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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清朝皇妃聞風喪膽的「一丈紅」,有多殘酷?為何受刑後都活不久

2024-02-28歷史

前言

在清朝的後宮,有一種刑罰叫做「一丈紅」,它是專門用來懲罰犯錯的嬪妃宮人的一種極其殘酷的酷刑。

還記得十幾年前那部火遍全國的【甄嬛傳】嗎?

眾位嬪妃剛入宮時,說話不過腦子的夏常在出場僅僅十幾分鐘,就被華妃賞賜了一丈紅。

受了刑的夏常在血肉模糊,不久之後就死去了。這件事在後宮中引起了轟動,讓所有的嬪妃宮人都聞風喪膽,不敢得罪華妃。

筆者剛開始看的時候,還以為夏常在被賞賜的是毒酒鶴頂紅,後來才了解到,雖然都有一個「紅」字,但一丈紅比鶴頂紅更加令人難以接受。

在古代,鶴頂紅常被用作毒酒,賜給犯了大罪的人服用,以示極刑。因為鶴頂紅含有劇毒,能讓人在短時間內迅速斃命,藥石無醫。

我們在宮鬥劇中,也常常看到妃嬪們用鶴頂紅來害人。

不過,對於那些罪人來說,得到鶴頂紅的刑罰反而是一種幸運,因為他們只需一飲而盡,就能迅速斷氣,不必忍受其他酷刑的痛苦。

而且,他們也能夠死後體面一些,有望入土為安。

歷史上的重刑

在中國的歷史上,刑罰是一種維護國家權威和社會秩序的重要手段,它是君主對罪犯的懲戒和教化,也是對民眾的警示和威懾。

從夏商周到清末民國,各個朝代都制定了自己的刑法,根據罪行的輕重,分別設立了不同的刑罰,如笞、杖、徒、流、宮、刖、剮、梟、烹、車等。

無論刑罰是輕是重,都是為了加強君權,鞏固統治,也是為了規範官員,教化百姓,維護法紀,保障社會的安定和進步。

並且有的刑罰之殘忍,都到了連影視劇也不能播放的程度。

比如西漢的呂太後發明的人彘之刑,她將自己的情敵戚夫人的手掌和腳掌剁掉,挖出眼睛,用銅液灌入耳朵,使其失去聽覺,用喑藥灌入喉嚨,割去舌頭,破壞聲帶,使其不能說話,然後將其扔到廁所裏,任其痛苦地掙紮,直至死亡。

這樣的戚夫人的樣子像一只豬,而且被丟在糞便中,所以稱為人彘。

還有朱元璋發明的剝皮揎草之刑,專門用來對付他認為貪汙腐敗的官員。

剝皮揎草之刑的方法是將人的皮膚完整地剝下來,做成一個空袋,然後在裏面塞滿稻草,再將其懸掛在衙門或土地廟的門口,以示懲戒和威懾。

據說,朱元璋曾經用這種刑罰處死了一些大臣,甚至還將他們的人皮制成鼓,用來敲打。

這種刑罰的殘忍程度令人發指,不僅會造成人的肉體上的摧殘,還會侮辱人的尊嚴和靈魂。

不過,剝皮揎草之刑並不是明朝法律【大明律】中規定的正式刑罰,而是朱元璋以法律【大誥】的形式加以推行的一種「法外之法」。

不管是哪種,都駭人聽聞。

那麽一丈紅有多殘酷呢?

一丈紅這個刑罰名稱還是在【甄嬛傳】的小說中被提出來並且為人熟知的,關於它的具體發明者已經無從考證,但是有許多史料都記載了清朝時期存在這種刑罰的事實。

如果有妃嬪被賞了一丈紅,那麽她就會被按在凳子上,執法的人會取兩寸厚五尺長的木板,不計次數地打擊女犯的腰部和臀部以下的位置,直到筋骨皆斷,血肉模糊為止,遠遠看去,鮮紅一片,故名「一丈紅」。

如果一些妃子細品嫩肉,打幾下就會皮開肉綻,那麽這個時候就會被太監拖下去養傷;但如果你皮糙肉厚,打幾百下都打不到血肉模糊,那你可就慘了。

這種刑罰的殘忍程度難以想象,不僅會造成嚴重的外傷,還會導致內臟破裂,感染發炎,甚至失去生育能力。

很多受過這種刑罰的嬪妃宮人,即使沒有當場死去,也很難活得久,因為她們的身體已經無法恢復,而且她們的心理也會受到極大的創傷,失去了生活的意義和尊嚴。

而且一丈紅並沒有在清朝法律中規定,只有在後宮中才會使用,專門用來懲罰那些觸怒了後宮的主事者的嬪妃宮人。

一般來說,只有皇帝、皇後、太後以及正二品以上的妃子或太子妃才有資格動用一丈紅,因為他們是後宮的最高層,有著掌控後宮的權力和責任。

而其他的嬪妃宮人,只能服從他們的命令,不敢有任何反抗或不滿,否則就會遭到一丈紅的懲罰,甚至喪命於此。

不過,這些宮裏的主子也不是想處罰誰就處罰誰的,還要看這個人的家世。

就比如【甄嬛傳】中的夏常在,她的父親是個從四品的包衣佐領。

但這樣看的話,夏常在的父親的官職還不錯。但這種官職放在統治集團內部,就是一個被壓迫、被剝削的害人者。

雖然他們直通帝王,但是他們身份又很低微,比起年羹堯來更是差的十萬八千裏,所以華妃才敢肆無忌憚地用一丈紅處置夏常在。

說到底,還是夏常在不僅驕奢蠻橫,不把華妃放在眼裏,還有一個底氣不足的娘家。

一丈紅之所以讓後宮妃嬪聞風喪膽,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受過這種刑罰的女人就等於失去了一切,無論是物質上的還是精神上的。

她們的身體不僅會留下難看的疤痕,還會影響她們的生育能力,甚至危及生命。

她們也會失去皇帝或太後的寵愛,被降級或趕出後宮,淪為無人問津的廢人。

此外,身體上的傷容易醫,但心病難醫,她們的心靈會受到極大的創傷,不僅會感到痛苦和羞辱,還會失去自尊和自信,對生活失去信心和勇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