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讀者要我寫寫江蘇高三男生張新偉跳河身亡的事,說實話,看到孩子的照片和遺書後,萬小刀非常難過。
18歲的陽光帥小夥,縱身一躍,就變成了一具冰冷的屍體,這對任何一個家長來說,都是不可承受之痛。
得知兒子失聯,可能跳河後,張新偉的父母抱著被子日夜守在河邊,生怕孩子凍著了……
可隨著日子一天天過去,希望越來越渺茫,他的母親幾近崩潰,痛不欲生,想跟著兒子跳下去一了百了……
最後,在跳河後的第37天,張新偉的屍體被打撈上來,早已面目全非。
白發人送黑發人,這樣的慘劇實在是令人惋惜,但事件的起因卻令人無比唏噓。
而張新偉的遺書,也揭開了他選擇自殺的原因。
他是為一個「渣女」而死。
因為此前,他和同校一個談過八個男朋友,老是「拎不清」的女孩談了場戀愛,加上他的性格問題,註定了這場悲劇。
18歲談戀愛算不上什麽早戀,平心而論,在那個火一樣的年齡階段,誰沒有愛的沖動呢?
愛無罪,但對於比較單純的張同學來說,或許是第一次,因此表現得很傻很天真。
「愛情」發生得沒道理, 當時他身邊的很多同學都勸他,此人不好 ,但張同學已經深陷其中,不可自拔,甚至一廂情願地覺得自己 「未來可以改變她」 。
事情經過萬小刀也不多講了,遺書全文如下,大家點選下圖然後左右滑動細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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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帝視角來看,從這一刻起,張同學就已經錯了。
第一,愛上了一個不該去愛的人,註定了此後只能自吞苦果,苦果吃不吃得消要看自己。很顯然,當局者迷旁觀者清,張新偉的朋友看得比他清楚,覺得這是一個選擇錯誤。
人生任何事情,選擇大於努力。
一段愛情也好,一段婚姻也罷,還是人生事業抉擇,選擇錯了,後面很多路都會跟著錯下去。但好在人生不是一輛直達終點的列車,而是一個可以隨時停車換乘的旅程,因此,搭錯車也可以下車再來,走錯路,也可以回頭再走。
然而,我們的張新偉同學卻很傻很天真,不見森林只見樹木,只會吊死在一棵樹上,悲劇不可避免。
在成年人的世界裏,小孩子的愛情可能很可笑,海誓山盟,你儂我儂,生死契闊,仿佛對方就是自己的「唯一」……
等到走過歲月,經歷過幾段感情,或看過萬小刀八卦,才發現愛情根本不是詩句裏那麽回事,兩個人相愛並不是那些「傻 X派」筆下所謂的「彼此的唯一」,更不是「你是我六十億分之一的唯一選擇」。
「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
「於千萬人之中遇見你所要遇見的人,沒有早一步,也沒有晚一步,剛巧趕上了……」
這樣的鬼話年輕人很愛,寫得很美,但萬小刀覺得它貽害無窮,害死了不少一根筋的少男少女!
那些鼓吹愛情發生物件 「唯一性」 的家夥都是舔狗中的極品,那些煽動人心的句子是戀愛時互舔的產物,是 「發騷文學」 ,可以刺激荷爾蒙的分泌,在互舔時殺傷力十足。
但這樣的想法很可怕,因為當這些句子刺激不出對方的荷爾蒙時,這些就是一個天大的笑話。更何況,愛情本身就不是這樣的,愛情的發生物件也絕不是「唯一」的。
如果你是腰纏萬貫的劉鑾雄,又會講「愛你一萬年」,又會爬樓梯送腸粉,還會開直升機約會,動不動就送對方一套房子,那麽,你很難保證你的女友不是蔡少芬,不是李嘉欣,不是關之琳……
就算你長得不如陳冠希,錢也沒有劉鑾雄多,但只要你像李宗盛、周杰倫一樣有才華,也不免有很多「愛人」如飛蛾一般撲來。
雖然有些人把「你是我的唯一」唱得很動聽,但愛得也很頻繁,不是一不小心就愛上了張三,就是一不小心和李四墜入愛河。
這麽說吧,雖然詩歌裏,「你是我的唯一」「你是我唯一的愛人」看起來很美,但更多人還是願意相信,韋小寶愛上七個女人很真實,徐誌摩又喜歡林徽因,又擋不住陸小曼的愛……
對於大多數普通人來說,成家立業結婚生子,不過是時也命也,在某個時間裏,找一個恰好願意和你共度余生的人一起走下去,走到盡頭那個人就是你的「唯一」,走不下去,隨時可以停車熄火散夥換乘,沒有那麽絕對。
也正是如此,當你遇到一個「渣女/渣男」,你可以隨時說拜拜啊!
只可惜,這些傻孩子,都被那個「你是我的唯一」給騙了!
從這一點來說,萬小刀建議教材也好,學生讀物也好,最好別選這樣低階的東西騙小孩,就算選了,麻煩我們的語文老師們也講清楚, 愛情物件不是唯一!
是唯一,才會讓人走進死胡同,非吊死在一棵樹上!
所以,我建議年輕人在讀愛情的唯美詩句時,不妨也去看看金庸的【鹿鼎記】,去外面的世界多走走看看。
第二,自以為是,覺得可以「改變未來」,改變對方。
一個人永遠無法改變另外一個人。當你有這個想法的時候,就已經註定了痛苦、失敗和悲劇。
「改變」是一個主動詞,而不是被動詞,只有自己願意改變,才能改變自己。別人怎麽做,都無法改變一個不想改變的人。
就算是一起生活多年的夫妻,養育多年的孩子,如果對方沒有意識到需要改變,不願意作出改變,你也休想改變對方一絲一毫!
更多時候,你越想改變對方,就註定彼此越尷尬,你的這種想法和做法越強烈,對方的反抗也就越激烈。
莫向外求,想改變別人,改造別人,還不如改變自己!
張新偉同學明知對方是一個談過八個男友的「渣女」,還飛蛾撲火,愛得那麽痛苦,依然要堅持,分手了還要復合,分分合合愛得那麽死去活來,折磨得痛不欲生,還要繼續,實在是太虐了。
對於年輕人來說,走不出來有走不出來的道理,但只要明白,與其改變他人不如改變自己的道理,我想他也不會走到自殺這一步!
縱然有什麽收回拍立得等送出去的禮物,什麽「下頭男」等惡名,這讓一個青春期的孩子很壓抑,面子過不去,但這些已經是不可改變的事實,別人不改變,為何不自己改變?
別人說你是「舔狗」,那當一回「舔狗」又如何?王思聰成為天下第一舔狗,也沒有少點啥,你見他死了嗎?
在生命和愛情之間,誰更可貴,當然是生命。
留得青山在不愁沒柴燒,有了生命,後面被愛情撞腰的機會還多著呢!
所以,「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的句子還是改一改吧,不妨改成「愛情誠可貴,生命價更高」,這樣對傻孩子們來說,這句更好,能救命啊!
人死不能復生,痛苦獨留給父母,關鍵是張同學死了,律師也表示不好維權,何其哀哉!
張同學好走,但願天堂裏,你只是父母唯一的寶貝,只有這個確定的「唯一」,沒有別的「唯一」。
但願那些很傻很天真的人,不要對愛情抱太多幻想,先活好自己,活得漂亮,等你走到一定的高度,接得住你值得擁有的愛情時才配得上這段幸福。
接不住的,都不是愛情,無論是不是「渣女/渣男」,請放手吧!殺死自己的永遠不是「渣女」,而是自己!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寫得亂七八糟,見笑了,希望能救人!
本文作者:萬小刀,寫明星、寫八卦,有憑有據;形象正、影子斜,皆由自取,歡迎關註@萬小刀頭條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