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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南春:大清都亡了100多年,哪兒來的「皇家」?誰家的「禦用」?

2024-07-04美食

來源:酒業內參

來源 | 財經九號

作者 | 跳跳

劍南春的廣告又來「整活」了,這次可不是打什麽名次擦邊的廣告,而是直接推出了一款新產品,叫啥呢?皇家劍南春!

還在劍南春的官方微信公眾號上做起了廣告,這款皇家劍南春,號稱「皇家禦用 名酒貴族」,這麽牛的酒,要你1888元每瓶的零售價,不算貴吧?也就比平價茅台多了不到400元吧。

皇家劍南春一出,作者都懵了,大清都亡了100多年了,哪兒又冒出來個皇家?又是哪個皇家禦用了?

作者不禁想起了趙麗蓉老師經典小品裏的太後大酒樓,「宮廷玉液酒,一百八一杯。這酒怎麽樣,聽我給你吹……」

皇家、宮廷,是不是有著異曲同工之妙呢?

劍南春一直宣傳的所謂「唐時宮廷酒,今日劍南春」,實際上兩者根本不是同一回事,我們現在的白酒是蒸餾的高度,而蒸餾白酒的出現,現在學術界公認的時間點是宋元時期,唐朝時喝的還是低度的糧食酒,否則何來李白的「會須一飲三百杯」?

今日之白酒劍南春,斷然與一千多年前唐朝時的劍南地區的所謂貢酒不是同一個工藝、一種東西的,唯一要說關聯,只能說劍南地區釀酒的歷史能有一千多年甚至兩千多年,可是全國各地的釀酒何嘗不是延續了一二千年?

即便是劍南春目前從生產、窖池、技藝等的追溯,最靠譜的也不過是前身綿竹大曲和天益老號,純正可考的歷史也不過300多年。

那麽劍南春怎麽就攀附起了唐朝宮廷禦酒呢?原來劍南春從文獻中扒拉一下,原來據【舊唐書】本紀十二德宗篇中有記載:「劍南歲貢春酒十斛,罷之。」也就是唐德宗即位後,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停掉了一些進貢,作者看了下原文,除了停掉劍南燒春的進貢,還停掉了「山南枇杷、江南柑橘」的進貢,甚至對梨園使及伶官進行了裁員,差不多算是裁減文工團的味道。

根據這一正史的記載,劍南春就有了「唐時宮廷酒」的加持,不過在劍南春的宣傳中,作者還看到了唐朝人李肇的【唐·國史補】對天下名酒記載:「酒則有……烏程之箬下,劍南之燒春……」大致是唐朝時候的五大名酒記載,除了劍南燒春,居然還有作者老家湖州(古稱烏程)的箬下,而後者僅僅是當地的一種黃酒,與紹興黃酒、花雕酒等同屬一類,畢竟江南地區古時候只產稻米。

那麽唐朝之後的一千多年裏,劍南地區的酒業也就只有民間發展了,與皇家也好、宮廷也罷就再無瓜葛。

那麽在1000多年的時間裏,除了歷史上只言片語的記載,今日的劍南春,和1000多年前的劍南燒春究竟有多少工藝、種類甚至是釀酒地點、窖池等方面的聯系或傳承呢?這一點基本無法證明的。

如果僅僅是屬地相同、又有釀酒傳統,今日的劍南春便要攀附唐朝時的貢酒,那麽在如今的綿竹地區,除了劍南春,是否其他酒廠、白酒品牌都可去攀附唐時貢酒「劍南燒春」呢?

既然誰也證明不了傳承,那麽不妨好牌子一起用?

說回到如今的劍南春,皇家劍南春除了標榜自己是「皇家禦用」之外,還說自己的產品是「皇家禦選品質」、「貢糧標準」。這個禦選是什麽品質、貢糧是什麽標準,劍南春不妨仔細說說,和現在的國標標準體系相比,是怎樣的?

我們都知道古時候不管哪個朝代吧,糧食蔬菜的肯定是沒有農藥化肥也沒有機械的,基本都是人工種、人工收、人工釀、人工裝,甚至拉酒拉糧食的都是牲口,所以劍南春的釀造原料咱也不要求按照皇家標準了,就普通標準吧,不知道是否能達到?

順便再問問,劍南春的禦選、皇家、貢糧,都是說的那個朝代的標準啊?畢竟宋元與明清肯定是不一樣的,至於唐朝可能就更不同了。

左一個皇家、右一個禦用,再加個貢品,無非是把這些象征封建皇權的華麗辭藻加到自己身上,彰顯身份尊貴、賣個好價吧,但是這一出劍南春就沒想過是違反了廣告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的!

其實作者調侃了這麽多,許多讀者也看出來了,劍南春標榜的所謂皇家貢酒也好,還是貢糧品質也罷,都是一種噱頭,唐朝時候的貢酒,和今日的劍南春除了產地之外,基本上沒什麽聯系。而這種誇張式的宣傳,別說趙麗蓉的太後大酒樓,即便是同型別的白酒,也早早吃過罰單了。

早在2022年,北京二鍋頭酒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北京二鍋頭」)因虛假宣傳,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罰款20萬元。

北京二鍋頭在其生產的多款白酒酒瓶瓶身、酒盒外包裝上標註了「源自1163皇家貢酒」、「源自1163年皇家貢酒」、「源自1163年皇宮貢酒」字樣,當事人提供的相關材料無連續性、繼承性、可追溯的歷史記載。認定北京二鍋頭虛假提高了自身美譽度,損害了其他經營者利益,誤導了消費者。

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即「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效能、功能、品質、銷售狀況、使用者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現行的【廣告法】中也有類似的規定,如第二十八條:「廣告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構成虛假廣告。」

關鍵是人家二鍋頭還沒說自己就是皇家貢酒,只是說「源自貢酒」,至少還有個具體年份,劍南春可厲害,連具體哪個皇家都沒搞明白,直接標榜自己就是皇家,自己就是禦用。合著是「皇帝輪流做,今年到我家」?擱封建王朝這恐怕是誅九族的買賣了。

那麽劍南春為什麽還要冒著違法的成本,還要推出「皇家劍南春」,並且給他做了超多BUFF加身呢?

因為違法成本低啊!劍南春上一次廣告違法,是因為在廣告中打出了「中國名酒,銷售前三」的廣告語。

公開資訊顯示,2022年春節前後,「劍南春 中國名酒 銷量前三」的廣告語頻繁出現在市面上。隨後,因該廣告涉嫌虛假宣傳,廣告公司被要求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

市場監管部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新潮傳媒旗下的寧波新聲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於2022年2月12日在寧興城市廣場8部電梯上投放了劍南春廣告。廣告內容有「劍南春 中國名酒 銷量前三」字樣和劍南春酒圖片。廣告下面還用小字標註「劍南春指劍南春單品,銷售指劍南春銷售額收入,前三指中國名酒前三,中國名酒來源為1—5屆全國評酒會,獲得中國名酒稱號的企業共17家,數據來源為中國食品工業協會2020年度統計數據」的字樣。實際上,該廣告是在用水晶劍(水晶劍南春)的銷售收入排名替劍南春作宣傳。

最終寧波市奉化區市場監管局對寧波新聲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作出處罰:責令停止釋出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罰款4221.66元,沒收2814.44元。

那一次的處罰,作者沒看到廣告主如何來消除影響,但是處罰是真的低,還不夠買幾箱劍南春的!

至於這次皇家劍南春的出世,最終會以怎樣的方式來收場,真不好說。不過如果市場監管部門放任這種公然挑戰廣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產品宣傳出現,那麽今天可以是皇家禦用,明天就會有更多打著宮廷、皇室、貢品旗號的東西出現。

畢竟康熙皇帝六下江南,乾隆皇帝七下江南,慈禧太後西狩,那吃過見過品嘗過的東西多了,一個個的誰不是貢品誰不是禦賜?濟南的大明湖都可以打上「乾隆皇帝夏雨荷相遇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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