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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全國首例判決,好!

2024-03-28推薦

近日,因屢次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對前妻大打出手並恐嚇威脅,珠海市香洲區人民法院以拒不執行裁定罪對被告人張某作出一審判決,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這是全國首例因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被法院以拒執罪判處刑罰的案件。

人身安全保護令是中國反家庭暴力法創設的重要制度,也是該法的核心內容之一。反家庭暴力法規定,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這一法令,對於受害者而言是安全感和生活秩序的保障,彰顯的是法治的權威和力量。

然而,如張某一般的施暴者,卻不顧法令,屢次違反規定。這是該項保護制度遭遇的現實尷尬之一。有法律專家梳理相關案例發現,像張某這樣逃避、輕視、抵觸人身安全保護令,並繼續對被保護者實施暴力行為的現象並不少見,雙方甚至因此矛盾升級。故而,進一步提高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的執行力,成為很多有識之士共同的呼聲。

有數據顯示,司法解釋釋出以來,中國人身安全保護令簽發數量,呈現明顯上升趨勢。今年全國兩會期間,最高法報告顯示,2023年各級法院發出各類人身安全保護令5695份,同比增長41.5%。但與此同時,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執行監督機制、協助執行機制仍有待完善,且訓誡、罰款等懲罰措施對於一些當事人起不到足夠的震懾作用,這些「現實」給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有效執行增加了難度。

由此來說,珠海市這一例判決,則有力捍衛了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效用,能起到風向標的作用,有利於震懾那些不顧禁令傷害他人的行為。正如辦案法官所說,人身安全保護令從來都不是一張輕飄飄的紙,而是厚重的裁決、堅實的護衛,一旦作出,必須得到尊重和執行。

法律的生命在於實施,裁判的價值在於執行。讓人身安全保護令長出「鋒利的牙齒」,把不法分子「咬」疼「咬」怕,至關重要。當前,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的還不是孤例。相關部門應持續加強普法力度,更要透過典型案例來宣示——法律不是「橡皮泥」或「稻草人」,觸犯底線就要被追究。

正如中國法學會婚姻家庭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李明舜所言,人民法院發出的保護令是為受害人打出的保護傘,保護傘不是紙糊的,是有法律效力的,是受國家強制力支持的。全社會都要增強對法治的敬畏,當事人也要勇於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權益,堅信法不會向不法讓步,共同遏制一切暴力行為。(何勇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