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研的時候,在一處老破小居住,樓下有公共垃圾桶。
下樓丟完垃圾轉頭走的時候,突然一眼瞥到垃圾堆裏面有一個紅色的小紙袋,露了半張金色的卡片出來…
出於垃圾佬撿破爛的好奇,撿出來看了一下,是4張購物卡,但是當時已經過了卡面寫的有效期1年多了,想著可能就是過期了所以主人把卡扔了吧。
但是想著國家不是有規定說充值卡不能過期嗎?就撿回家洗幹凈了。
當天晚上帶著老婆去超市試著刷了一張,臥槽,500塊,能用,問超市知道卡主人是誰不,超市說是不記名卡…
於是就平白無故撿了2000塊面值的購物卡,在那個讀研月入800塊的年代,算是一大筆橫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