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亦玫和女兒方太初的母女關系,並沒有那麽和諧。
從方太初的角度來說,母親黃亦玫是一個嫌貧愛富、水性楊花的女人。自3歲以後,她就沒見過母親,兩人分居兩國,黃亦玫從未盡過為人母的半點責任。
但方太初長相上卻像極了母親黃亦玫,就連眼下的那顆淚痣,都長在了臉頰的同一個位置上。黃家人也全都稱呼她為「小玫瑰」。
方太初很不喜歡「小玫瑰」這個稱呼,她很反感母親黃亦玫,在外人面前也從不提母親。就算是後來和周棠華準備結婚了,她迫不得已回到國內,見到母親黃亦玫也不肯喊一聲「媽媽」,反倒是對著周棠華的母親一口一個媽媽,格外親切。
沒結婚沒訂婚的情況下,她對男方母親倒是客氣有禮貌,甚至有上趕著巴結的意味。
方太初為什麽不肯喊黃亦玫一句「媽媽」?說到底,還是父親方協文一直以來給她灌輸「媽媽是惡人」的思想。方太初對此深信不疑。
方協文為了割斷黃亦玫和方太初的聯系,18年來黃亦玫嫁給方太初的衣服、玩具、錢財、書籍等等,都被方協文退了回去。對此,方太初毫不知情,她一直認為自己是被母親拋棄的孩子。
方協文還自作主張地把方太初眼下的那顆淚痣去掉了,仿佛沒了這顆痣,她就不是黃亦玫的女兒。親情血緣關系當然剪不斷,方協文這麽做,純粹就是在報復黃亦玫。
不管方協文如何掩飾,方太初如何反感黃亦玫,都無法改變母女倆一個模子裏刻出來的事實。和母親黃亦玫一樣,方太初身邊也不缺乏追求者,但母女倆人對此態度大不相同。
同樣憑借美貌被眾多男人追求,為什麽黃亦玫情人無數,方太初卻只選了周棠華一個?
1、生存環境不同
黃亦玫和哥哥黃振華相差15歲,打從一出生起,她就是家裏最珍視的寶貝,不管什麽事情,全都由著她的性子來。
黃亦玫原本就長相出眾,青春期自然會有不少男同學會給她寫情書。黃家思想開明,父母和哥哥都寵愛她,再有愛的家庭氛圍下長大的女孩子,性格活潑開朗,願意和男同學們打成一片。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女孩子尤為愛打扮,黃家是富商之家,根本不差錢,初中時期的黃亦玫一個月的生活費都要上萬塊,去商場隨便買件大衣都要兩三千。
過早接觸社會、過早註重外在打扮的女孩子很容易早戀。單單在18歲之前,黃亦玫就談了不知多少段戀愛,雙手加上雙腳都數不過來。
這些男友的跨度也很大,有的是體育生,有的是藝術生,有的家裏很窮,有的家裏很富,但沒一個能超過兩個月,一旦過了新鮮期,黃亦玫就會厭棄,接著和下一個男生曖昧。
因為家裏給了她底氣和退路,黃亦玫才敢如此肆意玩樂。而且,老天爺也對她格外偏愛,不管黃亦玫如何玩鬧,她都能拿到年級第一名,過目不忘的本領羨煞旁人。
而方太初跟著窮鬼父親方協文,能見什麽世面?20年來,方協文一直是一家小銀行的小職員,薪資勉強維持家用,方太初自身還得勤工儉學,回到家還得給父親洗衣做飯,哪裏有時間玩樂?
從來只聽過窮人家的孩子早當家,沒聽過窮人家的孩子早戀愛的。對於方太初而言,周棠華家境普通,但人踏實實在,她能降得住,已經算是上上之選了。
2、所接受的思想不同
黃亦玫雖然身在國內,但她讀張愛玲、三毛的作品。腦子裏除了戀愛,再也裝不下其他東西。
家裏有錢,她不需要打拼事業,學業對她來說也不是什麽難事,考試前翻一遍書就能考個不錯的成績。生活太輕松了,導致她無欲無求,於是便想模仿那些女作家體驗情愛生活,吃一些愛情的苦。
方太初和爸爸名義上在國外過著衣食無憂的生活,其實不過是底層華人,日子過得捉襟見肘。因為黃亦玫執意離婚,方協文愛而不得生出恨意,不但不讓黃亦玫見方太初,還在方太初面前一直說黃亦玫的壞話。
父女倆相依為命,方太初對父親格外依賴,對父親的話也深信不疑。既然在方協文的嘴裏,黃亦玫是一個出軌成癮、嫌貧愛富的女人,他自然不會讓方太初多接觸男性。
明知方太初長得漂亮,方協文卻故意隱藏她的美貌,不讓她穿漂亮的衣服,不讓她打扮自己,也不讓她和男性交朋友。跟著父親長大的女孩,缺乏母愛,會懼怕異性的接觸,不敢談戀愛。
3、方太初會不會成為第二個「玫瑰」?
18歲是法律上成年的標誌,但並不能概括人的一生。18歲的方太初只愛周棠華一個,28歲、38歲時,方太初是不是還會這麽想,就不一定了。
17歲之前,黃亦玫不停地換男友,根本不懂得愛情為何物,只享受當下被人捧在手心裏的感覺。17歲那年遇到了莊國棟,她開始收心,第一次嘗到了愛情的苦,愛而不得才會出國讀書,遇到了方協文,想過踏實日子。
和方協文在一起的黃亦玫,也曾像女兒方太初一樣,只想過愛一個人、過平凡日子,她給方協文洗衣做飯,甘願在家當免費保姆,只是後來意識覺醒,想要活出自我。
後期方太初會如何選擇,周棠華會不會成為第二個方協文,一切都是未知數。周棠華看不上當了一輩子銀行小職員的嶽父方協文,但他本人也沒什麽大本事,事業方面也是一片空白。
就連國內的父母,也是普通階層,他能否留住方太初這顆逐漸綻放的「小玫瑰」,就要看他婚後如何發力了。
在此,我想提一個觀點,戀愛的次數多少並不能成為判斷女人品性的標準,也就是說,戀愛一次的女人並不代表就比戀愛10次的女人更清純。
不管是1次還是10次,都是女人戀愛自由權的表現,只要不違反道德、法律,女人多多試錯,也沒什麽不好,最起碼可以篩掉一些低品質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