、男子為去世的庶母、子侄為去世的叔伯嬸娘、兄弟以及未出嫁的姊妹之間、已出嫁的女兒為去世的娘家父母、孫子孫女為去世的祖父母,都要服齊衰一年。

至於在服喪期間是否用喪杖,各地有不同的規定。

重孫輩的男女,要為去世的曾祖父母服齊衰五個月;玄孫輩的男女,要為高祖父母服齊衰三個月。

僅次於齊衰的喪服是「大功」,也稱「大紅」。喪服用熟麻布制成,麻布比齊衰細一些,斷面縫邊。

清代以後,一般是堂兄弟以及未出嫁的姊妹之間、已經出嫁的姑姑及姊妹、已經出嫁的女兒為娘家的叔伯和叔伯兄弟,有人去世均要服「大功」,大功的喪期為九個月。

大功之後的喪服稱為「小功」,也稱為「上紅」,由比大功喪服細一些的熟麻布制成,斷面縫邊。

清代以後,凡是叔伯祖父母、堂叔伯嬸娘、未出嫁的祖姑及堂姑、已出嫁的堂姊妹、兄弟妻、再從兄弟、未出嫁的再從姊妹、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去世,均要服小功,小功的服喪期為五個月。

最後一等的喪服是「緦麻」,僅次於「小功」,是「五服」中最輕的一種,用比小功喪服還細的熟麻布制成,斷面縫邊。

清代以後,凡本宗為高祖父母、曾伯叔祖父母、族伯叔父母、族兄弟及未嫁族姊妹,外姓中為表兄弟、嶽父母、外孫、外甥等去世,均要服「緦麻」,服喪期為三個月。

五服之外的遠親,如高祖的親兄弟﹑曾祖的堂兄弟﹑祖父的再從兄弟﹑父親的三從兄弟﹑自己的四從兄弟及三從侄﹑再從侄孫等,屬於「袒免親」,服「素服」。

具體是露出左臂,用布從項中向前交於額上,又後繞於髻。

親屬關系超過五代,不再為之服喪,叫做出服,也叫出五服。

這種禮儀的核心,就是等級和秩序,它體現了尊卑,貴賤,內外,親疏。

在古代那個男尊女卑的時代,夫妻之間,妻子要為丈夫居喪三年,而丈夫只為妻子服期年喪。

明代以前,父在母亡,作為兒子,為母居喪只能是齊衰而不是斬衰;庶子為嫡母服喪三年,但是嫡子不為庶母服喪。

明代以後,才改為庶子也可以為自己的母親服喪三年,且嫡子要為庶母服期年喪。

嫡長子、嫡長孫在服喪中的地位特別重要,一般是由嫡長子承擔喪祭重任,如果嫡長子去世,就由嫡長孫接任,這就是「承重孫」。

在訃聞(訃告)中,嫡長子、嫡長孫、嫡長重孫的名字一般是列第一位的。

在農村,一個家族由本宗九族構成。

九族中,縱向有高祖父母、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自己、子、孫、曾孫、玄孫。

橫向有自己、兄弟、堂兄弟、再堂兄弟、三堂兄弟、姊妹、堂姊妹、再堂姊妹、三堂姊妹。

自己的上輩中還有叔伯父母、堂伯父母、再堂伯父母、祖伯父母、堂伯祖父母、曾祖伯父母、姑、堂姑、再堂姑、祖姑、堂祖姑、曾祖姑等。

自己晚輩中的侄婦、堂侄婦、再堂侄婦、侄女、堂侄女、再堂侄女、侄孫婦、堂侄孫姑、侄孫女、堂侄孫女、曾侄孫婦、曾侄孫女等。

以上這個範圍內的都是親戚,出了這個範圍,就不再是親戚了。

而且這個範圍內的親戚也有遠近之分,五服之內的為本家,出了五服的又在九族之內的,屬於遠房親戚。

新中國成立以後,很多封建的規制被廢棄,隨著宗族社會的瓦解,喪葬制度也提倡移風易俗。

過去繁瑣的「五服」喪葬禮制已經淡出歷史,取而代之的是大為簡化的不倫不類的一套喪葬禮儀。

除了長子、長孫披麻戴孝外,其他的一律平等,沒有差別。

但是兩千多年的喪葬禮儀制度,對中國人的影響依舊深遠。在民間,還留存著古老「五服」制度的影子。

只要親情還在,那麽親人去世披麻戴孝的老禮兒,還會一直存在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