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合租的時候,上一任合租室友是樓下ktv的,也比較著急走,我要搬到她那個屋子。
收拾屋子的時候撿到了一小包白色粉末,也不能說一小包,剩下是一點點而已,在床頭櫃裏。
沒有告訴房東,沒有打110,也沒有打派出所電話。而是打了朋友的電話,他是刑警隊的。
他當時來的比兔子還快啊,後來朋友告訴我那個妹子加上她物件是連販帶吸。他先請我吃了一頓大餐,又送給我一串7辮的金剛菩提+不少好茶葉+兩條和天下。
當然,那個房子我也沒有住下去,火速搬家。
至於為什麽要這麽做?作為一個「老社會人」,朋友嘛,我是知道他需要什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