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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細胞肺癌新藥臨床試驗:三特異性抗體註射用ZG006

2024-09-04健康

DLL3是一種 高度腫瘤選擇性的細胞表面靶點 ,主要表達於神經或者神經內分泌腫瘤,包括小細胞肺癌(SCLC)、大細胞神經內分泌癌(LCNEC)、胃腸道神經內分泌瘤(GI-NEC)、小細胞膀胱癌(SCBC)、多形性膠質細胞瘤、轉移性去勢性前列腺癌、肺神經內分泌瘤等。

ZG006是一種針對CD3及兩個不同DLL3表位的 三特異性抗體 。ZG006的抗DLL3端與腫瘤細胞表面不同DLL3表位相結合,抗CD3端結合T細胞。ZG006銜接腫瘤細胞和T細胞,將T細胞拉近腫瘤細胞,從而利用T細胞特異性殺傷腫瘤細胞。臨床前研究結果顯示,ZG006在小鼠腫瘤模型上具有顯著的腫瘤抑制作用,可以導致顯著比例的小鼠腫瘤完全消退,說明ZG006 具有強效的腫瘤殺傷作用 。ZG006在非人靈長類動物中顯示出毒副作用低等良好的安全性特征。

值得一提的是,ZG006是 全球第一個 針對DLL3表達腫瘤的三特異性抗體(CD3×DLL3×DLL3),具有成為同類首創(First-in- class)分子的潛力。目前全球尚無同類產品獲批上市。2024年8月, 註射用ZG006獲得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 授予孤兒藥資格認定 (Orphan-drug Designation),用於治療小細胞肺癌。

研究藥物: 註射用ZG006(II期)

登記號: CTR20240667

試驗型別: 單臂試驗

適應癥: 晚期小細胞肺癌(三線及以上)

申辦方: 蘇州澤璟生物制藥股份有限公司

用藥周期

註射用ZG006的規格:5mg/瓶;用法用量:靜脈輸註,0.1mg/0.3mg/1mg/3mg/10mg/30mg,Q2W,試驗過程中給藥頻率可能根據前期結果進行調整。用藥時程:每2周為一個周期,用藥直至發生不可耐受毒性、疾病進展、新的抗腫瘤治療、撤回同意、死亡或失訪(以先發生者為準)。

入選標準

1、對本試驗已充分了解並自願簽署知情同意書。

2、簽署知情同意書時年齡≥18且≤75周歲,男性或女性。

3、經組織病理學或細胞學證實的晚期 實體瘤 患者。

4、新鮮活檢或24個月內合格的存檔腫瘤組織樣本, 用於檢測DLL3和CD3表達水平

5、東部腫瘤協作組(ECOG)體能狀態評分:0~1分。

6、預計生存時間超過3個月。

7、已從既往治療的不良反應中恢復至CTCAE 5.0標準≤1級或基線水平。

8、男性受試者和女性受試者及伴侶,均必須在研究期間及末次治療後6個月內采取至少1種有效的避孕方法。

9、根據RECIST 1.1標準,至少有一個可測量的腫瘤病竈。對於既往進行過放射性治療的病竈,僅當該病竈在放療後出現明確疾病進展,方可將該病竈納入可測量病竈。

排除標準

1、接受以下任何治療的患者: 既往聯合或序貫使用過靶向DLL3或CD3的藥物 ;首次給藥前4周內接受過大型手術、化療、生物治療、內分泌治療、大分子靶向治療或未上市藥物治療。局部姑息性放療、有抗腫瘤適應癥的中藥、小分子靶向藥物距首次使用研究藥物≤2周;首次給藥前14天內服用全身免疫抑制藥物,如皮質類固醇;首次給藥前4周內使用任何針對病毒感染的活疫苗。

2、入組前 12個月內患有中樞神經系統疾病的患者

3、在研究藥物首次給藥前14天內接受過輸血、促紅血球生成素、顆粒球集落刺激因子、輸註白蛋白及腎臟替代治療者。

4、給藥前1周內,符合下列任何一項或多項標準:血常規:嗜中性球計數<1.5×10^9/L,血小板<100×10^9/L,或血紅蛋白<90 g/L;肝功能:谷丙轉氨酶(ALT)或谷草轉氨酶(AST)≥3×ULN,肝轉移患者ALT或AST≥5×ULN;總膽紅素(TBIL)≥1.5×ULN,肝轉移患者TBIL≥2×ULN;白蛋白<30 g/L;腎功能:血肌酐≥1.5×ULN且肌酐清除率≥50mL/min;國際標準化比率(INR)>1.5,或活化部份凝血酶原時間(APTT)>1.5×ULN。

5、病史、電腦斷層掃描或磁共振成像檢測提示 存在中樞神經系統轉移竈

6、有難以控制的第三腔隙積液,需要反復引流,經研究者判斷不適合入組。

7、既往接受抗腫瘤免疫治療時,出現過嚴重的、危及生命的免疫介導性不良事件或輸液相關反應,包括導致永久停藥的事件。

8、患有嚴重的心血管疾病。

9、有 自身免疫疾病 病史。

10、先天性或後天性免疫缺陷癥患者;當前存在活動性感染,且需要接受系統性抗感染治療。

11、 間質性肺部疾病或非感染性肺炎 者。

12、首次給藥前五年內患有任何其他惡性腫瘤。

13、既往接受過同種異體幹細胞或實質器官移植。

14、已知對試驗藥物或其任何輔料過敏;對人源化抗體或融合蛋白產生重度變態反應、類過敏或其它超敏反應病史。

15、在篩選期正處在哺乳期或血清妊娠結果陽性的女性受試者。

16、研究者認為受試者存在其他原因而不適合參加本臨床研究。

研究中心

江西南昌

遼寧沈陽

上海

湖北襄陽、武漢

浙江杭州、寧波

山西太原

山東臨沂

四川成都

陜西西安

湖南長沙

江蘇南京、徐州

安徽合肥

北京

廣東廣州

河北滄州

黑龍江哈爾濱

河南南陽、鄭州

具體啟動情況以後期咨詢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