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假期,我復盤了下我們家過去一年的開銷。
然後發現買衣服鞋子包包的錢,一年下來才花了1735元。
其中花在我自己身上的1200元。
自從2019年,我精簡過一次衣櫥後。
我們家每年花在買衣服鞋子上的錢就維持在2000元左右了。
這麽多年下來,並沒有任何不適感,也沒有感覺自己缺衣服穿。
反而省了很多整理收納衣物的麻煩事兒。
我還摸索出一套簡化買衣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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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幾乎只線上下買衣服。
我也知道線上買衣服很便宜。
但我拿不準線上衣服的品質如何,穿上身後效果又如何?
也曾被一些網紅種草過,買了他們設計的衣服,價格貴且不說,拿到手的品質質感的確沒有他們說得那麽好。
所以,過去10年,我網購衣服的次數屈指可數。
這給我帶了兩個好處——
一方面,我很少會有事沒事開啟購物軟體逛一逛,不會有事沒事就想買衣服。
另一方面,我也很少被博主們種草,吃過一兩次虧還不夠嗎?
就這樣,我很容易就存下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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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只在有需要買衣服鞋子時,才會去逛街。
就算有需要買衣服鞋子,我也經常抽不出時間去逛街。
工作日幾乎沒空,周末假期又經常有其他節目。
逛街可能會排在比較後面,可能心裏也覺得它不是最重要的吧。
這也正好減少了買衣服的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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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喜歡在固定的一家店買衣服。
2019年精簡衣櫥時,我對買衣服鞋子思考了很多。
首先是確定了自己的風格——款式以簡約為主,顏色以淡色為基調。
然後是盡量選擇基礎款好搭配的單品,不會出錯,不用煩惱買回來怎麽搭配。
最後是確定一個合適我風格的品牌,基本只在這家店買衣服,實在解決不了我的需求再尋求其他店作為輔助。
這麽多年來,我一直在一家店買衣服,在一家奧特萊斯買鞋子,居然也能滿足大部份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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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我發現我在買衣服這件事上,還挺能「忍」的。
就算有了買衣服鞋子的計劃,我也不會馬上去買回來。
我是抱著佛系的心態逛街購物的。
先要遇到自己喜歡的,然後要看價格是否在預算內。
缺一不可。
又因為我經常沒時間逛街,所以我常常需要花幾個月甚至一兩年才會買回自己需要的衣服鞋子。
舉個例子吧——
2020年12月,我計劃給自己買一條褲子,也的確買到了。
但一個月後,褲子破了,我只好拿去退了。
可是同樣款式的褲子已經賣完,我一時找不到自己想買的褲子,就想著等等看。
一直等到2023年12月,我才又遇到款式喜歡且價格合適的褲子,才把這條褲子的缺口給補上。
不得不說,我對買衣服真的很不上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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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我只買特價的衣服。
去年12月,我買了一件冬裝外套和一條工裝褲。
給我最大的體會是,真的不能原價買衣服,會虧到心痛。
我買的這條工裝褲,原價299,但我買的時候才99。
褲子還是那條褲子,價格卻便宜了200元,不香麽?
那件冬裝外套也是,原價499,我買的時候才199。
499的時候,天氣還很暖和,根本穿不上。
199的時候,廣州剛好降溫了,我買回來立即穿上了。
既不用浪費衣櫥的空間,又不浪費錢,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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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我更在乎品質而不是數量。
我在買衣服上已經不追求數量了。
並不是越多越好。
就一個身體,反正也穿不了這許多。
倒不如精心挑選幾套,好好穿,好好利用,讓自己的錢花得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