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在ATM機附近
看到一張銀行卡
且這張卡的背面還寫有密碼
你會怎麽做
1
不去管它,把卡留在原處;
2
撿起來,交給銀行工作人員。
如果是你
你會選擇1還是2呢
面對這個難題
鎮江揚中一市民吳某
卻做出了第三個選擇
——占為己有
但是,動歪腦筋的後果就是
害了自己
吳某:
「是的,這個戴紅色頭盔的就是我。」
面對監控中的鐵證
吳某承認
自己就是那個ATM機前的取款人
……
事件回顧
不久前的一天,吳某在三茅街道民主橋附近撿到一張銀行卡。「我發現卡背面寫有六個數位,猜可能是密碼,於是就在銀行ATM機試了一下,沒想到真的可以用,而且卡裏面有一萬多塊錢。」 經不住誘惑的吳某決定將這筆「意外之財」占為幾有。
「我先是取了一筆錢試試,就取了100元。」吳某說,沒想到真的可以取出來,於是又取了一筆300元。
考慮到市區監控比較多,吳某怕被識破,騎車前往鄉下的銀行取錢。先後兩次共取走現金10000元。
此時,失主已發現自己銀行卡遺失並報警。接警後,警方隨即開展調查取證工作。在調取了銀行自助取款機的監控錄像後,釘選嫌疑人吳某。
後吳某前往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並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從取了錢後,心裏一直也很不踏實,畢竟不是自己的。」吳某說這些錢一直被他放在家中未敢使用。
經法院審理
吳某拾得他人的銀行卡
並在ATM機上取現
系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冒用他人信用卡
其行為構成信用卡詐騙罪
鑒於吳某平時表現良好
且存在自動投案
如實供述犯罪事實
自願認罪認罰
將涉案財物全部歸還失主等情節
依法判處被告人吳某
拘役五個月緩刑六個月
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
如果撿到銀行卡該如何處置
本案中的吳某
因法律意識淡薄和一時貪念
而受到法律的制裁
當我們撿到被遺失的銀行卡時
應當妥善保管
交給發卡銀行或公安等相關部門
切記不可像吳某一樣
因為動了貪念,為了貪圖一己私利
使自己深陷囹圄
牢記:勿以惡小而為之!
另外
大家在ATM機取完錢後
也一定要記得拿走銀行卡
千萬別做「糊塗蟲」
轉自:微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