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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僧忘幫老龜問壽命是不是合約違約

2024-03-29文化

上文說到,老黿出於好意施惠送唐僧師徒過河,過河後,老黿提出希望唐僧幫忙向西天佛祖問老黿何時能脫本殼、得人身,唐僧應允。

老黿在唐僧取經回來再過通天河時卻得知唐僧壓根沒幫自己問,於是就有了連人帶經書倉皇落水的情節。

一、唐僧和老黿之間是否成立合約關系?

合約訂立是指當事人為意思表示並達成合意,一般可透過要約、承諾完成。這就涉及到兩個概念,即要約和承諾。

要約是指希望和別人訂立合約的意思表示,從特征看是向希望簽訂合約的相對人發出的具體明確的、具有締約目的的意思表示,且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

相對應的,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

書中講,三藏上崖,合手稱謝道:「老黿累你。無物可贈,待我取經回謝你罷。」老黿道:「不勞師父賜謝……萬望老師父到西天與我問佛祖一聲,看我幾時得脫本殼,可得一個人身。」

唐僧本意是對老黿表示感謝,而非簽訂合約,亦無為自己設定合約義務的意思。

老黿也表示老鐵不用謝,隨後提出請求幫助,雖然三藏響允道:「我問,我問。」但唐僧之意亦是出於老黿的幫助而給予回饋。兩人之間的意思表示不是民法中的要約與承諾,之間不成立合約關系。

違約責任是指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約義務或者履行合約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因唐僧和老黿之間沒有合約關系,也就不存在合約義務,不產生違約責任。

二、唐僧忘幫老黿問壽命,是否需承擔責任?

雖然唐僧忘記幫老黿問壽命,但因兩者之間並無合約關系,且並未造成老黿人身和財產損失,因此唐僧不用承擔賠償責任。

相反,老黿變臉而怒,將唐僧師徒連帶經書淬入水中,屬於侵權,唐僧可向老黿主張侵權賠償。

三、如果老黿在過河前就向唐僧提出要求,雙方之間則可能產生合約關系。

老黿的合約義務是送唐僧師徒過河,唐僧的合約義務是幫老黿問壽命。無奈老黿不懂法,沒有明確提出訂立合約的意思表示。

其實在現實中,這種事情並不少見,很多人基於和對方關系好等因素,只看到當時兩人溝通流暢,就將本來應落於合約的事口頭敲定,等到發生糾紛時才後悔莫及。

須知,合約只有在發生糾紛時才有用,在兩個誠實守信、自律自覺的人之間,合約就像一張廢紙。在糾紛發生時,這張廢紙才有價值。

除此之外,還有一個問題想不通,玄奘大師這麽靠譜的人為何單單會忘了幫老黿問壽命的事呢。有網友給出了解釋,解釋是解釋,正不正經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