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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裝成醫護人員破壞醉駕證據!黃某、朱某夫婦,雙雙獲刑

2024-08-08推薦

廣東省東莞市一男子為幫妻子淪陷醉駕證據,在淩晨分時來到醫院,偷取白大褂偽裝成醫護人員,然後潛入毒物受理室破壞其妻子的血樣,卻不料事情敗落,夫妻雙雙獲刑。

7月30日,記者從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獲悉,法院以該名男子犯幫助淪陷證據罪,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據悉,該判決已生效。

2023年8月8日淩晨2時左右,被告人朱某的妻子黃某(已判刑)酒後駕駛小轎車行駛時被交警查獲,其現場酒精吹氣檢測結果為162mg/100ml。隨後,黃某被帶至醫院抽血檢測後便回家。

朱某得知此事後,於當日3時55分許來到醫院,並從某房間拿走白大褂和手套偽裝成醫護人員。朱某找到毒物受理室後,見無人值守,便伸手進視窗開啟毒物受理室的房門,從血樣存放處找到黃某血樣試管,然後將水倒進黃某的血液試管內稀釋血液樣本,再放回原處。得手後,朱某逃離現場。

男子「穿」著白大褂進入醫院實驗室

當日8時許,鑒定中心工作人員發現黃某的血液樣本狀態異常,在監控視訊中發現朱某行為後報警處理。朱某的行為致使黃某的送檢血樣不能作為證據使用,之後公安機關啟用備用血樣重新進行鑒定。經檢驗,黃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61.90mg/100ml。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朱某無視國法,為使他人逃避刑事責任,幫助淪陷證據,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幫助淪陷證據罪,依法應予以懲處。鑒於被告人朱某具有坦白情節,自願認罪認罰,認罪態度好,確有悔罪表現,綜合考慮其系為其配偶而實施犯罪,主觀惡性較小,且屬初犯、偶犯,犯罪情節較輕,符合緩刑適用條件,可以依法對其適用緩刑。

綜上,東莞第一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朱某犯幫助淪陷證據罪,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

法官說法:

東莞第一法院刑庭法官黃海文表示,本案中,被告人朱某為了讓涉嫌醉駕的配偶逃避法律責任,而實施了破壞送檢血樣的行為,嚴重擾亂了國家司法機關的正常訴訟活動秩序。此舉不僅不會讓犯罪者逃脫法網,還讓自己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官在此提醒,若得知身邊的親朋好友可能涉嫌違法犯罪,不能心存僥幸心理,采取妨害司法活動的方式包庇袒護,應勸告親友如實供述事實,爭取寬大處理,切莫「義」氣用事,以身試法。

轉自:法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