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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幾部能幫你更深反思邯鄲殺人案的作品

2024-03-31文化

把憤怒埋下,拾起理性。

多讀書、多思考、不要讓悲劇白白發生。

各位好,關於邯鄲少年遇害案,我已經寫了兩篇文字【全國的霸淩者,都在等著看這三個人渣的下場】【我們為什麽不判未成年人死刑】,今天是這個話題的最後一篇,我們試著談點更深的東西。

一個有意思的現象,這兩篇文章在傳播量上,是有差距的,前者大約是後者的五六倍吧。

其實我更希望看到這個數據能顛倒過來。

因為,前一篇文字更多是抒發第一時間的觀感和憤怒;後一篇文章,才是我想做的一些更深的思考——我們遇到這樣的事件,是否應該直接來上一句「不殺不足以平民憤」就結束了?

因為第一時間的那些主張和義憤,就算它們是最符合我們的道德呼喚的,但如果我們的認識僅止於此,這些結論也經不起時間的摧殘。到頭來,你會發現,我們還是無力阻止自己孩子長期處於這種被霸淩、被兇殺的威脅當中。

這將是怎樣的悲哀。

所以反思必須深一些,這起悲劇應該留下一點意義,用以推動我們的社會能有所進步,讓類似的慘案不再重演。

想做到這一點,一句簡單的「必須槍斃」是不可以的。 輿論想要讓社會熱點事件發揮長效應,就必須做長思考。

而在這兩篇文章的留言當中,我能隱隱感覺到很多受眾對這起案件的觀感,實話實說,過於短促和隨意了。

比如除了「趕緊槍斃」(如上一篇文章所分析的,此事並沒有那麽簡單)這種意見之外,很多人都贊同第一篇文字所提到的李玫瑾教授所說的「父母與少年犯同罪」的主張。

但實際上,我覺得李玫瑾教授這個意見看似解恨,實則有欠法學者該有的嚴謹思考。

因為她呼籲的不是已經有的對監護人的民事追責,而是刑事連坐。

這會產生很多顯而易見的衍生問題——

比如很多問題少年與父母的關系本來就是十分緊張的,他們心理出現問題的原因很可能本來就是家庭問題麽。你一搞「父母同罪」,會不會刺激很多問題少年為了報復父母而去惡意犯罪?

這樣不僅制止的效果的沒有達到,反而增加了犯案機率,請問一旦產生這個後果,呼籲者怎麽承擔責任呢?

再比如,「父母同罪」可能加重父母包庇其子女的動機。

本來在現行法律下,未成年子女犯罪父母還有一定機率為了爭取輕判協助調查,你一搞「父母同罪」,得了,很多父母為了自己的人生不至於了結,也會包庇子女。未成年子女在家長成了「同案犯」的情況下把強奸、淩辱拖成殺人、放火。到時候請問又該怎麽辦?

實際上,青少年犯罪中「父母同罪」的這種呼籲,有些類似於主張對拐賣案中的人販子「逮著就斃」。看似解恨,但實則會產生一系列問題。

未成年人犯罪,監護人必須付民事賠償責任,但不能被刑事追責。這是人類透過多少司法實踐才最終總結出來的常識。我不知道這種反常識的建議為什麽能出自專家名宿之口,更驚訝於居然有這麽多人會贊同。

當然,案發至今,施害者的家長居然沒有一個人出面來向受害者道歉、哪怕說一句簡單的「對不起」(在霸淩同樣嚴重的日韓,這樣的表態早該發生了),這的確是一件非常媽賣批的事情。

我也覺得就憑此,這些無良的犯罪者家長就應該受到最嚴厲的道德譴責和嚴厲的民事追責。

但法律,尤其是刑法,不是靠解恨就能制定的,「解恨」的法律往往帶來災難。

否則將產生更大的災難。

將不可因怒興兵,王不可因怒曲法。輿論同樣不能。

若想要讓這起悲劇有意義,若想讓慘案不再發生,我們社會中的每個人,都應該在義憤之後沈靜下來,把憤怒與恐懼轉變為一種更持久的思考力。

我覺得我們的社會從不缺憤怒,缺的就是憤怒之後的冷靜思考。

這裏簡單推薦幾本我能想到的書或影視作品,讓我們試著看看,能不能從冷靜的理性思辨中,找到感性直覺所尋不到的救贖。

1

第一本是美國法學家薩伯寫的【洞穴奇案】。

在聊邯鄲殺人案的過程當中,我看到很多讀者都談到了「必須實作法律的正義」,但什麽才是「法律的正義」,或者說,人類制定法律的根本目的到底是什麽?

法律的目的,是為了「實作統治者或統治階級的意誌」、還是「替個體執行同態復仇權」、亦或者「實作社會的幸福最大化」、還是這個世界上先天存在一個絕對正義的「自然法」,人類法律的一切修改與演進都是為了追求和逼近它?

基於不同的法律目的觀點,對什麽是「法律的正義」的回答、以及判決的結果,就是截然不同的。比如我昨天提到的,唐玄宗從「國家設法,期於止殺」這個社會法學派的觀點出發,就可以毫不猶豫的判決兩個少年殺人犯死刑。一旦社會對法律目的達成了共識,也就解決了制法和司法過程當中最棘手的難題,剩下的事情,就相對好解決了。

而【洞穴奇案】這本書,所展現的,就是不同法學派在法律目的上的矛盾。

故事起源與美國法理學大家富勒1949年在【哈佛法學評論】上發表的一個假想公案:五名洞穴探險人受困山洞,水盡糧絕,無法在短期內獲救。為了維生以待救援,大家約定抽簽吃掉其中一人,犧牲他以救活其余四人。威特莫耳是這一方案的最初提議人,但在抽簽前又收回了意見。其他四人仍執意抽簽,並恰好選中了威特莫耳做犧牲者。獲救後,這四人以殺人罪被起訴並被初審法庭判處絞刑。

那麽這個案子的宣判對麽?薩伯為此就專門寫了這本書,他集納了人類迄今為止所有(靠譜的)法學流派的意見,化身為了十四位大法官,分別給這案子寫了判詞(其中前五位是富勒原故事中就內建的)。

這本書是歐美法學生入門時的必讀書籍,因為讀完這本書,你就能理解人類現存的這十四個法學流派,他們所認定的法律目的是什麽,他們又采用了什麽樣的法理邏輯去實作法律的正義。

你可以從中挑選,並找到一種正義,皈依之,這樣之後你在觀察所有法律案件時的思維為邏輯就不會陷於混亂。而同時,你也能夠明辨出某些在社會熱點中湧現的司法主張是否是靠譜的——就像武俠小說裏,只有當你見識了各家功夫,給它們分門別類,再看人出手,才能知道對方到底來自名門正宗,還是壓根就是野狐禪。

「行家一出手,就知道有沒有。」這是這本書能幫你理清思維、並最終達到的。

2

我想推薦的第二部作品,不是一本書籍,而是一部電影——【十二怒漢】。

另外你可以搭配再看一下該作的中國改編版——大宋提刑官何冰老師主演的【十二公民】。

這部美國上世紀50年代的黑白電影,講的故事非常簡單,就是一個在貧民窟中長大的男孩被指控謀殺了他的生父,案件的旁觀者和兇器均以呈堂鐵證如山,而擔任此案陪審團的12個人要於案件結案前在陪審團休息室裏討論案情,而討論結果必須要一致透過才能正式結案的故事。

這部電影非常奇特,也非常低成本,它甚至沒有任何轉場——因為在影片開場的時候兇案和庭審其實都已經結束了。整個電影就是這12個陪審員在一間炎熱的休息室裏討論案情。

但是,這部電影本身非常非常之精彩,以至於後來被日本、中國、甚至是俄羅斯等多國反復翻拍。

因為你既可以把這部電影當做一部推理小說來看——看那位主角陪審員是怎樣透過對案情的抽絲剝繭,一步步把還原案件的真相,把案子翻過來的。

你也可以把它當做一部法治科普片來看的——你可以從中了解到,陪審團這個海洋法系的核心機制,它究竟是怎樣執行的,它的優點和弊端各自是什麽。

在邯鄲少年殺人案的討論中,我看到羅翔老師的一段視訊被很多人廣為傳播,他在視訊中講了英國和美國最低刑責年齡很低甚至幹脆沒有的這個事實。

我看到很多評論第一時間為此叫好,的確,在這個極端案件發生當口,呼籲降低甚至取消刑責年齡,是非常容易獲得受眾共鳴的。

但是這裏面就有個隱藏問題,目前國際上刑責年齡較低甚至沒有的國家,一般都是執行海洋法系的,因為只有海洋法系才能在陪審團機制的配合下給法官極大的裁量權,以執行「惡意補足年齡」這種機制。

那麽我們應當去學習海洋法系嗎?

看過【十二怒漢】或【十二公民】之後,你會發現這是很難的。

因為海洋法系的陪審團,是一個成本極高的機制——請 註意,這裏所指的成本,不僅僅是公權力所要付出的,也包括每個可能成為陪審員的公民需要負擔的。

你需要隨時準備著被挑中,放下手頭的工作和生計,去旁聽一個完全和你無關的案子,聽完了以後陪審員們還要做嚴肅的合議討論,最終達成一致,去決定一個案子的審判結果,甚至是一個人生死。

如果這個一致死活就是不能達成怎麽辦?不好意思,重來,政府再花錢占用法庭審理,再找一批完全對該案「無知」的陪審員重審一遍。

這是一種多麽「笨拙」、多麽消耗成本的審案方式呢?就像【十二怒漢】和其翻拍電影中所表現的,即便接受這個規則的陪審員,在具體執行過程當中,也會有人呈現出極大的不耐煩——我為什麽要為完全不關我事的這麽個破案子浪費這麽多時間?

所以 海洋法系是一種「很貴」的法律體系,絕大多數社會的民眾,是不舍得「購買」它的。

昨天那篇文章裏,我說最低刑責年齡這種問題,是大陸法系難解的內生性矛盾——你要一個法條走天下,總得對面對這個法條的未成年人有點保護吧?如果像海洋法系一樣取消或者大幅降低刑責年齡,你怎麽保證僵硬的成文法條不會誤傷一些的確罪不至此的未成年人呢?

這就是大陸法系必須面對的難解悖論。

於是有讀者就問我,那大陸法系的優點在那裏?為什麽那麽多國家選擇它?

說白了,正是因為 大陸法系遠比海洋法系「省成本」。

普通公民不用承擔耽誤工作和生活去當陪審員的成本,政府則不用支付陪審團解散、一切重來的成本,甚至法官本人的操作難度也沒有海洋法系的法官那麽高,不需要理解和化用浩繁的既往案例,一切照著寫好了的成文法條來。判案更加輕松簡單。

那麽有沒有更省成本的司法方式?

有的。

比如最近引發熱議的包青天,中國老百姓為什麽喜歡包青天, 就是因為這套理想中的古代司法系統太省成本了。

它甚至連專業的法官都不需要,就包拯這個首都市長兼職幹一下,就能明鏡高懸、「為草民做主」,搞得還是動不動就「開鍘」的重刑主義,殺一儆百,鍘刀過後,天下太平。

在「包青天」的故事裏,身為「草民」的人們得到的司法公正和社會秩序幾乎是零成本的,有事兒只要去青天大老爺那兒擊鼓鳴冤就行,這是一個多麽美好的烏托邦。

但有沒有代價呢?

有的。

理論推演中成本越低、看上去越美的體系,在實踐中走樣的風險就越大。

大陸法系遇到的問題,是最低刑責年齡在某些個案上的尷尬。

而古代中國百姓所熱盼的「包青天」,在現實中甚少實作過,不受制約的「青天大老爺」們幾乎不可能持久的在現實中「明鏡高懸」、給草民做主。

任何體系都有利有弊,都有其效果與代價,唯一的區別只是你怎麽支付。

於是你就能理解【十二怒漢】中的那句任何翻拍版都不好抄的台詞:

3

我想向您推薦的最後一本書,是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威廉·高爾丁創作的長篇小說【蠅王】。

邯鄲少年遇害案中,霸淩與被霸淩者之間構成的那種兒童社會裏的黑暗關系讓我想起了這本名著。但【蠅王】的故事,並不僅僅止於描寫兒童社會中真實的黑暗。

【蠅王】在未來的第三次世界大戰中,一架搭載著疏散兒童的飛機在大洋上被擊落。孩子們落到一座世外桃源般的無人島,飛行員正好也死了,於是一群男童就開始自行構建一個從成人世界中斷裂出來的兒童小世界。

他們會構建什麽樣的世界呢?這又是個有趣的生存實驗。

在起初,故事中的孩子們還在「印隨」文明世界的規則,召開議會、制定法律、協作分工,一切宛如他們所出身的那個英國現代社會。

但是這種架構很快就走了樣,法律的規則與勞作很快讓許多人厭倦了。這個時候擔當獵人首領的傑克就開始建立自己的幫派,主張更有能力的「獵手」們有權吃肉、享受更好的生活、奴役甚至殺死那些吃素的孩子。他的主張居然獲得了越來越多孩子的支持。

於是孩子們分為兩幫,分別以堅持原有秩序的雷夫和挑戰者傑克為首。

最終較量白熱化,雷夫和他的派別被打的大敗,文明社會的秩序與理性逐漸蕩然無存,這群孩子完全墮落成一群嗜血的「野獸」

在故事的結尾處,雷夫被傑克當做最後的異己分子被追殺,幾乎無處藏身,直到英國皇家海軍艦艇經過荒島相救,才幸免於難。雷夫望著被燒成一片廢墟的島嶼:「 他的眼淚不禁如雨水般流了下來,他為童心的泯滅和人性的黑暗而悲泣。

高爾丁這本小說是非常驚世駭俗的,因為在他寫出該書之前,西方近代社會有一個底層認知共識,既認為人性的底色是向善的,所以其構建的社會有向善向文明發展的內生動力。

比如寫出【社會契約論】的盧梭,就也寫過【愛彌兒】,在其中盛贊孩子本性中的純真與善良。

證明了孩子「性本善」,在盧梭的理論體系中是一件如此重要的事,因為在此基礎上,他才能討論他的「社會契約」為什麽能推匯出文明社會。

可是【蠅王】卻提出了這樣一個假設——

有沒有一種可能,人性本身就是向惡的?一些、甚至很多孩子的天性不是純真與善良,而就是嗜血和弱肉強食、向往著自己意誌的無線延展、奴役並將痛苦施加於他人之上,而對被折磨甚至殺死的他人毫無同理心?

進而,有沒有一種可能,這種人性的黑暗呼喚,會像小說中的那個「蠅王」一樣,永恒的誘惑著人類?讓我們處於墮於野蠻與屠戮的風險當中。

如果這種假設是成立的,那麽近代啟蒙運動的基石是不是就動搖了?

從【愛彌兒】和【社會契約論】開始的理論是不是都要統統推倒重來?

也許,人類近代文明的秩序、民主與昌明,都像孩子們初登小島時建立的那個理想國一樣,其實「只是個偶然」。近代科技爆炸、技術采摘「低垂之果」造就了一個伊甸園,給了人類繁榮和諧的幻象。而一旦這幻象退去,人類的發展停滯,我們知覺自己生活在孤島上,是否會重演【蠅王】中孩子們走向野蠻的故事,最終將整個小島焚燒?

所以從直面兒童社會的黑暗,寫到對人類社會良知與理性的悲觀,這就是【蠅王】這本小說的震撼之處。

但我倒覺得,高爾丁還是在小說中留了一點渺茫的希望,因為他塑造了雷夫這樣一個角色,他自始至終堅持了對理性、秩序、民主、平等這些原則的信仰。

而你去觀察雷夫的行為,會發現他在一群孩子中其實最像成人。

這給了我們一種提示—— 也許理性、秩序與文明,並非要啟靈於兒童般的「純真」,反而是在成人式的學習、協作與自控中獲得的。 走出童年,走出巨嬰,才是真正的文明之道。

所以人類社會要向善,要防止自我淪陷,要多呼叫理性的推導與思辨,而非呼叫感性的直觀判斷。

文明是一種需要謹慎守護的東西,最可能淪陷它的,恰是孩子氣的、如野火般難以遏制的沖動。

我想這也是我為什麽還要寫這篇文章的原因吧——實話實說,在對這起案件的討論中,最讓我感到反感並警惕的一種評論,就是「 費那麽多話幹嘛?這事兒不就xxxx就行了嗎?

當我們憑著一時的主觀義憤斬釘截鐵的給出某個判斷時,我們就離【蠅王】中那些孩子們又近了一步。

但比較無奈的是,在如今的互聯網上,可能越簡單直接,越感性的東西,越容易傳播並完成自我強化。

但我仍希望,我的讀者,能夠理性一點、耐心一點、多思考一些。

不要讓這場悲劇最終換來的,只是一些血氣散盡後一無所剩的口號。

還是化用【十二怒漢】裏的那句話做結吧:

我們肩負著重責大任。我們聽到資訊,聚集在一起,付出理性和耐心去討論一個公共事件的是非,而無論得出什麽樣的結論,我們都從中拿不到好處,也沒失真失(當然,也許會承擔一些風險),但我們卻仍願意這樣做。

若能做到這一點,那將是我們的國家走向強大、社會走向美好的原因。

把憤怒埋下,拾起理性。

多讀書、多思考、不要讓悲劇白白發生。

全文完

本文6000字,三篇中寫的最長,但估計看並能看懂的人也最少吧。

但我覺得本篇最有意義。

長文不易,喜歡請三連,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