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起讓人唏噓的報道。
「母親以死逼婚,兒子半年閃離。」
小金是浙江溫州人,家境尚可。
唯一有點遺憾,準確說是讓小金母親遺憾的,是小金年近三十,依舊沒有女朋友。
小金無所謂。
母親卻急了,動用所有人際關系開始尋找「未來媳婦」。
孝順兒子架不住母親的威逼利誘。
幾個月後,小金跟一相親物件走到一起。
不久兩人完婚。
有句話說得好,你不認真對待生活,生活也不會認真對待你。感情也如此。
小夫妻婚後生活有苦難言。
沒有愛意,沒有擁抱,日常溝通回應無外乎「恩」、「啊」、「哦」幾個字。
彼此相敬如「冰」。
形同陌生人的婚姻自然無法長久持續。
婚後近半年,兩人就以離婚收場。
冷漠的原因出在哪裏?
男方說,「我對她根本就沒有感情,當初是因為我媽以死相逼才同意結婚。」
以愛之名逼迫孩子結婚,最後卻落得這樣結局。
不知道小金母親聽到兒子此言,是否會有一絲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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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21世紀的今天,科技飛速進步,無人駕駛汽車都出來了。
但催婚,這一傳統陋習,依然還在。
去年國慶假期,一對母子鬧別扭視訊引發討論。
母親坐在床邊抹眼淚:我做錯了什麽女兒到現在還不結婚。
女兒:回家就大吵大鬧,說愛我卻做傷害我的事。
河南鄭州,醫院精神科門診。
一個34歲女子被確診重度抑郁癥。
這疾病成因,是父母的奪命催婚。
有一年春節,上海一29歲小夥留下一封遺書,喝藥輕生。
遺書內容是:和我一樣大的人都兒孫滿堂,我活著都丟臉。
萬幸,搶救及時,小夥脫離生命危險。
底下評論區有個高贊評論。
「我,97年的,現在比豬都還怕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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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父母為何會如此熱衷催婚?
淺層原因是,父母盼著子女早日成家。
深層原因是,父母跟子女關系缺乏界限,大到婚姻工作,小到生活瑣事,都喜歡幹涉。
在中國傳統家教裏面,父母跟子女關系界限是模糊的。
在舊禮教中,這句話很有代表性: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簡單來說,你是我生的,你就必須得聽我安排,否則就是不孝,被社會所唾棄。
如今,舊禮教雖然不存在了,但觀念會傳承。
那些來自集體的無意識文化,一定程度上,還在影響著當下的家庭人際關系構建。
就拿作家蔣方舟來說。
蔣方舟年少成名,9歲出書,保送清華,典型的「別人家的孩子」。
可你知道蔣方舟怎麽評價自己的童年?
三個字:不快樂。
因為蔣母對蔣方舟控制欲非常強。
上到成績,下到交友,全都得按照蔣母意思來。
最嚴重時,蔣方舟曾以「跳樓」來反抗母親。
也正是受母親控制欲影響,蔣方舟在成年後,形成「討好人格」傾向。
她非常在意別人評價。
在人際交往時,不敢跟人撕破臉,不敢對別人說「不」。
活得痛苦又擰巴。
值得一提的是,母子缺乏關系界限,還會誘導媽寶男的形成。
朱雨辰是無可爭議的媽寶男。
拍什麽戲,參加什麽綜藝,得先讓母親點頭。
甚至,戀愛也被嚴重幹涉。
有一回,朱雨辰帶女友回家。
但見完家長沒多久,朱雨辰就跟女友選擇了分手。
原因是,朱母認為「女孩穿得太露」,不滿意。
朱雨辰為何媽寶到這種程度?
原因就在於,朱母跟兒子從小建立的關系就是病態的,缺乏邊界感。
朱母說,照顧兒子是我生命的全部意義。
朱雨辰卻說:她太無微不至了,讓我覺得我已經不太敢去反抗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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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界限感的親子關系,催生了太多人生悲劇。
有人被迫選擇不喜歡的專業。
有人被迫嫁給了錯誤的人。
有人成為媽寶男而不自知,害了自己,也害了別人。
這些教訓,給所有父母,或將來會成為父母的人,提了一個醒:育兒一定要有界限感。
成年人關系之間需要邊界。
父母跟孩子也是。
至於邊界在哪,請參考阿德勒這一原則:
要辨別一件事誰來決定非常簡單,只需要考慮一下「某種選擇所帶來的後果最終要由誰來承擔?」
就拿備受爭議的「早戀」來說。
在很多父母眼裏,十八歲之前戀愛,是絕對禁止的事情。
他們將早戀視為洪水猛獸,輕則頭口呵斥,重則棍棒伺候。
相比之下,我更欣賞【完美陌生人】影視裏面一位父親的做法。
17歲女兒還在讀書,交了男友。
那天晚上,女兒打電話給父親,說:男朋友希望我留在他家過夜,不然會不開心,我不知道怎麽辦。
換一般父母,可能早就臭罵一頓叫人趕緊回來。
但這位父親的回答是:
這是你人生中一個重要的時刻,是你會銘記一生的事情。
如果你以後回想此事,嘴上都會帶上笑容,那就去做吧。
如果你不這樣認為,或不太確定,就別去,你還有大把時間。
只是擔心他不開心,這不應該成為唯一的理由。
電話掛斷,一小時後,女兒敲響家門。
她聽從了父親的建議。
這位父親的做法之所以讓人稱贊,原因在於他只給建議和引導,而沒有強求、苛責。
他把選擇權依然留在女兒手裏。
早戀是這樣,其它事情也是。
高考,交友,婚戀,乃至人生所有選擇,父母都只能是給予引導,而非強制幹預。
給予孩子尊重和自由。
孩子在成年後,人格才能獨立。
話說回來,做父母,要有邊界感。
做子女的,面對父母越界,也要學會守住界限。
關於怎麽守住界限,精神分析心理學裏有個技巧:
溫和而堅定的拒絕別人。
「堅定」是指立場。
「溫和」則是指態度上不帶有憤怒或譴責。
比如催婚。
母親哭哭啼啼說:你再不結婚,我就死給你看!
那麽妥善回答是:我理解你很著急,但結婚是我的事,強迫不來。
切忌,不要妄圖說服對方。
人是不會被道理說服的。
無用的爭論只會消耗你的情緒,然後更接近妥協。
你需要做的,是不斷「溫和而堅定」地重復自己的立場。
可能有人擔心,萬一關系還是鬧掰怎麽辦?
要是我,鬧掰就鬧掰吧。
這種決裂不是不孝,相反,而是在幫助父母進行觀念的成長:人要為自己而活。
為別人而活的人,終其一生都被困在世俗的條條框框裏面,謹小慎微,怨氣重重。
為自己而活就不一樣了。
有想法,愛自由,不抱怨。這一生,無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