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華文頭條 > 時尚

河南50歲「老仙女」:粉色仙女裙紅色口紅,她活出了另一種人生!

2024-02-26時尚

如果您喜歡這篇文章,請點選右上方的「關註」,感謝您的支持和鼓勵,希望能給您帶來舒適的閱讀體驗。

作者 ✎ 大冰話史

編輯 ✎ 大冰話史

新時代、新時尚。

當今社會,千奇百怪的服裝以及穿搭風格成為各種「獨特」的時尚潮流。

在河南駐馬店,有位極具個人風格的大媽火了!

因為酷愛粉紅色,她將自己的頭發染成粉紅,日常出行幾乎都穿著粉紅色的衣服;

腳下一雙「恨天高」紅色高跟鞋,手提一個粉紅挎包,整個人似乎都散發著「粉紅色的魅力」。

這樣的穿著打扮經常讓她在出行中遭到路人白眼與歧視,認為她「不守婦道」,「違背端莊賢淑的良好品德」。

對此,這位大媽的兒子表示: 「我也曾經勸告過她,甚至跟她說這樣子的形象根本就不符合一個母親的身份。」

可是,面對所有人的不理解,大媽還是沈浸在自己的世界中無法自拔。

巧珍今年已經50多歲。

聽到這個名字,想必大家第一時間就會聯系到一個質樸平凡、為生活操勞一生的農村婦女。

可事實上,巧珍卻是一個過分大膽的女人。

她以一種眾人無法接受的形象出現在網路平台上,瞬間引起軒然大波。

一、個性「仙女」引人註目

事情還要從兩年前說起——那時,巧珍正一如往常地進行著外出前的梳妝打扮。

她將粉色的頭發高高盤起、戴上一頂鮮艷又碩大的粉紅色花朵裝飾,然後為自己撲上厚重的粉底、畫上烏黑的眉毛。

誇張的眼線、巨大的腮紅、血紅的嘴唇、最後還不忘在眉心點上一個紅色的圓點。

開啟衣櫃,她從自己各式各樣色彩靚麗的「蓬蓬裙」中,挑選出一條粉色帶有蕾絲邊的裙子,並系上配套的披風、穿上一雙高筒長襪以及紅色高跟鞋。

這樣,出門前的準備工作就徹底結束了。

走上街頭,巧珍按照自己的計劃漫步在大街小巷。

這時候,一位路過的網路博主認為巧珍「看起來十分個性」,於是拍下了她的照片釋出在自己的社交平台上。

自此,巧珍迎來了她的「網紅人生」。

她的這種特殊打扮引來了許多網友的關註,評價兩極分化。

大部份人認為她的怪異裝扮是嘩眾取寵,只為博人眼球,為自己創造熱點。

批判她這樣的著裝有傷風化、不堪入目。

還有些人認為巧珍這樣的時尚風格是「走在潮流前線」的,她擁有自己獨特的審美以及搭配技巧,遠超現在很多只會「東施效顰」的網路時尚達人。

面對外界褒貶不一的評價,身處輿論漩渦中心的巧珍卻毫不在乎。

她借著現在的網路熱度註冊了自己的社交帳號,在個人簡介寫著: 「我是一個沒心沒肺、心地善良的普通家庭主婦」 ,開始在網上分享自己的日常生活。

如同巧珍穿著的那般大粉大紅一樣,她的社交媒體也異常紅火。

隨著粉絲的越來越多,巧珍賺到了自己在網路上的「第一桶金」。

於是,嘗到甜頭的巧珍開始購買更多顏色鮮艷的「仙女裙」,還專門購置了化妝品,在家中打造了獨屬於自己的「化妝室」。

就這樣,隨著名氣越來越大,巧珍成為方圓幾裏無人不知、無人不曉的「名人」。

就連她經常光顧的服裝店老板都開始留意這個「個性」的婦女,專門為她尋來可愛的粉色服飾,然後免費送給她。

這樣的生活助長了巧珍對於粉紅色的癡迷程度。

於是,家裏的所有物品都開始變成了巧珍喜歡的顏色: 粉色的床單被罩、粉色的蚊帳、粉色的桌布……就連巧珍家裏的一次性塑膠袋與筷子都是粉紅色的。

看著巧珍越來越「瘋癲」的行為,她的視訊評論區被不少人惡意刷屏。

紛紛斥責她「不顧家中其他人的感受」、「自私」甚至「不配為人母」。

對此,巧珍就像自己的帳號簡介中說的一樣「沒心沒肺」,整日沈浸在自己的生活中。

對於那些想要以她取樂的人,她毫不在乎;

對於那些友好對待自己的人,她報之以微笑;

對於那些惡意拍攝、剪輯她的日常出行,企圖借著詆毀她而爆火的人,她也不屑一顧。

此時,有人問到——巧珍這樣的行為,她的家裏人能接受嗎?

二、丈夫支持、兒子無奈

據悉,巧珍大媽有一雙兒女。

女兒十七八歲,正在工作;

而兒子也有自己的職業愛好,平時沒事的時候總是被媽媽叫去幫忙拍視訊。

而巧珍的丈夫對於此事則表現得十分灑脫,認為巧珍並沒有做出什麽出格的事情,也沒有危害到他人。

既然妻子擁有這樣的愛好,在不影響他人的情況下,他百分之百的支持。

不過,對於媽媽這樣的行為,巧珍的兒子也曾經勸說她:妝容不要太過濃厚,稍微日常一些會更好看。

可是巧珍聽不進去,無奈之下,兒子也選擇了放棄。

不過,從他願意為母親拍攝、剪輯視訊看來,他還是對於這個「老仙女」十分包容的。

人生短短數載,巧珍大媽能夠置他人目光與社會輿論於不顧,毅然選擇自己喜愛的方式進行生活,這又何嘗不是一種勇氣?

她為我們展示了一種不同於社會主流的生活方式和選擇,也為我們上了極為生動的一課——在當今社會的大環境下,另類但熱愛生活的小人物必將遭受非議。

不過,既然不會危害社會、妨礙他人,享受自己熱愛的生活又未嘗不可呢?

原創先發,嚴禁搬運!搬運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