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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樂文化探源之文廟篇(十三)

2024-06-24文化

蔣誌格

顯慶三年(公元658年),詔文廟舞用宣和。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文獻通考】:顯慶三年,文廟詔用宣和之舞。國子博士範頵撰樂章。

乾封元年(公元666年)正月辛卯,幸曲阜,祠孔子,贈太師。

按【唐書·高宗本紀】雲雲。

按【闕裏誌】:乾封元年正月,車駕發泰山,至曲阜,親幸祠廟。詔曰:「朕聞德契機神,盛烈光於後代。化成天地,元功被於庶物。魯大司寇宣尼父孔某,資大聖之材,屬衰周之末。思欲屈己濟俗,弘道佐時。歷聘周流,莫能見用。想乘桴以永嘆,因獲麟而興感。於是垂素王之雅則,正魯史之繁文。播鴻業於一時,昭景化於千祀。朕嗣膺寶歷,祗奉璿圖,憲章前王,規矩先聖。崇至公於海內,行大道於天下。遂得八表乂安,兩儀交泰,功成化洽,禮備樂和。展采東巡,回輿西土。途經茲境,撫事興懷。駐蹕荒區,願為師友。瞻望幽墓,思承格言。雖殿寢荒蕪,舊基尚在。靈廟空寂,徽烈猶存。

孟軻曰:自生民以來,未若孔子者也。微禹之嘆既深,褒崇之道宜峻。可追贈太師,庶年代雖遠,式範令圖,景業惟新,儀刑茂實。其廟宇傾頹者,宜更加修造。仍令三品一人,以少牢致祭,褒聖侯德倫,既承嗣,有異常,流其子孫,並宜免賦役。」

總章元年(公元668年)二月,皇太子釋奠。四月,贈顏回太子少師,曾參少保。

按【唐書·高宗本紀】:總章元年二月丁巳,皇太子釋奠於國學。四月乙卯,贈顏回為太子少師,曾參少保。

按【冊府元龜】:總章元年三月,詔曰:「皇太子弘,近因釋菜,齒胄上庠,祗事先師,馳心近侍。仰崇山而景行,眷曩哲以勤懷。顯顏曾之特高,揚仁義之雙美。請申褒贈,載甄芳烈。朕嘉其進德,冀以思齊,訓誘之方,莫斯為尚。顏回可贈太子少師,曾參可贈太子少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