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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男孩上海濱江逆向騎行撞上十幾萬自由車,法院判賠2.8萬

2024-07-13推薦

越來越多年輕人

喜歡在濱江道騎行

不過

不文明騎車行為導致的

碰擦事故卻時有發生

近日

上海一中院審理了一起

濱江道騎行中發生的碰撞事故

一名13歲男生逆向騎行

與對面的騎行者相撞

導致車輛受損

產生兩萬多元的高價賠償費用

孩子家長卻認為

成年人更應當註意減速避讓

那麽

究竟該由誰擔責呢?

去年5月的一天晚上,13歲的小於在父親陪同下來到浦東濱江騎行道騎車,與對面行駛來的隋先生交匯時, 兩人避讓不及,車頭相撞,造成隋先生受傷及他的高價自由車受損。據悉, 隋先生的這輛自由車價值十幾萬。

隋先生 上訴人: 當時是 後輪開裂 ,碳纖維碎了以後整個輪子就報廢了,三四年前一對(輪子)的價格在 5萬元左右 ,因為他(小於)逆行。

很多人疑惑

為什麽一對輪子的價格

就要5萬左右?

據悉,碳纖維自由車(Carbon Bike)主要是中高檔的競賽用自由車 ,作為新興材料,碳纖維主要套用於車架(碳架)、前叉、輪組(碳刀車圈)等。

碳纖維輪組具有極致輕量、高強度與剛性、更符合空氣動力學、看上去很酷的優點。 但是也有價格昂貴、易損壞、不可修復等「缺點」。

對於此次事故

隋先生認為

小於逆行導致事故發生

要求小於一家賠償

近3萬元的車輛損失費

以及千余元的醫療費等

小於家長則認為

隋先生車速過快、車燈晃眼

作為成年人

更應當註意減速避讓

賠償金額沒能達成一致

隋先生起訴到法院

一審法院酌定, 小於逆向行駛承擔60%的賠償責任,隋先生未盡到註意義務承擔次責, 由於一審時隋先生未修理車輛,車輛損失費需等到實際產生修理費後另行主張, 一審判決小於家長賠償5千余元。

隋先生提起上訴

並在二審時送出了

29998元的維修支出證明

一中院審理後認為, 小於逆行 違反一般交通規則,在觀察到對向來車後,沒有及時回到正確車道,未盡到安全註意義務 。由於小於車前沒有車燈, 隋先生 的觀察能力受限,雙方接近後,隋先生已做出避讓動作,但確實 避無可避。

最終,法院認定

小於在事故中存在過錯

承擔全部責任

由於隋先生自願承擔20%責任

綜合各種損失後

法院判決小於家長

最終共計賠償2.8萬余元

綜合丨新聞坊、案件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