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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語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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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原著與電視劇有出入
幸福有時候是反方向的鐘。
原著裏,亦舒給玫瑰一家人安排結局可謂是啼笑皆非。
書裏,方太初覓得良緣英年早婚,而女婿周棠華愛上40歲嶽母玫瑰,方協文滿懷愧疚病逝。
一幫人裏,唯有方太初懂得珍惜眼前人和自己的幸福,堅守自己的決定。她的年紀最小,卻唯有她活得最清醒。
荒謬的暗戀
原著裏,方太初在讀大學的時候就遇上了周棠華,選擇與其在一起,並在父親去世後與其攜手返回香港。
但眾人不為所知的是,回港後,周棠華對嶽母玫瑰展開了一場隱秘的「暗戀」。
作為女婿,周棠華會尊敬玫瑰,會從孩子的角度在感到危機和惶恐時區尋找玫瑰這個母親的「撫慰」。
但從男人的角度來看,玫瑰的美真的攝人心魄,即便已經年逾四十,可他卻在每一次回頭看的時候,都會被震驚到,甚至心動。
不自覺間,他甚至會將玫瑰和方太初母女兩人做對比。
我們這一代從來得不到這種享受,而在羅太太身上,我才明白一個女人,具有女人的韻味是多麽可愛動人。
我心中想,但願太初有她母親十份之一的溫柔就好了,這個女孩子的性格,擲地有金石之聲。
這麽美的女人居然這麽具幽默感,我的臉紅了。
羅太太都這種年紀了,尚有這般容貌,難怪溥家敏要死心不息地在她身邊幽雲似的出沒,企圖在太初的身上尋覓她母親的過去。
然而羅太太最大的萬有重力尚不是她的美貌,而是她的溫柔。
可是當我丈母娘出現的時候,呵,大家的心神都被她攝住,不能動。
她不過是穿著一件月白色的絲棉旗袍與一件同色貂皮外套,臉上有股凝重的光輝。她依靠在羅爵土身邊,眼睛卻朝我們。
我們都愛她,就當她是件至美的藝術品,心中並無褻瀆之意。
我傾心地看著太太,這個偉大的女人,美了這麽些年,還不肯罷休,轟轟烈烈地要美下去——怎麽辦呢?
面對方太初的時候,是一路向攜的伴侶,是青澀的校園愛戀,可面對玫瑰時,周棠華所展現的,則是男性血液中最原始的欲望搏動。
往往看見最具侵略性美之後的反應,才是人性中最真實的反應。
同等的境況
原著中的周棠華的確聰明,而方太初在感情上也遠比她的母親搖擺要來的更為堅定。
而方太初作為的如此優渥背景的擁有者,她更具常人所沒有的虛榮,也未曾在「回歸」上流社會後染上浮華的習俗。
在方協文去世後,黃家人要求方太初急速回國,不要再縮在那個小鄉鎮上浪費自己的才華和能力,可這樣的做法對於太初來說,是一種精致的殘忍。
她承認作為丈夫,方協文有很多地方做不到女人的點上,可作為父親,方協文卻是合格的,至少從女兒的角度來說,他給予了一個父親能做的一切。
或許就連黃家人自己都不知道,他們在感情上不自覺的「淡漠」態度,正是他們總是在感情上栽跟頭的原因。
一方面,正是方協文樸素的情感價值態度影響了方太初,另一方面,她也在面對誘惑時足夠清醒。
資本是旁人的,有一天因為親情的名義聚在一起,終有一天也會因利益碰上,倒不如樂得逍遙。
何況,她自己也有這個「資本」,有自己的能力來選擇自己的未來的生活。
周棠華最終於方太初選擇在香港晚婚,而後再返回美國。
畢竟,方太初太像自己的母親玫瑰了。
他知道太初不會做出像玫瑰那樣的事情,但架不住天長地久的環境熏陶,而且他自己也承認,自己不夠優秀,不過是碰巧上天給了他那麽一次好運氣,這才能夠遇上太初並且得到她。
其實問題的關鍵點不過在於:
這是跟隨落魄潦倒的方協文一起生活在美國小鄉鎮的方太初,是沒有見過世面卻依然璀璨的方太初。
若是生活在香港上流社會的方太初,是著名建築設計師黃振華的舅舅,自小養在母親玫瑰身邊見過世面,始終嬌養高傲著的,擁有著諸多頭銜的太初,卻未必真的會看上自己這麽在香港都算不上中等人家的兒子。
那一刻,他忽然想起了自己已去世的嶽父方協文。
羅太太又輕輕說:「有緣分的人,總能在一起,棠華,你別太擔心。」聽了這樣體己的話,我忽然哽咽起來。
我說:「以前我與太初天天見面,送她上學放學,現在簡直如陌路人一般,輪隊等她的時間,有時到她公寓坐著,也不得安寧,幾百個電話打了來找她,我很仿徨……」
羅太太默默地,在想安慰話兒叫我放心。
母親知趣地坐在一角翻閱雜誌。
「此刻工作又忙,我不能分心——有時候難受得像要炸開來,巴不得娶個平凡的普通的女孩子,結了婚算數,日子久了,生下孩子,多多少少有點感情,生活得寧靜不一定是不幸福。」
這一次,他竟也陷入了即將失去太初的恐慌中。
那一刻,嶽父的心憂,他終於感同身受,如坐針氈,如芒刺背,如鯁在喉。
正如原著中所寫到的:
「不會不會,我原諒他,得到過又失去羅太太那樣的女人,一輩子也就完了。」
「她憑什麽跟我一輩子?你說,她有什麽理由跟我一輩子?她與我共度的十年,每天我只需穿上衣服上班,一切不必操心,襯衫褲子給我熨得筆挺,連口袋中的雜物都替我騰出來放在替換的幹凈衣服內。錢不夠用,她以私蓄搭夠,屋子一塵不染,飯菜煮得香嘖嘖,小玫瑰她親手帶大。我沒有福氣,棠華,是我沒有福氣。」
我輕輕拍著他的肩膀。
「那九年零三個半月,我過的是帝王都比不上的適意生活,只有那三千個日子我是真正活著的。現在我想通了,黃振華說得對,我還想怎麽樣?許多人連一日也未曾活過,」他幹笑數聲,「我是個平庸的人,二十年來我盡心盡力地工作,但我並沒有獲得更好的機會升職,人們不喜歡我,他們嫌棄我。以前我有玫瑰,我不怕,失去了玫瑰,我便失去了一切。」
曾經的他煩擾方協文,可他卻萬萬沒想到,如今的自己竟然也嶽父嶽母一樣,重復了同樣的命運。
得到又失去
或許是天意,書中的方太初嫁給周棠華後,竟然不經意間重復其了玫瑰嫁給方協文那十年的命運。
原著中這樣寫道:
太初是最適中的,她性格在她母親與舅母之間。做女人,能夠糊塗的時候,不妨糊塗一點,靠自己雙手打仗的時候,又不妨精明點,只有太初具這個本事。誰能想像黃玫瑰有朝一日坐寫字間呢?又有誰相信黃振華夫人肯一心一意靠丈夫呢?但太初真的能文能武。
但很顯然,方太初自己想得清楚,懂得珍惜自己想要的,處於這兩者之間的柔和地帶,她自然明白自己的「能文能武」。
而周棠華選擇快速與方太初結婚後回美國的原因也正是這個。
為什麽很多男人在結婚後喜歡把妻子當成私有物品,守在家裏馴化,卻又在馴化後不去珍惜?
正是因為人骨子裏的劣根性。
原始的欲望裹挾之下,自身帶有一切美好的事物,也往往帶有原罪。而欲望之門下,往往是隱藏著的潘朵拉魔盒,是一切美好的開始,也是一切罪惡的閥門。
玫瑰曾經的遭遇是如此,而如今周棠華對方太初所做出的選擇亦是如此,正是因為他們知道自己得到美好的過程是偶然,所以才會撬動心底最深的欲望。
而得不到的東西,卻一定是最好的。
人只有的追逐的過程中會幸福,東西一旦得到,便不會再那麽容易滿足了。
我們被教導要一直向前,不要被拋棄,卻忘記了要珍惜旅途中的美好風景,學會愛眼前的幸福,學會滿足。而如今他們走的,不過是一條老路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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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語遲,自由撰稿人,兼具浪漫主義與理性主義,專註女性成長與情感方面的寫作,勵誌做一個努力寫作,熱愛閱讀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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