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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訪|李翊雲:寫作,你永遠也找不到合適的詞

2023-12-12文化

編者按:【我該走了嗎】是美國華裔女作家李翊雲在國內出版的第一部小說,該書中文版日前由上海譯文出版社出版。

作家李翊雲出生於北京,1996年前往美國愛荷華大學攻讀免疫學博士,1997年李翊雲純粹出於興趣加入了一個社群寫作培訓班,結果發現自己很喜歡寫作,於是放棄了免疫學專業,轉而開始英文寫作為業。今年51歲的她,已從事英文創作二十七年,著有五部長篇小說,三部短篇集,一部散文集。曾獲法蘭克·奧康納國際短篇小說獎,美國「麥克亞瑟天才獎」等多個重要獎項。目前,她任教於普林斯頓大學的路易士藝術中心。

長居紐約的女作家鐘娜也在嘗試用英語寫作,今年8月她在普林斯頓大學的辦公室專訪了作家李翊雲。本文為這次采訪內容的一部份。

李翊雲

今年八月的一天,我跳上通往紐澤西州的火車,去普林斯頓大學采訪作家李翊雲。目前,她任教於普林斯頓大學的路易士藝術中心。下火車後,步行五分鐘左右,可見到李翊雲執教的創意寫作計畫所在的教學樓,按她信件裏的指示來說,那「是一棟很醜的方塊混凝土大樓」。大樓對面的草坪上是普林斯頓校園的景觀之一,圓明園十二獸首的仿制品。銅雕圍成一圈,相對無言,偶有不同族裔的年輕面孔背著書包從其間穿過,如同一個隱喻。

自接觸到李翊雲的作品以來,我既被它吸引,也對它充滿好奇。她對自我的關註從何而來?是什麽讓她篤信,日常的親密關系比外部的驚濤駭浪更值得書寫?如何理解她寫作中自相矛盾的瞬間?對話在系辦公室安靜溫暖的公共空間進行。李翊雲在桌子的一角坐下,我按下錄音鍵,采訪開始。

【我該走了嗎】

李翊雲和英語的關系

鐘娜: 你在2005 年出版首部短篇集 「a thousand years of prayers」(【千年敬祈】),自那以來你已經創作了三部短篇、五部長篇和一部散文集。我印象非常深刻的就是因為我學英語的那個時代,英語一直是帶有全球性的、共識性的一種語言。但是你在你的散文 「to speak is blonder, but I venture」(暫譯成【言出必失,但我仍願嘗試】)裏,你提到英語是你的私人語言,你常常會忘記其他人也會說英文。我其實就很好奇,你現在還會有這種感覺嗎?然後在用英文創作了將近 20 年的這個旅程裏面,你和它的關系有沒有發生過什麽變化?

李翊雲: 現在有沒有這個感覺?還是這樣子,因為我大概講中文要講得慢一點。我覺得英文對我是兩種,一個是在工作的時候,比如跟同事說話,或者教書的時候跟學生說話,那就是公共語言了。我講的語言他們得聽得懂,但是那只是我生活的一小部份,我生活一大部份主要就是坐在家裏,我就是主要是坐在家裏自己跟自己說話。我自己跟自己說話也是用英語,但是那時候就沒有人聽得見,就是自己說,所以就是沒頭沒尾。當然不是說出來,就是在腦子裏說,因為很多年寫東西也其實是自己在跟自己說話,所以就習慣了。我覺得英語,有些英語有一部份的語言就是我自己的,就是我就是私人語言。OK,然後寫出來了,大家看了不要緊,但是還是我自己跟自己的對話。

鐘娜: 你用這種角度來切入英語,然後用英語寫作,你覺得在一開始會遇到什麽樣的挑戰和困難嗎?會不會有一種,你的私人語言的頻率和大家的頻率不容易那麽搭起來的情況?

李翊雲: 有的時候我覺得我用什麽語言就是取決於我在看什麽書。比如我在看簡·奧斯丁——17世紀的作品,那我的語言就會非常快地轉變。我在散文集裏寫過,我們在愛爾蘭旅行的時候,一個服務生的英語就有愛爾蘭口音,他就用英語問我們要不要什麽,我就回答了,就是一種用愛爾蘭口音回答的。我的小孩子說,你真是很rude,你太沒有禮貌了,聽上去你像在嘲笑人家。其實我沒有那個意思,但是我覺得有的時候我的頭腦就是別人說什麽,我就像回音似的,我就回出來那個聲音了。看書是一樣的,我要看到什麽樣的人,我的英語就會轉化成那樣的英語。所以可能我用的英語就跟比如在公共場合用的英語是不一樣的,不過那也不要緊。

反對陳詞濫調

鐘娜: 我覺得有一個小的主題貫穿了很多你的作品,就是對cliché的關註。cliché中文可以翻成陳詞濫調,像在【我該走了嗎】這本書裏這個主人公莉婭,她是一位年長的女性,她在生命的盡頭回顧自己的人生。她有三任丈夫,然後同時也有很多的子女,然後其中一個女兒是去世了,這樣一位非常剛毅的女性,她同時也是對陳詞濫調非常敏感的一個人。比如說,她會說我不喜歡開啟新房的鑰匙這種表達,因為鎖只會把盜賊引上門。

我發現你經常會在小說裏對陳詞濫調進行挑戰和覆寫,這個其實在你剛才所說的 where reasons end(【理性終結之處】)這本對話式的長篇小說裏也是大量出現的。所以我覺得你在反對它的同時對陳詞濫調也有很強烈的好奇心,而且它成為你語言創新的一個彈板。

李翊雲: 我覺得你問得很好,某種程度上可能是因為我英語不是母語,所以這些東西並不在我血液裏,對吧?就像咱們說中文就會講一些成語,也不想這個成語的典故,就直接說了,對吧?因為我英語不是第一語言,我就會想,但是你一想就會覺得有很多東西都說不通,你就會想。

另外,我覺得我是對語言很敏感,一個詞語是怎麽來的,我總要去查字典。這個確實是成為我自己跟自己說話的原因。你比如說一句很俗套的話, water under bridge 對吧?你想是 What water? What bridge?哈哈哈,誰發明的這個語言?你就一直挖到後面,發現莎士比亞說的,但是大家就用了也不想了。但是我就喜歡想一想。

鐘娜: 的確,就像有的時候我們現在突然想起一個成語,然後也會想,比如說買櫝還珠,你就會想是以前是哪一個具體的人做了這麽一件蠢事。

李翊雲: 所以我喜歡想這些事情,喜歡把它們再拿出來,再轉一下,看看能轉出什麽新的東西來。

鐘娜: 對,其實某種程度上很像語言上的一種考古學。

李翊雲: 對,就是這樣子。然後我覺得你說得挺對的,因為這是我的興趣,我的這些人物他們也就會獲得這個興趣。

鐘娜: 對,而且對於cliché,除了在語言方面,我覺得你還會對它講述的人生的某種道理進行一些探索。像在【理性終結之處】裏面,這個母親的敘述者,她就說萬一人生需要陳詞濫調的救贖——「What if life must be saved by cliché」。你覺得陳詞濫調對我們來說特殊在哪裏?

李翊雲: 一種慰藉。比如一個人去世了,大家都會寫一張卡片或者寫個email,寫封信,都是陳詞濫調。因為There‘s no words, you can only say the old words。

我覺得這個慰藉是在於,陳詞濫調雖然沒有表達新的東西,但是他們提供了一個框架,給大家的想法提供一個最容易但是也是最結實的框架。所以我覺得Cliché has a point。

鐘娜: 是因為這種框架裏有一種善意,一種保護。

李翊雲: 對,所以是這樣子的,有的時候不需要說新的話,在沒有別的語言的情況下,你可以說cliché。但是你想的時候一定要想,我能不能不用這些陳詞濫調去想。

鐘娜: 很有意思,最開始的時候你有提到,你經常會在自己腦袋裏和自己對話,進行語言上的一些辯論。【我該走了嗎】的主人公其實也是從你這裏繼承了自我爭論的一種方式。我就在想,你的背景是免疫學嘛,然後當一個免疫系統出現問題之後,它也會進行自我攻擊。我在想是不是就是這種左右互搏式的爭論?你覺得你為什麽會被它吸引?你從中得到的好處是什麽?

李翊雲: 從中得到的好處就是 You never get bored。哈哈哈,總是很有意思,你總能想到更新的話題——並不是一個遊戲,可能更像哲學一些,你永遠達不到那個真理。你總是在不斷地試。其實我以前做實驗也是這樣的,你永遠達不到終點,你就是不斷地試。進了一步,那你就再進下一步,越來越近,但是永遠達不到這個東西。寫作對我有意思,就是你永遠也找不到合適的詞。

鐘娜: 那你最後怎麽判斷這個地方結束了?

李翊雲: 我其實並不是一個完美主義者,我覺得完美主義者就是說肯定有一個完美的詞,一個對的詞,但我是差不多就行。我就總是寫到覺得這已經是我在現有的能力之下寫的最好的一句話,我就可以了,差不多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