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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取走女兒卡裏的200000元,給兒子作首付款購房,結果出乎預料

2024-10-18情感

「媽,我和小悅在一起三年了,是真心實意沖著結婚去的。小悅的父母對我沒有意見,但是要求我必須有一套婚房。我知道咱家的條件,不奢求你全款給我買房。你給我付個首付,月供我和小悅自己想辦法。」

林皓的一番話,讓張慧芳無地自容。兒子到了該買房結婚的年紀,她卻拿不出錢幫兒子。這兩年,張慧芳卷入融資騙局。不僅把存款揮霍一空,還欠了一屁股債。張慧芳現在只能節衣縮食,薪資一發就用來還債。

「林皓啊,你再給我一些時間。小悅家裏那邊,你先應下。不管再難,首付的錢我都會想辦法湊齊。實在不行,我就動你姐卡裏的錢。她作為家裏的老大,有義務幫襯弟弟。」

在張慧芳眼裏,女兒林雅就應該無條件為這個家付出。她只在乎林皓這個兒子,巴不得把所有的東西都給他。至於林雅,從小到大,都在感受張慧芳的區別對待。她吃不好,穿不好。甚至連上學的機會,都要拱手相讓。

林雅嘗試過反抗,可惜都以失敗告終了。張慧芳很清楚打罵不能讓林雅心甘情願地服從於他,索性開始道德綁架。她仗著丈夫去世早,一個勁兒哭窮賣慘。

「小雅,咱家的情況你也知道。你爸去世得早,我一個人拉扯你和弟弟不容易。你作為老大,讓著弟弟是應該的。我知道,在你這個年紀,不該被枷鎖束縛。可是,我除了懇求你體諒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麽辦了。」

林雅看著張慧芳一把鼻涕一把淚的樣子,實在於心不忍。她逼著自己放棄孩子的天性,時刻提醒自己要懂事。凡是林皓喜歡的東西,她再喜歡,都不會跟他搶。

生活的艱苦並沒有讓張慧芳減少在林皓身上的花銷。她隔三差五給林皓改善夥食,換季會給他置辦新衣服。林雅的夥食是沒有油水的清炒蔬菜,衣服全是撿親戚們淘汰下來的。

林雅到了青春期,不想再過這種灰頭土臉的生活。班上的同學女同學,個個青春靚麗。到了周末,她們可以換上喜歡的衣服,開開心心地出去放松遊玩。林雅除了校服,再沒有合身的衣服。

在鮮明的對比下,林雅變得越來越自卑。她沈默寡言,沒有人願意和她做朋友。林雅糾結了很久,終於鼓起勇氣向張慧芳求助。

「媽,你給我買點好看的衣服吧。我已經長大了,不能再像小時候那樣撿親戚們的破舊衣服穿了。在班裏,同學們都嘲笑我,像躲細菌一樣躲著我。我不求你能像對待弟弟那樣對我,哪怕能達到他的三分之一,我也知足。」

還沒等林雅說完,張慧芳就毫不猶豫地拒絕了她的要求。張慧芳理直氣壯地指責起林雅,把責任推得一幹二凈。

「學生就該把心思放在學習上。只顧著打扮,那還叫學生嗎?不要什麽事都和你弟弟比較。他能為這個家傳宗接代,能給我養老。你早晚都是外人家的人,我何必在你身上白費力氣。」

張慧芳的話像刀子一樣紮在林雅心裏。她徹底看清了自己在這個家的地位,不敢再對張慧芳的愛抱有希望。林雅下定決心要逃離這個不堪的原生家庭。她沒有其他辦法,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學習上。

高考那年,林雅如願考上了理想大學。張慧芳死活不讓林雅去上,非逼著她報免費的師範類大學。她這麽做,無非就是想把錢留下來供林皓上學。林雅不答應,張慧芳想出了以死相逼的下策。

在張慧芳的逼迫下,林雅無奈妥協。大學期間,她除了上課就去做兼職。林雅盡量躲著張慧芳和林皓,不想和他們過多來往。林雅的學習成績比較優秀,成功拿到了去重點小學實習的名額。

正式工作以後,林雅樹立了存錢意識。她省吃儉用,不浪費一分錢。她想存錢買房,婚前為自己準備像樣的嫁妝。張慧芳沒遭遇金融詐騙之前,沒惦記過林雅的存款。

在林皓提出買房以後,張慧芳動了不該動的心思。她打著林雅送土特產的幌子,來到了林雅的出租屋。翻騰了兩個小時,她找到了林雅的銀行卡。張慧芳知道林雅喜歡用生日當密碼的習慣,成功開啟了銀行卡。

林雅的卡裏一共有二十萬,全部被張慧芳取了出來。她滿懷欣喜地拿著錢給林皓交首付,不料,在半路遇到了麻煩。

「張慧芳,你涉嫌盜竊,請跟我們回局裏調查。」

張慧芳被眼前的幾個警察嚇傻了。她先是支支吾吾地說自己沒有偷錢,又說自己不是張慧芳。警方見她執意狡辯,態度變得不耐煩起來。

「我們有說過你偷錢的字眼嗎?你這簡直就是不打自招。你說你不是張慧芳,請出示身份證證明。你也一把年紀了,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道理應該明白。」

張慧芳驚慌失措,試圖從反方向逃跑。剛跑兩步,就被警察上了手銬。張慧芳被帶到審訊室,臉上寫滿了狼狽。她想不通,自己偷偷摸摸把錢取出來,林雅怎麽那麽快就知道了?林雅丟了錢,居然可以第一時間確定是張慧芳偷的。

「警察同誌,其實這都是誤會。我拿自己親生女兒的錢,按理說不能算偷吧。我生她養她,她的錢就是我的錢。」

警察好好向張慧芳科普了法律,明確告訴她,她的行為已經違法犯罪了。如果張慧芳堅持追究,她百分之百要被判刑。此時,張慧芳終於意識到了事情的嚴重性。她痛哭流涕,哀求著要見一見林雅。

林雅同意和張慧芳見面。她想親口問問張慧芳,到底有沒有把她當成親人?林雅害怕獨居不安全,在出租屋裝了獨庫監控。那天,她看到了張慧芳偷拿她銀行卡的全過程。在張慧芳去銀行取錢的路上,林雅已經報了警。

「請問你配得上母親這個稱呼嗎?既然這麽討厭女兒,當初為什麽要生下我?這些年,我為這個家付出得已經夠多了。卡裏的錢是我辛辛苦苦攢的,我自己也要買房用。你為了弟弟,毫無底線,那就該好好付出代價。」

張慧芳不斷向林雅道歉,發誓再也不做傷害她的事情了。見林雅不同意和解,她撲通一聲跪在林雅面前。「女兒!媽都這把歲數了,你忍心我去坐牢嗎?我真的知道錯了,你打我罵我都行。實在不解氣,我把現在帶著房子賣了補償你。」

林雅終究還是狠不下心。在原則和血緣之間,她選擇了後者。林雅簽了諒解書,還幫張慧芳交了罰款。但是,這並不意味著她原諒了張慧芳。作為女兒,她問心無愧。張慧芳這個母親,在她心裏永遠都不及格。

真正理智的父母,不會區別對待子女。被溺愛的子女,將來未必可以孝敬父母。一視同仁,才能得到子女的尊重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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