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教課程需要教練為學員制定個人化的健身方案,以達成服務合約中約定的健身目標。但是,如果學員嚴格按照教練的要求和指導進行訓練和飲食後仍未達到心理預期,如何判斷相關服務合約是否達到合約目的?健身公司是否應當退還服務費用以及如何確定退還比例?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健身服務合約案件,最終判決健身公司退還部份服務費用。
2023年6月,周某與健身公司簽訂【私人教練訓練計劃及課程合約】與【健身服務交易合約】,私教合約期限為一年,共72節課私教課,每節課1小時,課程費加年卡費共計25200元。
周某稱,課程期間她嚴格按照教練的安排與指導進行健身訓練,並在教練的建議下調整飲食,但經過72節課的訓練後,其健身效果遠遠未達到健身公司所聲稱的「三個月明顯增肌1.5-2kg,半年增長7kg」,並且課程前後的體測數據基本沒有改變。故周某請求判令該公司退還全額服務費。
對此,健身公司認為,周某已上完所有課程且有健身效果,體脂率、脂肪、肌肉含量、體重等均有變化,部份月份健身效果不明顯是因為周某訓練強度下降、上課頻率低,而且增肌鍛煉要結合飲食。
法院調查後了解到,私教課期間,教練未對周某的飲食提出過反對意見或者最佳化建議。此外,該健身公司大堂宣傳牌照片載明「私教課程未達效果免費」。
石景山法院審理後認為,周某與健身公司簽訂私教合約與服務合約,內容不違反法律及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雙方均應依約履行各自的義務。本案中,周某在簽訂合約前,就私教課程的目標內容向教練進行了詳盡的咨詢,教練亦對其確切承諾三個月內肌肉量保底增加1至2公斤,但根據三次體測結果,周某的肌肉量明顯沒有達到教練承諾的效果。此外,周某在前三個月基本達到了教練要求的上課頻次,即使2024年4、5月上課頻率較低,也無法解釋為何整個半年周某的肌肉量只增長了0.4公斤。因此,健身公司應按照其承諾向周某退費。
對於退費比例,法院認為,應結合合約的履行程度、被告的過錯程度及雙方的舉證情況來確定健身公司是否應退費及退費比例。
據此,法院綜合案情後,酌情確定健身公司向周某退還服務費10080元。目前,本案判決已生效。
私教合約應明確成效及違約責任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約義務或者履行合約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石景山法院法官馬婷婷表示,中國民法典規定了合約履行的全面履行原則,包括標的數量、品質、規格、價款、地點、期限、履行方式等方面,任何僅部份履行合約的行為都會構成對合約義務的違反,都要承擔違約責任。
本案中,根據雙方合約約定以及周某課程結束後的實際效果,可以明顯看出雙方的服務合約並未達到約定目的,因此健身公司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根據聊天記錄,雙方確實曾溝透過增肌與飲食相關內容,但無法確認周某是否如實將全部的飲食狀況均告知教練。同時,考慮到健身公司及教練確實付出了相應的服務成本,且周某已上完所有課程,其透過訓練也提升了身體素質。「健身公司所承諾的健身效果需要綜合訓練、飲食及個人體質等各種因素,故要求其全部退費亦屬顯失公平。」馬婷婷說,正是基於這些因素,法院作出了如上判決。
那麽,消費者應當如何挑選高品質的私教課?對此,馬婷婷提醒,消費者在購買健身服務時,應當選擇信譽良好的正規健身機構,以及持有國家相關職業資格證書的健身教練,如果消費者基於某位具有特定專長、且與其存在特殊信任關系的私教而訂立合約,建議在合約中明確特定私教。對頻繁更換店名、經營者及場地租賃期限不明確的商家,應提高警惕,不要輕信其廣告宣傳。
簽訂書面服務合約時,消費者應在合約或協定中明確預付消費卡的合約履行地點、有效期限、優惠內容、能否退卡或轉卡、私教課目標或成效、違約責任的承擔等容易引發糾紛的事項,同時要註意合約中是否存在限制或排除消費者主要權利、不合理地免除或減輕經營者義務、加重消費者責任的內容,消除產生糾紛的隱患。同時,應當妥善保留相關證據,如預付款協定、廣告宣傳冊、付款憑證、微信聊天記錄等能夠明確雙方合約具體內容的證據。此外,還要註意定期核實個人消費記錄、剩余服務次數、帳戶余額等資訊。如發生糾紛,應及時理性維權,避免自身權益遭受不必要的損失。
對於健身機構,馬婷婷提醒,應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規範經營,提升誠信經營意識。在發行預付卡時,向消費者切實履行提醒義務,不得作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宣傳,不得在合約中設定顯失公平的條款,從而共同促進市場誠信交易,守護社會的和諧穩定。
作者|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徐偉倫 通訊員 王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