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紅極一時,至今耐人尋味。
提到短詩集,你能說出幾部?也許只有它了:
最令人「耳熟但不能詳」的「微短句」:泰高爾的【飛鳥集】。
它簡短優美,蘊含哲理,引發無數人思考——卻鮮有人真正讀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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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
When you come with
the burning lamp of pain in your hand,
I can see your face and know you as bliss.
譯:
愛情!
當你走來,帶著
那燃亮的痛苦之燈,在你手裏,
我能看見你的臉,而把你認作福樂之極。
* burning
(形容詞)燃燒著的;燃亮的(參見第200、251首)
* bliss
極樂;天大的幸福;洪福;至福
英文釋義:Extreme happiness; perfect happiness; great joy; ecstasy. 極樂;完美的幸福;大喜;狂喜
bliss詞源為bless,筆者最開始譯為「天賜的福氣」,後覺「福氣」除了幸福之意,有點偏重於好運,而詩文原意是「莫大的幸福快樂」,遂改之。
可考慮譯為「極樂大喜」/「幸福至極(無比)」,跟前文的pain痛苦相照應。
# know you as …
把你認作……;認為你是……
^ 這裏的know,英文釋義為:V-T If you know someone or something as a person or thing that has particular qualities, you consider that they have those qualities. 認為
例:Lots of people know her as a very kind woman. 很多人都認為她是一個很善良的女人。
♬ 韻律:When,with+burning,bliss押頭韻,(with,)face,as bliss近似押韻;譯文「裏」、(「你」、)「極」押韻。
註:可比對欣賞第288首。
詩句另譯一:
愛情!當你走來,帶著痛苦燃燈在你手裏,
我能看見你的臉,而認為你:是極樂大喜。
詩句另譯二:
愛情!當你走來,帶著那燃亮的痛苦之燈在你手裏,
我能夠看見你的臉,而把你認作:莫大的幸福歡喜。
類比延伸閱讀:
白開元譯【隨感集】:第188首
當愛情把痛楚當作明珠,
痛楚便是幸福。
黃誌坤譯【隨想集】:第188首
當愛情把痛苦視作明珠,
就可把痛苦看作是幸福。
黃誌坤譯【火花集】:第257首
啊,親愛的!
你扮成痛苦走進我的心;
但到那時刻,
我把你看作為無比歡欣。
(說明:已發稿可能後續還會打磨修改,最終定稿請在「知 乎」上搜尋同名號「品妙趣」檢視)
新譯【飛鳥集】特色:
1、中英對照, 英文原句經過全面嚴格校對 ,修正了流行版本中的錯誤。
2 、采用獨特的T式分行法 ,重新劃分詩句,更顯詩歌三美(音樂美、繪畫美、建築美)。
3、中文譯句形式(長度、排列)、內容均 貼合英文 ,亦步亦趨, 猶如原文的投影或伴舞者。
4、轉譯較樸素直白但 富含韻律 ,體現中國文字三美(意美、音美、形美)。
5、附有重要單詞的註釋, 詩句韻律分析,相關類比延伸資料 ,盡量" 以泰高爾解釋泰高爾 "。
6、所有的轉譯,都有一個 分行字數一樣的版本 。
7、追求轉譯的準確性,將中文 反譯回英文而還原度高 。
本轉譯始於2016年(【飛鳥集】首次發表100年),初步定稿完成於2019年,
完善並經自媒體先發於2024年(泰高爾首次訪華1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