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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搜第一!你是退還是補?

2024-03-01推薦

三月第一天

大家被同一個訊息刷屏

那就是:退稅!

2023年度

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

正式開始

匯算的時間為3月1日至6月30日

依然是「多退少補」

3月1日淩晨

有網友蹲點退稅

結果退到了超3萬元!

1日淩晨起

不少網友

曬出退稅結果

幾百、幾千、幾萬的都有

網友直呼:

3月第一份快樂是退稅給的

有人歡喜有人愁

也有網友表示:需要補稅

也有網友不退不補

個稅APP顯示

截至2月29日

3月1日-3月3日預約已滿

後續日期仍然可以預約

如果你不著急的話

無需搶在前幾天紮堆辦理

3月21日至6月30日

納稅人無需預約

可以隨時辦理

哪些人需辦理匯算?

一般來講,只要納稅人平時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不一致,都需要辦理年度匯算。依據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等相關規定,需要辦理年度匯算的情形分為以下幾類:

第一類是預繳稅額高於應納稅額,需要申請退稅的納稅人。依法申請退稅是納稅人的權利。只要納稅人預繳稅額大於納稅年度應納稅額,就可以依法申請年度匯算退稅。

第二類是預繳稅額小於應納稅額,應當補稅且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納稅人。

第三類是因適用所得計畫錯誤或者扣繳義務人未依法履行扣繳義務,造成2023年少申報或者未申報綜合所得的納稅人,應當依法據實辦理匯算。

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已預繳稅額

人民幣資料圖。中新網記者 李金磊 攝

享受哪些稅前扣除?

下列在2023年發生的稅前扣除,納稅人可在匯算期間填報或補充扣除:

(一) 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符合條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扣除;

(二) 符合條件的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三) 符合條件的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商業健康保險、個人養老金等其他扣除;

(四)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

納稅人與其配偶共同填報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及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的,以及與兄弟姐妹共同填報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需要與其他填報人溝通填報扣除金額,避免超過規定額度或比例填報專項附加扣除。

需要註意什麽?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釋出的【關於延續實施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將全年一次性獎金可不並入當年綜合所得、實施按月單獨計稅的政策延至2027年底。

因此,在辦理個稅匯算時,年終獎需要在單獨計稅或者全部並入綜合所得計稅之間做出選擇。

不同的計稅方式會影響納稅金額,可以透過個稅APP分別計算一下,選擇更劃算的計稅方式。

另外,補稅必須要補。匯算需補稅的納稅人,匯算期結束後未申報補稅或未足額補稅的,一經發現,稅務機關將依法責令限期改正並向納稅人送達有關稅務文書,對已簽訂【稅務文書電子送達確認書】的,透過個稅APP及網站等渠道進行電子文書送達;對未簽訂【稅務文書電子送達確認書】的,以其他方式送達。同時,稅務機關將依法加收滯納金,並在其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中予以標註。

所以,廣大納稅人要依法辦理個稅匯算,避免影響自己的納稅信用。

你辦理個稅匯算了嗎?

是退稅還是補稅?

轉自 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