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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律儀(三)——【瑜伽師地論】筆記(七八二)

2024-04-06文化

卷二十 )「 雲何於眼所識色中不取其相 言取相者 謂於眼識所行色中,由眼識故 取所行相 是名於眼所識色中執取其相。若能遠離如是眼識所行境相 是名於眼所識色中不取其相。如於其眼所識色中,如是於耳 意所識法中,當知亦爾。

什麽是「於眼所識色中不取其相」?「取相」,指的是眼識了別顯色、形色、表色這些色相的時候,因為眼識的了別性,執著於所了別的色相。這時候還沒有產生分別意識,只是執取可愛的相,或者不可愛的相。如果能夠遠離這樣的眼識所了別境相,眼識不去執取眼識所了別的境界相,就叫作「於眼所識色中不取其相」。同樣的道理,耳所識聲、鼻所識香、舌所識味、身所識觸、意所識法,都是如此,就叫作「不取相」。

雲何於眼所識色中不取隨好 取隨好者 謂即於眼所識色中,眼識無間俱生分別意識,執取所行境相,或能起貪、或能起瞋、或能起癡 是名於眼所識色中執取隨好。若能遠離此所行相,於此所緣不生意識,是名於眼所識色中不取隨好。如於其眼所識色中,如是於耳 意所識法中,當知亦爾。

什麽是「於眼所識色中不取隨好」?【披尋記】中解釋,「此顯意識不取色相所/有隨好。當知此中,言隨好者,謂由分別意識,於彼色相種種分別之所引發,唯是意識所行、意識境界、意識所緣。」「取隨好」,指的是眼識了別色相的時候,和眼識同時產生的分別意識,對所執取的色境界相,會產生貪、嗔、癡的分別。前面取相是沒有分別,這裏是有了分別。

在前面的五識身相應地中講過,「由眼識生,三心可得。如其次第,謂率爾心、尋求心、決定心。初是眼識,二在意識,決定心後方有染凈。」這裏的「取相」,就是屬於率爾心,眼識的了別性。「取隨好」,就是屬於尋求心和決定心,是分別意識的作用。因為有了意識的分別,就產生了染汙的貪、嗔、癡煩惱。如果能夠遠離這樣的所行相,分別意識不去攀緣、執著所緣的境界,就叫作「於眼所識色中不取隨好」。

同樣的道理,耳所識聲、鼻所識香、舌所識味、身所識觸、意所識法的時候,如果都不產生這樣的分別意識,心念不執著所緣的境界,就叫作「不取隨好」。

復有余類執取其相 執取隨好。言取相者 謂色境界在可見處,能生作意正現在前,眼見眾色。如是名為執取其相。

還有一類「執取其相,執取隨好」。「取相」,指的是當所緣的色境界是可見的,能夠看到的,而且能生起眼識的作意「正現在前」,也就是由分別意識,引發了眼識,看到了想要看到的色境界。這是一種由作意引發的「執取其相」。

取隨好者 謂即色境在可見處,能生作意正現在前,眼見色已 然彼先時 從他聞有如是如是眼所識色,即隨所聞名句文身 為其增上 為依 為住,如是士夫補特伽羅,隨其所聞,種種分別眼所識色。如是名為執取隨好。如於其眼所識色中,如是於耳 意所識法中,當知亦爾。

「取隨好」,指的是由作意引發的眼識,看到了所緣的色境界時。因為看到之前,已經從其他的地方,知道有這樣的色境界,意識隨順所聽聞的「名句文身」。可能是別人講的,也可能是書裏看到的色境界,由這樣所聞的增上力,作為依止,作為意識的住處。隨後就會產生種種的分別,或貪、或嗔、或癡,就叫作「執取隨好」。

比如說自己曾經聽聞玫瑰花很漂亮,當知道此處有這種花的時候,而且正好能夠看到,因為分別意識的作用,就會引導眼識去觀看,看了之後,覺得確實漂亮,就會產生貪執。又或者聽聞一件事物很醜陋,當知道此處有,而且正好能看到,也會由分別意識引發眼識去看,看了之後,就會產生厭惡。同樣的道理,由分別意識所生的耳所識聲、鼻所識香、舌所識味、身所識觸、意所識法,也是如此。

又此取相及取隨好,或有由此因緣 由此依處 由此增上 發生種種惡不善法 令心流漏。或有由此因緣 由此依處 由此增上 不生種種惡不善法 令心流漏。若於此中執取其相 執取隨好 不如正理 由此因緣 由此依處 由此增上 發生種種惡不善法 令心流漏。彼於如是色類境界 遠離取相 及取隨好。

這樣的「取相」和「取隨好」,可能會因此產生種種的惡不善法,使心念產生煩惱。也可能不會因此,產生種種的惡不善法,不產生煩惱。如果是不如正理地「執取其相,執取隨好」,就會產生種種的惡不善法,使心念產生煩惱。對於這樣的色境界,應該遠離「取相,取隨好」。這裏講的意思,就是不要因為妄想分別,使自己生起煩惱。或者說不要隨順自己的煩惱習氣種子,又產生惡不善法,產生新的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