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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簡生活209:享受獨處的自由,我擅長在平淡的日子裏尋找快樂

2024-05-17生活

我喜歡一個人獨處,並不是故意脫群顯得自己清高,而是一個人的時候真的很自由。

我一直認為,選擇一種舒服的生活方式,比選擇工作重要。

我的生活極其簡單,白天的大部份時間,都是一個人在家裏,買菜,做飯,看書,寫字。

我覺得這樣挺好的,也很享受一個人在家的時候。

周國平說:

我天性不宜交際,在多數場合,我不是覺得別人乏味,就是別人覺得我乏味。

可是,我既不願意忍受別人的乏味,也不想費力使自己顯得有趣。我覺得都太累。

我獨處時最輕松。因為我不覺得自己乏味,即使乏味,也自己承受,不累及別人,無須感到不安。

深有同感。

這也是我為什麽喜歡獨處的原因。

和別人在一起的時候,做不到自說自話,不顧別人感受。

但是,為了顧及別人感受,就要壓抑委屈自己,也是我不願意的。

我一個人的時候最自在。可以想幹什麽幹什麽。

一個人的時候,我完全成為自己。

獨處的感覺就是,我只要照顧好自己就行。

在【百年孤寂】裏,馬奎斯說:

比起有人左右情緒的日子,我更喜歡無人問津的時光。

一個人最好的狀態,就是獨處的時候,安靜,自在,不用周旋於別人的情緒,也不必刻意判斷他人的心思,自己陪同自己,回歸一個真實的自我。

我喜歡獨處的時光。

日子一天一天的推進。

我的生活如水般滑過時間的河。

日復一日,很普通,很平常。無喜也無憂。沒有很快樂,也沒有很不快樂,有時充實,有時會忙碌,有時也會無聊,但卻一直都很自由。

在獨處時看不一樣的風景,感受不一樣的快樂

我一般早上五點多醒來。

醒來就悄悄起床,坐在外面的沙發上。

早上第一件事,先讀一遍能量文,為自己新的一天,增加正能量。

然後背一首唐詩。

我現在還不知道背唐詩對我來說有多大用處,但是,我喜歡!每天背完一首,就特別有成就感。感到今天努力了。

6點鐘左右下樓跑步。

我喜歡一個人的晨跑。

早晨清涼的風吹過發梢,拂過我穿短袖的胳膊,讓人渾身打一個激靈,人也瞬間清醒。

每天的晨跑路線,都是固定的。

下樓一直向東,順著馬路一直向前,走到前方紅綠燈處左拐,路的盡頭再左拐,一直向前就可以到家了。

一路上有野花競相開放,早晨的草葉上還綴著露珠,綠得讓人心醉。

我在想,像草一樣活著,其實也挺好的。

想起【我的艾爾泰】裏,李文秀問媽媽張鳳霞:

"我雖然笨手笨腳,也算是一個有用的人,對不對"?

張鳳霞說:

啥叫有用?我生你下來不是為了服務別人的?你看看這個草原上的樹啊,草啊,有人吃有人用,便叫有用。要是沒有人用,它就這麽待在草原上,也很好嘛!「

對呀,一朵花開不是為了讓別人欣賞,只是為了自己綻放,你欣不欣賞,它都要綻放,它的綻放不是為了讓你欣賞;

一棵樹活著也不是為了成為棟梁,它只是想一直向上生長,接天地之精華,看人間之風光。

一個人活著,也不僅僅是為了服務別人,更重要的是照顧好自己,感受不一樣的人生風光。

一個人跑步的時候,我是快樂的。

看看路邊的花花草草,看看遠處的群山,隔著馬路,看山下面聳立的幾棟白色的樓房,遠遠看去像海市蜃樓,總給我一種不真實的,如夢幻一般美好的感覺。

今天發現,桃樹上的桃子,好像昨天還是青的,今天已經變成紅色的了。

路好像每一天都是一樣的,仔細想想,其實每一天又都不一樣。

人又何嘗不是。

每一天都重復著相同的日子,但每一天又好像因為有了不同的感受,而覺得日子也不太一樣了。

一個人的時候,也更擅長取悅自己

今天跑步到家的時候,走到樓梯處正看見老公去上班。

他從樓上往下走,我從下面往上走。

聽見腳步聲,我就知道是他了。

他居高臨下的站在樓梯上,隔著樓梯欄桿和我打招呼:哈嘍,早上好!

我們擦肩而過,他去上班,我回到家裏,開始享受一個人的清歡。

我常常覺得,現在是我最幸福的時候,因為家庭關系簡單,只有四個人,都是最愛的人。沒有復雜的心思。

白天享受一個人的獨處時光,到了晚上,又可以享受一家人的團聚時光。

很自由,也很快樂。

我一個人吃點簡單的早餐,常常是煮雞蛋,或者一碗自制芝麻糊。

早上看書,寫字,一個人的時候,沒有人打擾。根據做事優先級,先做最重要的事情。

文章寫完了,下午就可以放松,可以看小說,可以看電影。

現在四十分鐘左右,會強制自己到外面走一圈。看看洗衣機裏的衣服晾了沒有?把家裏亂的地方,整理一下。

十分鐘左右,就是為了讓自己不能長時間坐著。

十一點半,開始為兩個人的中餐做準備。

為兒子做中餐也是我在家裏的主要任務。

我喜歡在廚房裏一邊洗菜,切菜,一邊聽音樂。

聽到喜歡的歌曲,就會單曲迴圈放個不停。要一直聽到耳朵成繭,聽得膩了才會繼續順序迴圈。

一個人的時候,聽的所有的歌曲都是自己喜歡聽的。

兒子回來了,就會把音樂關掉。因為我喜歡的,不是他想聽的。就像他喜歡的,我也不喜歡聽一樣。

所以,我只有一個人的時候,才外放音樂,肆意隨性。

吃了中飯,會小睡一小時。

兒子2點鐘上學,我也該起床寫字了。

前幾天看李娟的采訪,記得她說:最幸運的人,就是把自己喜歡的事情當職業的人。

我想,我是快樂的,也是幸運的。至少,我每天都可以做自己喜歡的事情,可以和自己在一起。

日日無事,事復日日,慢慢亦忙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