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有消費者向媒體投訴稱
自己入住北京王府井希爾頓酒店後
因晚上未回房間
被酒店收取了3000元的額外費用
會員住客質疑酒店:
在外一晚未入住被「罰款」
酒店無此權力
據上遊新聞報道
劉君(化名)稱,今年5月9日
他與家人在北京王府井希爾頓酒店前台
辦理入住時
被工作人員要求簽訂一份 承諾書
承諾在該酒店住宿期間
不得違規轉讓會員禮遇
該承諾書針對的是
「希爾頓榮譽客會成員」,其中規定
如在本酒店住宿期間
發生了違規轉讓會員禮遇的情況
酒店將會收取500元/每晚的差價費用
承諾書稱,該制度適用於
全球所有的希爾頓集團旗下酒店
劉君說,退房後,他接到北京王府井希爾頓酒店工作人員來電,對方在電話中表示,要對他的住店押金進行扣款操作。他詢問扣款的依據是什麽,工作人員表示, 酒店透過監控檢視到他並未在夜晚入住房間,根據承諾書內容要加收他500元/房/晚的額外費用 。
兩間房間三天一共被多扣了3000元。劉君稱,房間是自己本人入住, 他並未轉讓任何會員權益,因為在倒時差,他晚上出門,白天在酒店休息 。他認為,自己只是沒有在夜間入住房間,但白天有回房間休息,在何時回房休息是自己的人身自由,酒店據此進行扣款不合理。
此外,劉君質疑北京王府井希爾頓酒店要求他入住前簽訂承諾書的合理性,「這份承諾書的內容為酒店單方面約束消費者的行為, 是否屬於霸王條款? 北京王府井希爾頓酒店監控客人是否夜間入住並根據承諾書的內容對其強制加收500元/房/晚的額外費用, 這 是否侵犯了消費者的私密權、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
據媒體報道,北京王府井希爾頓酒店的工作人員表示:「根據顧客簽署的承諾書,工作人員調監控發現顧客夜不歸宿, 懷疑其轉讓會員價房間讓補差價 ,這是保護其他會員權益而做的基礎內部稽核。」
希爾頓集團已退款處理
律師:
酒店禁止會員轉讓會員福利本無可厚非
但是方式方法要得當
5月27日,劉君向媒體反饋稱,希爾頓集團目前已退回了他及其家人被多收的3000元人民幣,並為他下次在馬爾地夫希爾頓旗下酒店的行程贈送了一些額外禮遇,他提供的帳戶截圖顯示,目前這筆退款已到賬。
律師趙良善認為, 酒店禁止會員轉讓會員福利本無可厚非,但是方式方法要得當 ,透過完善會員使用機制,與會員協商簽訂平等合約。上述承諾書規定的差價費用人民幣500/房/晚,需有明確依據,若是酒店單方制定,且不簽就不能入住,則加重了住客的責任,對消費者來說不公平。
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趙良善律師認為,中國【個人資訊保護法】明確規定,任何組織、個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泄露他人個人資訊。若為通緝犯罪嫌疑人或者尋找走失人員、尋找遺失物品檢視公共監控視訊的,也需要履行相應的程式。故而, 酒店監控住客是否本人入住,侵犯了住客的私密權 。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付建律師認為,酒店透過監控確定房客是否入住,是否存在違規轉讓等行為,這是出於酒店安全和經濟效益考慮, 只要監控位置安放合規,視訊數據合理使用,通常不會涉及私密權侵犯 ,反之,則是對住客私密權的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