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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介機構推薦男嘉賓號稱身高181上海兩套房?見面發現…

2024-03-16推薦

婚介機構把男嘉賓吹得花好稻好,見面卻發現完全對不上。女子小王(化名)在連續兩次失望後,想要退費無果,於是訴至上海浦東法院,要求婚介機構退還6萬余元服務費。315來臨之際,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舉行新聞釋出會,釋出消費者權益保護審判工作白皮書及典型案例,上述案例便是其中之一。那麽,小王到底能如願嗎?

說好的本科學歷成了專科

2023年5月26日,原告小王和被告婚介機構簽署婚介服務合約,約定婚介機構為小王提供紅娘服務,服務期12個月、服務費7萬元,服務期內機構提供約見人數不少於12人。

合約另約定,被告婚介機構的服務內容和收費是建立在被告長期的會員積累和資深的婚姻介紹服務經驗基礎之上。原告小王於全額支付了服務費,並明確擇偶要求為:

「1986年至1992年出生,本科及以上學歷,年收入45萬+,上海有獨立住房,身高180cm以上,長期在上海發展,有良好教養、沒有不良習慣的男士。」

2023年6月1日,被告婚介機構向原告小王推薦了一位張姓男士,並告知小王,這位張先生出生於1989年3月,身高181cm,本科學歷,國企招標,年收入55萬+,普陀、嘉定各有一套房,普陀房屋為120平大兩室、無貸款。

看到這樣的基礎條件,小王頗為滿意,於是同意見面。

雙方約見後,小王才得知,這位張先生實際出生月份為4月,身高178cm,基礎學歷為專科,工作單位為某事業單位、年薪30萬,普陀房屋面積為40平方米——可以說,和機構介紹的宛如不是一個人。

婚介機構返還6.5萬元服務費

小王經歷了和第一位男士的尷尬見面後,非常惱火,遂以被告機構存在違約、雙方信任破裂為由要求解除合約。

機構承認,是員工錄入錯誤、存在失職,為了獲得小王諒解,機構還答應贈送兩張旅遊套票。原以為這只是一次意外,沒想到接下來的發展,更讓小王堅定了解約的想法。

這天,機構再次為小王約見一男士,會見後,小王認為,該男士資訊卡片上照片與真人相差甚遠,疑為十年前照片。

小王再次要求解除合約、退還服務費,然而雙方協商無果,小王只好訴至浦東法院。被告表示同意解除合約,但要求扣除服務費的30%作為違約金。

在法院組織下,原、被告最終達成調解協定,確認婚介服務合約解除、被告返還6.5萬元服務費。

法官說法:適婚青年應謹慎選擇付費婚介服務

法官認為,婚介服務合約的簽訂、履行受制於服務物件的具體擇偶要求、個人喜好等因素,因而具有一定的人身內容,合約雙方間的互信基礎亦是合約簽訂、履行的基石,在一方違約特別是互信基礎喪失時,不宜強制繼續履約,而應準許解除合約。

上海作為特大城市,單身男女擇偶輔助需求較多,婚介服務市場前景廣闊,但也存在諸如本案情形及過度宣傳和承諾、價格不透明、服務不規範等亂象。交友、婚戀非朝夕完成之事,本案處理旨在保護婚介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法官提醒,適婚青年應理性思考、謹慎選擇付費婚介服務,婚介服務機構也應當誠信經營。

記者 姚沁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