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華文頭條 > 推薦

94歲老太狀告保姆:騙走200萬養老錢

2024-04-17推薦

「94歲老人起訴保姆騙走200萬養老錢」案有新進展。

4月15日上午,該案在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案由為「贈與合約糾紛」。

原告老人盧德麟的代理律師周兆成告訴中國新聞周刊,此次庭審從上午9點開始一直持續到11點,未當庭宣判。庭審結束後,法院組織雙方調解。原告同意只讓蔣某珍退100萬元,被告蔣某珍最終未同意。

2023年6月,94歲的老人盧德麟在網路平台釋出了一則求助視訊。其稱,由於兒子兒媳常年定居國外,她和老伴沈某便雇了50多歲的蔣某珍作為住家保姆。視訊中,盧德麟控訴蔣某珍粗暴對待自己,還騙自己的老伴寫了3張贈與合約,騙走了他們200萬元養老錢。

據周兆成介紹,蔣某珍在送出證據時,當庭表示涉案的100萬元買了房,另外100萬也已經花了。

94歲老人起訴老伴和保姆

去年7月,盧德麟將保姆蔣某珍、丈夫沈某某訴至法庭,請求法院判令沈某某贈與蔣某珍200萬元的行為無效,蔣某珍應返還盧德麟夫妻共同財產200萬元及贈與財產所產生的利息,並請求法院判定蔣某珍支付因虐待盧德麟產生的精神損失費20萬元。

民事訴訟狀中介紹,盧德麟和丈夫沈某某今年(2023年)均為94歲,兩人自1953年登記結婚後,一直共同居住,育有一子沈某甲。

盧德麟因患脊髓炎,胸部及以下身體完全癱瘓,其老伴沈某某則患有眼疾,一只眼睛已失明,另一只眼睛視力為0.25,二人生活均不能自理。在鄰居王某的介紹下,2019年蔣某珍被雇用為老人的住家保姆,開始月薪為6000元,後在蔣某珍的要求下漲到12000元。2020年至2022年因疫情原因,老人的兒子兒媳一直無法回國,兩位老人的日常生活完全依賴保姆。

盧德麟控訴稱,在此期間,保姆蔣某珍以疫情期間照顧沈某某為由,向沈某某索要「救命錢」「養老錢」等共計200萬元,同時蔣某珍還對其進行了持續性的「虐待」。

訴訟狀中提到,2023年疫情解封後,盧德麟之子沈某甲即刻回國探望父母。2023年2月28日,沈某甲透過查詢銀行帳戶明細發現,沈某某2022年8月22日透過銀行轉賬轉給蔣某珍100萬元;2023年2月7日又透過銀行轉賬轉給蔣某珍100萬元。沈某甲告知盧德麟轉賬一事,盧德麟表示此前毫不知情。盧德麟及沈某甲要求保姆蔣某珍返還這200萬元,保姆蔣某珍拒絕返還,並纏結、強迫沈某某寫下一份【證明】,證明沈某某是自願將200萬元贈送給保姆蔣某珍的。

上述【證明】,即後續引發民事糾紛的贈與合約之一。

中國新聞周刊註意到,去年7月,一名自稱知情人士的網友在網上駁斥了盧德麟的說法。該網友稱,保姆為沈家提供了十多年家政服務,其間兒子兒媳婦不曾回國照看過老人……老人出於感激,將自己名下的部份資金贈給保姆。現在老人年事已高,兒子兒媳就回國將老人的房產變賣,威脅保姆退還贈送的現金,毆打並趕走保姆。

該網友還釋出了沈某某手寫的委托書和證明:2022年9月1日證明自願贈送一百萬元補助金為蔣某珍養老金,同日還有一張委托書稱,百年以後現在的住處由蔣某珍居住。2023年3月9日聲明給蔣某珍二百萬元的退休金「讓她可以安度晚年」。值得註意的是,最後一份聲明上還有盧德麟及其兒子的「簽字」,但未有手印和蓋章。

盧德麟的兒媳沈艾倫向中國新聞周刊證實上述委托書和證明即涉案的贈與合約。沈艾倫稱,今日庭上被告也出示了這一份「聲明」,但其中的簽名都是偽造的。

簽署日期為2023年3月9日的「聲明」。圖片來源/上述知情人士釋出

原告稱事先不知情,拒絕追認

周兆成向中國新聞周刊介紹,盧德麟向法院送出了17組證據。這些證據包括盧德麟與沈某某結婚證證明夫妻關系存續期、沈某某農業銀行交易明細清單,證明蔣某珍占了盧德麟200萬元、證人證言、監控視訊等。

「200萬元的數額顯然已經超出了日常生活需要的範圍」,周兆成表示,原告與被告沈某某婚後並未選擇其他財產制,該200萬元均為原告與沈某某的夫妻共同財產,對於沈某某將200萬元贈與被告蔣某珍一事,原告事先並不知情,事後亦明確拒絕追認。

周兆成還提到,蔣某珍在從事保姆職業期間存在虐待原告、挑撥原告夫妻關系、教唆沈某某孤立原告、盜刷原告醫保卡等惡劣行為,該贈與行為違背社會公序良俗,應認定為無效。

根據盧德麟自述,蔣某珍對其有「虐待」行為,包括每日多次的呵斥、推搡等。據沈艾倫透露,警方後續調查認為虐待罪不成立。

沈艾倫向中國新聞周刊表示,蔣某珍在家中做保姆時,對兩位老人的態度截然不同。「她給老太太腳趾頭都剪破了,她帶老爺子就上我們家對面那個修腳店鋪去修,一個月能修一次到兩次。」

據沈艾倫介紹,庭審中蔣某珍播放了多則錄音,其強調兩位老人是清醒的、自願的。根據沈艾倫提供的視訊,在調解過程中,蔣某珍說到「我服侍不好他們會讓我服侍十多年嗎?」。「蔣某珍最初是以‘鐘點工’到我們家的,談不上服侍十多年。」沈艾倫說。

中國新聞周刊多次嘗試聯系蔣某珍,但其電話始終未能接通。

作者:陳威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