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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費一個月1500想買一件六百多塊錢的衣服,挺喜歡的那種,應該買嗎?

2021-05-01時尚

沒有應不應該,只有願不願意!

應該這個詞憑的是什麽?它是個道理,是個理論,是個理性,生活當中按照實際情況衡量做與不做的得失,依此去判斷做與不做!

就好像學生應該學習嗎?就好像孩子應該愛父母嗎?就好像例假應該不吃冷飲嗎?

以上所說,都對,都應該,事實上,學生在學習階段是否全部都心甘情願認真學習?孩子是否都能用付出用包容用接納愛著父母?例假應該不喝冷飲,可都不喝嗎?

可我們常常都不是應該就去做,而是憑著一股沖動就做了,若按照理性分析去處事,就會讓人的生活處於主動狀態,對生活有掌控權。

我們可以按理性分析是否應該,第一,購物應該理性消費,第二,購物應該按自身水平消費,第三,在生活費有限的前提下,購物盡量先把必須品購了,有剩余的存著,以備特殊情況。

1500生活費買600元衣服,有沒有沖動感性消費?有沒屬於超出自身水平?自然是沖動感性了,自然是超了自身水平,自然是沒能存下一小部份作儲備金。

1500元,得先把夥食搞定,再把電話費搞定,再把租房水電搞定,再把路費(乘車費等)搞定,再把日用品搞定(牙膏,洗衣液,沐浴露,洗發水等)然後把剩余的存起來以備特殊情況使用,比如不舒服要去看醫生拿藥檢查,又比如突發情況要坐滴滴等。

衣服確實是必須品,但於1500元來說,600元衣服就是奢侈品, 沒能滿足生活基本需求的前提下沖動消費,帶來很嚴重的後果

第一,基本需要有可能因為這次消費而必須砍半,影響身體健康(不吃早餐,吃飯縮減等)和引發心情煩悶等情緒波動(傷身傷心),為喜歡用身體健康來換,可以嗎?

第二,遇到特殊情況無能為力,就算借錢也不見得那麽容易和方便,如果不得已使用信用卡,白條等,下個月生活更艱難,是借錢的途徑不得當,會不會出現還不上利滾利的悲劇?為了喜歡而冒險,可以嗎?

若真心很喜歡,一定要買的話,不妨做個存錢購買計劃,一個月存100塊,存半年,就差不多了,這樣就一可以在不會有大的損耗的情況下購買自己喜歡的裙子,不妨嘗試,延緩自己的需求,用時間來累積金錢,再滿足自己喜歡的欲望。

以上,

我是臭美雪,願享美生活停在理性消費的主動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