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新覺羅·溥儒(1896-1963),字心畬,清朝恭親王奕之孫暨末代皇帝溥儀堂兄,中國現代著名滿族書畫家,與張大千合稱「南張北溥」。1946-1948年,溥儒應蔣介石之邀參加國民政府舉辦的「制憲國大」和「行憲國大」,希冀改善滿族境遇。對此,學界雖有一些相關研究成果,但到目前為止尚無專文系統論述溥儒1946-1948年的政治活動。作為長期以遺民自居專心藝術的「舊王孫」溥儒,為什麽在20世紀40年代末積極投身民國政治?他在兩屆「國大」中提出了怎樣的政治主張,產生了怎樣的歷史影響?蔣介石與溥儒之間產生了怎樣的互動,對溥氏1949年南渡赴台有何影響?本文擬在前人研究基礎上,主要利用台北「國史館」館藏檔案及相關史料,試就這些問題展開論述,以期完善對溥儒生平胡滿族史的研究。
愛新覺羅·溥儒(1896-1963)
1946年「制憲國大」中溥儒的政治訴求與蔣介石回應
1946年10月16日,溥儒應國民黨文化官員張道藩之邀到南京辦畫展。溥氏南下,並非僅展示畫作,而欲借機活動為滿族群體爭取權益。辛亥革命後,溥儒專心藝術創作極少涉足政治,但近年來據研究者利用溥氏信劄、詩文等資料考證,可知溥儒同情滿清遺老的復辟活動。據溥氏晚年密友萬大竤回憶:「溥心畬在內心深處是十分懷念那個清王朝的。他的書畫作品落款從來不用民國紀年……心目中根本沒有一個中華民國的存在。」
然溥儒在全面抗戰時期了解到偽滿政權的傀儡性質與親眼目睹日軍侵略行徑後,對民國認同態度有所轉變。他在詩文和書信中痛斥溥儀,並拒絕接受日本侵略者的拉攏,托病到頤和園萬壽山過半隱居生活。溥氏本人回憶:「北平淪陷的後一年,王揖唐親自來找我,我假裝有病臥床拒見……有一天首任‘駐華大使’重光葵忽然上山來要挾,他一直用甜言蜜語來這樣那樣的說個半天……等到我聽得不耐煩便直截了當地對他說:‘現在國家是個混亂局面,我不願意下山,而且中華民國如果有自主獨立權力的話,用不著你們親熱提挈。’他聽了我的話頓變了臉色走了。」溥儒的民族氣節傳到重慶,蔣介石「大為嘉許」並關心其在淪陷區的安危。
抗戰勝利初,北平滿族成立許多自發性組織,想推溥儒為領導者,他本欲接受,但在妻子羅清媛勸阻下婉拒。不過,溥儒此時有感於民國建立以來滿族因受歧視被迫隱匿身份生活困苦,希望入世改善滿族處境,獲悉國民政府即將於1946年11月召開制定憲法的國民大會後,他認為這是自己為滿族爭取與其他民族平等的大好機會,故欣然接受張道藩之邀南下。
1946年10月20日,溥儒接受【中央日報】記者陳成誌采訪,表示自己南下真正目的系向國民政府主席蔣介石反映滿族人民生活困苦情況。他說:「根據孫中山先生民族主義五族共和說法,漢、滿兩族再不應有明顯的分割,可是過去多少人把歷史歪曲了,制造出許多汙蔑清朝不盡不實的記載,養成一般人對滿族所有一種輕視的心理……使滿族蒙受許多汙垢。目前滿族遺民在關內的近千萬人,內蒙各省約三百萬,他們以前大都靠有點積蓄來謀生,現在已經陷入最困難的境地。所以我這次來京是為千余萬遺民請命,他們中間也有不少專才,大可以盡半分微力報效國家的,希望國家能延攬人才要本,立賢無方之旨,給他們自食其力的生路。」
溥儒所言滿族人民生活困苦,大體屬實。僅以溥氏長年生活的北京為例,北洋政府長期未認真履行【清室優待條件】,1924年溥儀被驅逐後,【優待條件】修改,旗餉徹底停發,滿族民眾逐漸陷入饑寒交迫的境地。國民政府統治時期,滿族處境日益悲慘。滿學學者金啟孮回憶:「機關學校禮堂都掛上了孫中山總理遺像。每星期一集體到禮堂做紀念周,除了背【總理遺囑】外,講話時經常有斥罵滿清的內容。京旗的職員特別敏感,連忙掩飾了自己旗人的特征,甚至改名換姓,亂認本家。」北京滿族群眾在民國時期多次請願、集會,希望解決「孩子升學、大人就業、民族不受歧視和侮辱」等問題。陳成誌聽溥儒陳述滿族悲慘境遇後,稱贊溥氏「不僅有學術藝術上的成就,而且也是甘為民請命,謀千百萬人幸福而來的民間代表」。
11月1日,溥儒在張道藩和憲兵司令張鎮陪同下晉謁蔣介石,陳述廣大滿族同胞「擁護中央」與「教育發展、生計籌劃」等問題。蔣氏一面垂問溥儒「此行觀感甚詳」,一面稱其為「德高望重之社會賢達」特邀其參加「制憲國大」,溥氏欣然接受,表示自己到上海辦畫展後,「稍作勾留,即返京辦理報到手續」。11月9日,國民政府公布「社會賢達」國大代表名單,溥儒名列其中。
11月15日,「制憲國大」正式召開,溥儒向大會送出【請根據「五族共和」、「民族平等」原則依照蒙藏各族辦法將滿族列入憲法案】。溥氏在提案中首先闡明滿族和清朝對中國的貢獻:「竊以滿族同為國內優秀之民族,人口達有兩千余萬,有清一代,對於文事武功典章制度,集歷代之大成,擁空前之版圖。辛亥之際,清廷感於國家之顛危,應時代之要求,毅然遜位,還政於民,促成五族一家之共和政體,保存國家之元氣。」其次,他援引「總理遺教」指出滿族目前境遇不如蒙、回、藏等民族:「國民政府成立,本總理之遺教,締造三民主義之中華民國,實作國內各民族自決自治一律平等之信條,奠定富強統一之基礎,昭然大公,舉國同欽。迄今蒙回藏各族,均有其相當之地位,惟我滿族獨遭向隅,雖亦服務社會,率皆假借籍貫,勉圖生存,識者引以為遺憾,青年視為痛心,自系國家一種病態。」最後,溥氏以日本扶植偽滿政權為例,強調滿族問題懸而不決危害國家統一:「滿族問題不得合理解決,非但影響國家視聽,抑且妨礙國家之統一與安定。觀乎此次日寇之利用偽組織,荼毒中國,可深思猛省矣。」他呼籲道:「於憲法上予滿族以應得之地位,以掃除過去忽視之痕跡,一新國內國際之視聽,則總理民族主義之遺教,方可圓滿無缺,素被野心家伺隙操縱,用以威脅國家統一,世界和平之因素,亦可藉以消除也。」
溥儒進而就「制憲國大」討論的【中華民國憲法草案修正案】提出四項修改建議:第26條國大代表選舉增列「由居住國內滿族國民選出之代表」一項;第65條立法委員選舉和第96條監察委員選舉增列「居住國內之滿族國民二十人」一項;第115條省議員選舉增列「省滿族議員須由滿民選舉之」一項。溥氏在會場內還發表如下言論:「民國為五族共和,但憲草中獨對滿族加以忽視,而無只字提及,極為遺憾,此意已向蔣主席提請,並望大會予以註意。」
查台北「國史館」檔案,溥儒所述「此意已向蔣主席提請」確有其事。溥氏在12月6日透過張道藩致信蔣介石,在信中重申自己提案內容,並表示「謹遵中山先生之遺教作如上之建議。此系二千余萬滿族人民共同之要求,近經各方電催,俾儒代為披肝呼籲。除向大會正式提案外,仰祈我公於大會議憲時,鼎力主持補入憲法,以期完善,國家幸甚」。
12月15日,溥儒致函國大主席團,希望國大即刻增加滿族代表名額到30人:「漢蒙回藏及土著各族之代表將近二千余名,惟我滿族獨為一人,且非由滿族單位產生,與總理五族一家民族平等諸原則大相徑庭……大會主席團有此權責提出補救,擬請依照滿族三千余萬人口之比例法定滿族國大代表三十人出席大會。」在此函中,溥氏還附有一份提案說明書,在其中他首先肯定辛亥革命「排滿」波及甚廣非孫中山本意,「政治革命,尚不免於屠戮,實非中山先生憂國救民五族平等天下為公之至意」。其次,溥儒批評北洋政府對滿族采取的錯誤政策和闡明日本扶植偽滿政權對滿族人民的心理傷害:「北洋政府,不知為政之體要,杜絕弊端,使滿族不得不變易姓名,勉圖出路,以養其父母妻子……不幸更有日本迫立偽滿之變,雖絕無涉於滿族人士,而亦滿族之大辱。由是滿族當更不自安。」最後,溥氏呼籲主席團同意在憲法上予滿族「合理合法之規定」,以「消除舊日歧視之跡,顯見政府推誠之心」。
12月16日,溥儒再次致信蔣介石,附上15日致國大主席團函和提案說明書。在信中溥氏表達了希望蔣氏盡快召見他並增加滿族國代名額的心願:「我公心念滿族,力主扶植,滿族同胞至深感激。儒除向國府交際科掛號請求晉謁時間提前召見外,並函請大會主席團采取臨時措施法定滿族國大代表名額三十人出席大會,俾與漢滿蒙回藏各宗族代表會聚一堂,共商國是,完成美滿憲法,永奠中華國基。滿族幸甚,中華民族幸甚。」
此外,為爭取輿論支持,溥儒在南京兩次舉行記者招待會,向外界闡述自己的政治主張。12月7日,溥儒在龍門酒家舉行記者招待會,呼籲「滿族問題必須解決」,提出四項理由:(1)孫中山主張「國內各民族一律平等」,提出「扶植國內弱小民族,自決自治」,但民國建立以來,滿族長期處於社會弱勢地位;(2)滿族為中國「滿漢蒙藏回」五大民族中一員,若忽略滿族問題,則國際上「豈為中華民族之光榮耶」;(3)若不解決滿族受歧視問題,「極易授野心者甚至敵人以乘機利用之機會」;(4)制憲應「力求廣納各黨派各宗族之意見」,如不能使滿族「在憲法上予以相當之地位」,則為「一大缺憾」。12月17日,溥儒於龍門酒家再次舉行記者招待會,表示希望滿族地位在憲法中有「明確規定」與「合理保證」,同時聲明,「余非為滿族吾族,該因確有此問題。在焉觀乎日本之成立偽滿政府,其用心實可予吾人深思。今日滿族並非提出獨立要求,或種族革命,乃希望憲法上予以相當而合理之地位,俾可不再在社會上被歧視,此實滿族同胞唯一之希望」。
張道藩將溥儒12月6日的信轉交蔣介石時表示:「查此次國民大會蒙、回、藏、苗、夷等族均有代表,滿族雖有溥儒一人,系以社會賢達名義遴選,因此滿族人士鹹感不滿,兩周以來積極醞釀欲以滿族同鄉會名義發表宣言,並向國府及國民大會請願。職得悉此事後多方加以勸阻,不必采用此等方式,得溥君同意,允以適當方式向大會正式提案……竊以此事如不允許滿族同胞合理之請求,將來當不免引起許多麻煩,擬請鈞座提示大會予以適當之考慮。即令大會不能采納彼等之建議,溥君等得知鈞座對彼等請求特賜註意,亦必大得安慰。如鈞座能抽暇約溥君等一談,加以訓勉,當更佳也。」
從溥儒的訴求看,他主要希望民國制憲能給滿族正名並保障其參政議政。當時除溥儒外,還有許多少數民族精英人士紛紛在「制憲國大」中送出提案,希望憲法規定國內各民族平等,並保障本民族國民大會代表、立委監委、地方議會選舉名額。溥儒等少數民族精英人士在「制憲國大」中的活動,反映出抗戰勝利後國內各少數民族的民族意識普遍高漲,少數民族問題已成為國民政府必須面對並解決的重要問題。
值得註意的是,溥儒及其他少數民族代表在提案中普遍援引孫中山在1924年【國民黨一大宣言】中對民族主義的闡述,並勸國民黨遵守「總理遺教」。但據學者考證,【國民黨一大宣言】對民族主義的解釋,尤其「民族自決」內容系蘇聯與共產國際加入,非孫中山和國民黨本意。孫中山所持民族觀為:以「宗族」為基本組織,聯合各宗族擴充為中華民族。
就蔣介石而言,他在全面抗戰開始後提出「一個中華民族之下只有宗族」狹隘民族觀點,並在1943年【中國之命運】中認為滿族已完全融入漢族中。但考慮到此前因拉攏溥儀未遂導致其被日本利用前車之鑒,以及「制憲國大」中許多少數民族代表亦有類似溥儒的政治訴求,蔣氏不得不慎重對待溥儒的提案。
蔣介石一方面對溥儒提案批示「本黨代表可以贊助其事」,另一方面對「滿族入憲」訴求消極處理。1946年12月16日,蔣氏對國民黨國大代表演講時表示:「滿族代表請求將滿族字樣列入憲法,我以為不提為好。」蔣氏認為,辛亥革命前,「漢人對滿人不免有仇恨的心理」,但革命後,「早已不復有滿漢之分」「不但政府不存這種分別,就是一般人民也沒有這種觀念」。他指出:「滿族固然是構成我們中華民族的一個宗族,但是現在滿漢早已雜處,不能分辨,我個人就有許多滿族的朋友,我同他們毫無界限,我想全國人民都是如此。所以滿族代表最好不要把這個問題提出。」最後蔣氏強調:「我認為各族應絕對平等,精誠團結,不分彼此,共同擔負建國的使命,我們國家民族才能生存,革命建國才能成功。我這種主張,凡是明了國際環境和愛護國家的同胞,沒有不同意的。」
在蔣介石看來,既然各民族平等,那麽憲法不能只對滿族予以特殊規定。同時,蔣氏認為中國是統一多民族國家,若將各民族名稱均在憲法裏列舉,十分繁瑣。他在12月20日演講時表示:「在憲法中把各少數民族一一列舉,因為不能周到,反而容易引起糾紛,所以我主張維持原草案的條文,只做一個原則的規定。」但對溥儒等少數民族代表呼籲解決少數民族選舉代表名額要求,蔣介石並未回避。陳誠在12月16日舉行的憲草綜合審查委員會談話會上傳達蔣對民族問題的指示:對「造成民族分裂惡因之意見」必須設法避免,憲草關於國大代表選舉加列「以法律規定邊疆地區民族應出之名額」,同時「避免少數民族字樣」。
12月21日,「制憲國大」舉行二讀會,開始前蔣介石就滿族問題表態:「憲法草案第五條‘中華民國各民族一律平等’,有許多代表,尤其是滿族代表,希望在本條文中敘明各民族名稱。辛亥革命,總理宣言中有五族共和平等一語,五族就是漢滿蒙回藏,滿族已經在裏面,因此這一條文字可不必修正。我們大家都認定滿族當然是中華民國各民族之一,這是今天特別要聲明的。」
蔣介石的聲明未使溥儒放棄。二讀會開始後,溥氏提出提案,希望將憲草第5條「中華民國各民族一律平等」修改為「中華民國國內漢滿蒙回藏苗夷及其他民族一律平等」。他發言說:「憲法,為國家大法,用以永失鹹遵者,為長治久安致國家於磐石計,亟應在憲法上明白規定,列舉標示漢滿蒙回藏苗夷及其他民族等等名稱,清楚昭告國內國外一切人類,中華民族為以上各民族構成,以上各民族一律平等。凡以上各民族有苦同當,有福同享。則既正國際視聽,復消滅國際間一切挑撥陰謀。」會議主席朱家驊以該提案訴諸大會表決,票數少未得透過。二讀會結束後,溥儒接受采訪,認為蔣介石的聲明已說明滿族「和國內一切民族居於同等的地位了」。
1947年溥儒籌組滿族文化協進會和爭取滿族單列選舉
【中華民國憲法】於1946年12月25日透過。當天,溥儒透過立法院長孫科致信蔣介石,提出使滿族享受與其他民族平等待遇六項辦法:「儒要求將滿族與蒙藏族等平等列舉,乃是走內向之民族路線,並非外向之國際民族路線,系替主席向三千萬滿族宣揚寬厚德大之感召力。承主席面允,於公布憲法廣播時聲明滿族應享平等之意,謹提出具體之補救辦法:(一)主席廣播時以強調滿族地位之平等;(二)今後黨部宣傳文字應刪去侮辱滿族之詞句;(三)今後政治經濟文教考試各部門均應予滿族以均齊發展之機會;(四)主席本寬大精神扶持滿族文化機構以準許備案,並於京平各地檢發旗產以為會地;(五)主席為表示寬大起見,可參照滿清遜位之優待條件,對今後滿族文化予以扶持,發揚之實力援助;(六)主席曾允儒廣播機會屆時俾為擁護憲法之主張。」同日,溥儒向記者表示:「我們正在籌備一個‘中華民國滿族文化協進會’,已呈請內政部備案。目的在提高滿族教育、發展滿族經濟、爭取政治平等,此外並盼開辦經濟事業。」
12月26日,溥儒等三人以「滿族文化協進會」發起人名義致信蔣介石:「國民大會制定憲法規定國內民族一律平等,而我滿族三千萬同胞無不竭誠擁護憲法之實行,以冀在國內民族一律平等原則之下,獲得均齊發展之機會。儒等應各地滿胞之請,擬組織滿族文化協進總會於南京,其目的在發揚滿族文化,以實作國內民族一律平等之精神,而增進世界文化。除請社會部備案外,謹此呈請鈞座鑒核賜準,飭令社會部提前辦理,以便籌組成立開展工作。」
12月27日,蔣介石對溥儒26日信批示:「擬交社會部核辦。」次日,國民政府文官長吳鼎昌將溥氏25日信呈蔣氏,並提出自己對信中六項辦法的應對措施:「一、所請於鈞座廣播時,強調滿族之地位平等一節,似可於元旦廣播涉及憲法上民族問題時酌為提及;二、所請今後黨部宣傳文字應刪去侮辱滿族之詞句一節,查以往宣傳文字並無故意侮辱之詞,惟因辛亥革命史實而對滿清政府有所批評,則為另一問題,擬交中央宣傳部研議;三、所請允許溥代表廣播一節,可否照準請批示。」對此,蔣介石完全同意。
12月31日,蔣氏廣播公布憲法時表示:「憲法的內容,兼顧理想和現實,對於國內各民族——漢、滿、蒙、回、藏及國內其他各民族——的一律平等……有確切的規定。」1947年1月8日溥儒向全國滿族廣播:「這是滿族同胞的解放年!在憲法公布的今天,我們是得到解放了,憲法之前,人人平等,我們再不必憂惶恐懼抑忿吞聲!」
在「制憲國大」結束,即將返回北平前,溥儒與蔣介石還有兩次互動。一是溥氏贈給蔣氏一副木質鎮紙(現藏南京市博物館),正面刻溥氏手書「細嚼梅花讀漢書」,落款處刻「溥儒書」,鈐「心畬」陰文印。蔣氏在1946年12月31日簽署【中華民國憲法】時用了這副鎮紙。二是溥儒1946年12月25日致信吳鼎昌,表示北平淪陷時期偽市長劉玉書強占自己妻子羅清媛的祖宅,希望吳氏設法通融,讓敵偽產業管理局盡快把宅子歸還羅氏。12月28日,吳鼎昌請示蔣介石得到批準後,讓行政院催促敵偽產業管理局歸還。
1947年1月13日,回北平的溥儒致信蔣介石,再次勸蔣氏重視滿族問題:「今日之蒙回藏各民族,正因鑒於滿族之後果,多有戒心,力避同化,以圖自存。外蒙已然獨立,內蒙要求高度自治,西藏雖常有使聘,仍少協和之趨勢……凡此種種,均系國政日趨復雜之因素。此等因素一日不清,國家難望安全統一;此為不可諱言之事實。」同月27日蔣介石復函,表示將讓北平行轅主任李宗仁協助溥氏:「先生此次來京出席國大,贊襄制憲,忠誠懇摯,識慮明遠,緬懷高風,良自佩慰。比展惠書,愛國之情,尤征洋溢,深信滿族同胞果皆一心一德為實行憲法與三民主義而努力,必能於國家有極光榮之貢獻。除電北平行轅李主任對先生多為贊助外,風便尚希時惠德音為幸。」
1947年4月,溥儒等滿族精英在李宗仁協助下,經北平行轅批準,成立「滿族文化協進會」(後改名「滿族協會」)。協會以溥儒為理事長,下設理事、監事若幹人,1947年5月25日在北平中南海懷仁堂召開成立大會,市長何思源到場祝賀並行表演說盛贊滿族文化。5月29日,溥儒等協會組織者致電蔣介石表示感謝:「儒等誓以至誠,喚起族眾擁護政府,在元首偉大領導下力謀抒發民族精神,提高本民族文化,俾得確立憲政基礎,促成建國事功。」
滿族協會宗旨為:「為滿胞謀福利及有關之一切施策;提高滿族文化及掃除文盲;辦理滿族人民之登記;協助政府推行憲政;推行三民主義完成總理革命。」協會旨在解決當時滿族「升學、就業和在社會上不受汙辱」等問題,成立不久即透過抗議藍鷹劇團上演辱罵鹹豐帝的話劇和侮辱滿族的電影拍攝,在社會上引起一定影響。1948年2月,溥儒上書蔣介石,請求國民政府撥款救濟北平市及四郊兩萬余名滿族貧民,國民政府向北平市全國臨時招待難民委員會撥款3億法幣,由滿族協會分發給北平5700戶滿族貧困戶,每戶領到5萬法幣。同年5月,為使社會各界了解北平滿族生活情況,滿族協會邀請北平各報記者參觀外三營滿族聚居區,使記者們了解到滿族人民掙紮在生死線上的困苦情況。1947-1948年協會還對北平滿族進行登記,截止到1948年11月共有5萬余人登記。
按孫中山的構想,國民政府制憲後,要透過普選召開「行憲國大」以進入「憲政」時期。當時選舉法對於蒙古族、藏族、回族國大代表選舉均有專門的保障名額,唯對滿族無規定。溥儒1947年9月11日致電蔣介石:「懇鈞座本在制憲大會時宣布對滿族一視平等之德意,提請國民政府會議設法規定滿族國大代表及立法委員名額,俾居於第二位之滿族同獲平等發展,共策國是之機會。」9月13日,吳鼎昌將此電呈蔣介石,並給出自己建議:「設法規定滿族國大代表及立法委員名額一節,事關變更憲法,國務會議並無此項權力,可否交吳秘書長酌予設法對滿族同誌提名為本黨候選人,及滿族人士在各地由選民聯署,提名為候選人時,特予註意支持。」蔣介石批示同意。10月,吳鐵城就滿族選舉擬定如下辦法:「滿族同誌參加競選時,可盡量協助提名,如在各地,由選民聯署提名為候選人時,特予註意支持。飭酌為運用辦理,並轉達溥代表,最好避免書面。自當遵辦,除密令北平市黨部吳主任委員鑄人將此意面告溥代表,並飭平津、河北、熱河及東北各省市黨部註意外,理合簽復,敬祈鑒察。」
1947年10月7日,溥儒致電蔣介石一份名單,上面列有他擬定的滿族競選國大代表、立法委員、監察委員,以及參加蒙藏委員會的人選,蔣氏閱後同意政府相關機關予以支持。溥儒的提議得到國民黨元老於右任、鄒魯、張繼響應,三人聯名向立法院提出【增加滿族國代名額案】。11月7日,立法院開會討論,院長孫科率先贊同此案,他表示辛亥革命時同盟會「排滿」只針對清王朝專制統治,並非仇視滿族,現為國家民主前途著想,對各民族應一律平等,不宜有「專制思想」。立法院討論後決定修改國代選舉法,規定:「各民族在邊疆地區選出者,計分土著民族,及滿族兩種……滿族選出者,其地區指定為東北九省二市及前清滿兵主要駐地,如南京市、北平市、天津市、迪化市、廣州市、杭州市、長沙市、歸綏市、成都市、及河南開封、湖北荊門等地區共應選出代表十七名。」
國代選舉法修改,標誌著自民國成立以來,滿族首次單列選舉。經選舉產生的滿族國大代表共有溥儒、洪鈁、金鎮、富伯平、黃炳寰、戴鼎、富仕仁、趙靖黎、唐君武、唐舜君、傅繼良、洪明峻、金光平、庫耆雋、王虞輔、富保昌、關吉罡17人,此外還有17名候補代表。
溥儒參加1948年「行憲國大」與赴台後的溥蔣互動
1948年3月29日,「行憲國大」在南京召開,溥儒等滿族代表參會。溥儒參會主要目的系希望進一步改善滿族境遇,他向【中央日報】記者表示,自己「絲毫沒有個人的私利存在其間,目的純在促進民族間的友誼與團結」。
為此,溥儒向大會送出三項提案:一是【擬請政府明令公布凡各省市滿族人民共有及個人所有私產應依法予以保障案】:「請政府重申前令,凡各省市滿族人民(即旗民)公共團體購置之私產、私人合資購置之私產,或個人購置之私產,無論巨細一律發還旗人執業,以示公允,而昭大信。」二是【擬請設立邊疆民族委員會以增進各民族間之向心力用期團結一致鞏固邊圉案】:「在中央政制機構中,設立邊疆民族委員會,其委員人選,應包括國內所有民族之分子,職權專為處理有關邊疆民族各項問題,至詳細組織辦法,交由立法院專門施行。」三是【擬請政府明令禁止關於汙蔑國內少數民族之書報雜誌影劇等之刊行與出演以求民族團結案】:「請政府明令全國對於刊載有誣蔑少數民族之言論文辭或圖畫紙書報雜誌禁止發行,並取締此類劇本影片之演出攝制,如發現有類似事件之發生,應予沒收或銷毀。」
除送出一般性提案外,溥儒等滿族代表主張修改【中華民國憲法】,希望將「滿族的名字,和合法的權益」規定上去。為此,溥儒聯合700多名代表,向大會提出【擬請根據國內各民族一律平等原則,於憲法明文規定滿族地位案】。溥儒認為【中華民國憲法】雖「已專條規定國內各民族一律平等」,但實質上「對少數民族政治地位之保障,仍有未盡明顯之處」。他承認在力爭之下,滿族已獲得17名國大代表名額,「稍補憲法之缺漏」,但在作為國家重要代議機關的立法院和監察院內,滿族「至今未得參與」。
溥儒希望在憲法內「增列滿族專款」,使滿族地位「獲得明文保障」,從而「永奠各族和協之固基」。他提出三項修改【中華民國憲法】的要求:一是在第26條國大代表選舉增列「滿族選出代表其名額以法律定之」一項;二是在第64條立法委員選舉增列「滿族國民選出者」一項;三是在第91條監察委員選舉增列「滿族八人」一項。
4月15日,大會討論修憲相關提案,溥儒提案聯署人之一的富伯平發言,他以民國建立以來滿族被迫隱匿民族身份的事實為例,希望大會采納溥儒的提案。但是,溥儒「滿族入憲」願望再次落空。4月18日國大第十二次大會只透過【請制定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案】,對包括溥儒提案在內其他修憲提案,大會於1950年12月25日以前由國民大會召集臨時會,再行討論。據【江西省政府公報】,可知1948年8月26日行政院通令各地政府執行溥儒的保護滿族人民私產提案。然此時國民黨政權已處於風雨飄搖中,溥儒的其他提案「以後沒有聽見有什麽下文」。
自南下參加「行憲國大」起,溥儒再未返回北平,1948年底至1949年初先後到杭州、上海。曾在杭州接待溥儒的唐明哲回憶,北平解放後,溥儒收到市長葉劍英的信,信中稱已保護他長年居住的西山別墅並希望他北上,當時溥氏做了北歸準備並托自己代投給葉劍英的復信。與溥儒交好的著名篆刻家陳巨來亦回憶,溥儒在上海時曾受市長陳毅和副市長潘漢年接見,希望他北歸為人民服務,並提出擬安排其到故宮博物院任職,溥氏同意北歸但拒絕擔任任何職務。
此時溥儒側室李墨雲和義子溥毓岐突然不辭而別,親生兒子溥孝華亦不在身旁,加之聽說與自己在藝術上有分歧的徐悲鴻不希望自己北歸,溥儒遂無奈「南翔」尋找親人,與李墨雲、溥孝華等匯合後到達浙江舟山。負責接待溥儒一家的國民黨軍官李秀文回憶,時任國民黨浙江省主席的周巖在拜訪溥儒時出示一份「情報」,其中宣稱北平中央人民政府已決定任命溥儒為政務委員兼某一部門副部長,溥儒對此大感愕然,表示自己一生「保持自由之身」,堅決不肯做官,遂於1949年9月南渡赴台。
美術史家陳傳席認為中共領導人請溥儒擔任副部長之說不確,因溥氏「對新中國身無寸功」,且溥儒1949年以前從未與中共接觸過,中共主要領導人「是否知道溥心畬其人,都是個問題」。筆者贊同此說,從李秀文回憶看,周巖出示的「情報」可能系國民黨政權為欺騙溥儒偽造的。萬大竤回憶,此時溥氏在國民黨人蠱惑下還認為中共要「徹底摧毀傳統文化」,令一向尊崇孔子以儒者自居的溥氏難以接受,故權衡後最終選擇去台灣。
溥儒赴台初,因生活困窘,想面見蔣介石,他在一份致蔣氏函中寫道:「今已抵台灣,惟因行李錢幣不能攜帶,困窘情況,甚於上海,顧身雖貧,於義則安……望大總統破格用賢,革清吏弊,提高士兵待遇,實行軍民合作,恢復失地,可如掌運之易。儒深感大總統知遇之情,故敢直陳,俾保清白之身,存天地之正氣。當窮困無計,尚望維持成儒之誌。」同時,溥氏又托人致函張鎮,表示:「弟來台灣本擬晉謁蔣公,忽聞已蒞臨重慶。謹奉函致聞,希為轉達,並求將近狀代陳並求轉陳弟對蔣公非獨敬其功業,亦實為弟之知己。弟欲保清白之身,存天地之正氣,必得生活之安定。故望蔣公有以助我,若有所困難亦不敢相強。」上述兩函雖因溥儒所托人車禍喪生未能送達,然從文字間亦能看出溥儒的政治傾向。
1951年起,台灣當局為防範溥儒回大陸,派特務萬大竤與溥儒交友並對其監視,雖然萬氏一再表示溥儒生前不知自己奉命監視一事,但事實上溥儒對此心知肚明,曾在給友人函中稱萬氏為是非之人「很可怕」,自己不想與之深聊。萬大竤回憶,蔣介石多次邀請溥儒,溥儒均暗示蔣氏不必事必躬親,應適當下放權力,但蔣介石不置可否,此後溥儒遂與蔣介石保持距離,遠離政治,專事藝術創作。
1955年溥儒到日本辦畫展後,住在溥傑夫人嵯峨浩家裏,整天想念家鄉,向嵯峨浩表示自己特別想吃北京春餅、炸醬面。周恩來得知此事後讓溥儒胞弟溥僡設法聯系溥儒勸其回大陸。台灣當局得知後大為驚恐,恰逢此時溥儒在日本的簽證到期,台灣當局遂不給其簽證續簽,憂憤交加的溥儒致函蔣介石,蔣氏得知後斥責有關部門並準許溥儒簽證延期。
雖然簽證得以解決,但1956年起溥儒又萌生長住日本之意。台灣當局動員李墨雲和萬大竤赴日勸溥氏返台,在李、萬二人「軟磨硬泡」下溥儒終於不堪其擾,放棄留日長住和回大陸之念。台北「黨史館」藏蔣介石1956年7月14日的「總裁批簽」如實記錄了台灣當局對敦促溥儒返台一事的謀劃:「溥儒教授於去年5月間赴韓講學,歸途逗留日本,經中常會決定敦促返國。由第六組邀教育部、國安局、調查局、僑委會、第三組、第四組等單位會商多次,調查局並派李墨雲及萬大竤赴日。現溥儒已返台,並行言澄清外界謠言。」其後溥儒離台,李、萬二人必定「跟隨服侍」,出行不得自由。
盡管溥儒對蔣介石頗有微詞,甚至於台灣師大藝術系執教時公然在學生面前批評道:「他做他的總統,我做我的百姓,請我吃飯做什麽?我不去!」但其對蔣氏一些禮遇之舉也加以接受。1954年蔣介石勸溥儒恢復「滿族協會」:「今天依‘憲法’規定我們是‘漢滿蒙回藏’五族共和政體,希望滿族協會能盡快復會以符合‘憲法’,之精神。」溥儒同意並聯合在台滿族人士廣祿、莫德惠、唐君武等呈報台「內政部門」核定後,於1954年7月1日在台北宣布1947年成立的「滿族協會」復會,該會以溥儒為會長、唐君武為秘書長,以團結在台滿族同胞和弘揚滿族文化為宗旨,每年在台北中山堂舉行會員大會。1964年該會因溥儒、唐君武先後離世被登出,1981年復會,仍承認溥儒為創會人,延續至今。
1963年3月起溥儒患鼻癌,5月病重時蔣介石派谷正綱慰問並給一萬新台幣作治療費,11月18日溥儒去世後,蔣介石11月20日派員送賻金一萬給溥儒家屬。不久,蔣氏親自手書「清芬永挹」悼念溥氏。11月28日,「考試院長」莫德惠主持溥儒公祭儀式,到場者除溥氏親友和學生外,還有張群、於右任、王世傑等政要,共計近千人。溥儒安葬於台北陽明山第一公墓,時人稱這位畫壇「渡海三家」之一的「舊王孫」為「中國文人畫的最後一筆」。
結論
第一,縱觀溥儒一生,他極少涉足政治,並因「舊王孫」身份在內心抵觸民國,但在1946-1948年,溥儒一反常態,主動參加兩屆「國大」,與國民黨政要來往密切。筆者認為,1946-1948年溥儒積極投身政治的原因,一是受社會上滿族受歧視壓迫的悲慘境遇影響,二是緣於溥儒自身作為傳統文人的憂國憂民情懷,三是蔣介石的禮遇。作為遜清皇族,溥儒對民國以來滿族在社會上的悲慘境遇不可能熟視無睹。作為以儒者自居的傳統文人,溥儒在抗戰後期萌生入世改善滿族境遇的想法,曾撰【族黨論】批評民國以來「五族共和」政策在實踐中「黨同伐異」,認為「無私於族,無偏於黨,則天下可幾而定矣」。蔣介石的禮遇和「制憲國大」召開正好為溥儒提供了一個施展政治抱負的機會。因此溥儒一改此前仇視民國遠離政治態度,主動參加兩屆「國大」,並依托孫中山「五族共和」思想向蔣介石及國民政府提出改善滿族境遇的主張。就蔣介石而言,他對溥儒的禮遇既有對其傑出藝術造詣和威武不屈風骨的敬仰,也有羈縻滿族上層精英人士為其內戰服務的現實需要。蔣介石對溥儒的拉攏和對溥氏政治訴求的部份滿足,使溥儒對蔣介石產生了幻想,認為透過蔣介石能「一勞永逸」解決滿族問題,並使溥儒視蔣介石為「知己」最終選擇南渡赴台。
第二,溥儒利用蔣介石對自己的禮遇,在1946-1948年的政治活動中取得了一些成果,主要體現在:(1)促使國民政府註意到滿族問題的重要性。作為國家元首的蔣介石特別聲明,承認滿族為中國境內一個獨立民族,視其為中華民族一員,【中華民國憲法】在形式上規定民族平等,相比抗戰時期國民政府滿族政策有所進步。(2)滿族協會在改善滿族境遇和弘揚滿族文化方面做出了一定貢獻。協會成員憲度之回憶,滿族協會在當時起到五方面進步作用:「一、團結起來向國民黨爭取平等的民族權利;二、拒絕了偽民政局局長馬漢三想利用該組織進行征兵的要求;三、拒絕了南京方面要求的將‘北平滿族文化協會’改為以‘擁護戡亂,實施憲政’為宗旨的‘中國滿族協會’的要求;四、啟發滿族人民認清國民黨固守大漢族主義的面目;五、該會青年部曾組織小規模講演會介紹了蘇聯民族政策等。」(3)使滿族在中國歷史上首次單列選舉,獲得17名代表名額。
第三,就溥儒在兩屆「國大」中的提案和同國民黨政要一系列互動來看,可知:(1)此時以溥儒為代表的部份滿族精英以民族群體身份努力爭取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平等地位,表現出這些精英突出的政治意識和強烈的民族自尊。溥儒主要目的為爭取滿族在國家代議機構的代表名額,體現對現行政治秩序的認可,這與民初遺老敵視民國和九一八事變後溥儀投靠日本形成鮮明對比。溥儒在「國大」中陳述理由時,不斷強調滿族人口數量之多,並對本民族歷史表現強烈認同,這種強烈民族自尊意識反映了以溥儒為代表的滿族精英想扭轉偽滿洲國在國人心中對滿族不良印象,改變滿族受歧視的願望。(2)溥儒的政治活動是在認同國家政權前提下,將滿族權益放置在國家民族問題環節中來看待。溥儒追求的是在現有國家政權及憲法、法律框架內使滿族與其他民族一樣享有平等政治地位和公民權利,他在提案中多次援引孫中山「五族共和」思想,強調滿族是中華民族中不可缺少的一員,解決滿族問題有利於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這表明,以溥儒為代表的部份滿族精英已具備現代民族國家的公民意識以及國家認同,將滿族視為中華民族大家庭一員,與各民族同呼吸、共命運。(3)溥儒「滿族入憲」主張,在立法上存在客觀困難。有論者指出:「對‘各民族’較明確的采列舉式,其余采概括式,但被列舉者當然滿意,被概括者則必然感到不平。由於對全國族群的情況不是很清楚,當時固然沒有全部采列舉式的可能,即使有,也只會導致提出成為民族並要求列入憲法的群體越來越多。」
第四,溥儒的政治活動及成果不能從根本上解決滿族受歧視問題。首先,「制憲國大」系國民黨在內戰狀態下違背舊政協決議單方面召開的,遭到中國共產黨和民盟等進步人士抵制,【中華民國憲法】不具廣泛合法性。戰爭狀態下,憲法無法有效實施,對滿族等少數民族權益保障只能徒具形式。其次,滿族雖單列選舉,但1947年「普選」主要系國民黨操控,滿族當選國大代表者多為國民黨籍滿族軍政官員。這些來自統治階層的代表,其代表廣泛性不高,缺少「真正來自民族底層、深入了解少數民族人民生活疾苦的代表」。首倡滿族單列選舉的溥儒雖被選上,票數卻不多,溥氏因此「心情很不舒暢」,經多方勸解才去南京出席「國大」。最後,民國以來滿族受歧視問題有其歷史復雜性,遠非溥儒所想憲法規定專門條款就能解決。溥儒把改善滿族境遇希望寄托在行將就木的國民黨政權上,本身也是不切實際的幻想。滿族協會雖於1947年成立,然向北平市社會局備案屢遭各級官員刁難,直到次年10月才獲準備案。正如周恩來1957年3月25日指出,作為舊統治者的國民黨在本質上實行壓迫少數民族政策,「是永遠不能解決民族問題的」。新中國成立後,滿族才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逐漸擺脫受歧視壓迫的命運,煥發新生。
(本文摘自【中國國家博物館館刊】2024年第2期,原題為【1946-1948年溥儒政治活動述略】,作者張維達[南開大學歷史學院]。澎湃新聞經授權釋出,原文註釋從略,現標題為編者所擬。)
來源:張維達(南開大學歷史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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