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華文頭條 > 推薦

江蘇南通:遊客跟團旅遊時突發心臟病死亡,責任誰承擔?

2024-07-10推薦

公司組織員工集體遊玩泰山風景區,由旅行社帶團出遊,旅遊者在爬山過程中突發心臟病死亡,公司、旅行社和泰山景區是否需要承擔賠償責任?近日,江蘇省南通市崇川區人民法院對這起生命權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旅遊者自身未謹慎註意身體狀況,自擔70%損失,兩家旅行社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共同承擔30%賠償責任。
2023年8月24日,某電力公司組織員工前往泰山風景區旅遊,並與南通某旅行社簽訂【境內旅遊合約】一份,約定由南通某旅行社為該公司202名員工提供帶團旅遊服務,旅行時間為2023年9月8日至9月10日,旅行社應為旅遊者發放固定格式的安全資訊卡,要求填寫旅遊者姓名、基礎疾病、應急聯絡方式等資訊。同時約定旅遊者人身權益受到損害時,旅行社應當采取合理必要的保護和救助措施,旅遊者應在風險控制範圍內選擇活動計畫,遵守安全警示規定,並對自己的安全負責。
南通某旅行社委托泰安某旅行社具體履行合約,泰安某旅行社在泰山風景區負責接地旅遊服務,包括提供包車、導遊等服務。2023年9月10日上午,臧某隨團乘車至泰山中天門景區開始徒步登山。當日10時15分,臧某被台階絆倒,俯臥在山路上,現場遊客發現後報警救助。泰山景區警務和醫務人員對臧某進行了緊急施救。臧某於當日10時51分被送醫治療,因治療無效,於當日死亡,死亡原因為心臟性猝死。臧某親屬認為某電力公司、旅行社及泰山景區未及時采取救助措施,安全保障措施不到位,訴至崇川區法院,請求賠償臧某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及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1081805.5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某電力公司組織員工外出旅遊,明確要求員工根據自身身體狀況自願前往,且將登山方式、不可獨自行動等安全註意事項特別提醒,已盡到一定的安全提示義務,對臧某死亡無過錯,不應承擔責任。泰山景區管委會為遊客提供旅遊輔助服務,在進山口、遊客中心等處設定標牌,透過LED顯示器等方式公示求助電話、安全提示,建議存在疾病隱患的遊客謹慎登山,且在知悉臧某倒地後及時組織人員救助,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該景區存在安全保障缺陷,其不應承擔責任。
南通某旅行社未按照合約約定要求臧某填寫安全資訊卡,導致現場施救人員未在第一時間得知臧某的基礎疾病,影響救治措施和成效,應承擔相應責任。且南通某旅行社作為組團社,應提供全程導遊服務,導遊服務不僅包括景點歷史、文化、風土人情的講解,還包括對旅遊者的安全保障義務,其將登山旅遊計畫委托泰安某旅行社實施,但當日泰安某旅行社導遊系乘纜車登山,未向徒步登山者提供導遊服務,未及時掌握臧某具體動向和身體狀況,存在違約行為。因此,南通某旅行社及泰安某旅行社在提供旅遊服務過程中存在疏漏,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與臧某死亡存在一定因果關系,應承擔相應責任。
臧某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相比旅行社而言,更了解自身健康狀況,其本身年事較高且患有高血壓,自願參加旅遊,應對旅遊行為,尤其是徒步攀登泰山可能面臨的風險進行合理預判。臧某在事發前一日深夜仍參與聚餐並飲用烈性白酒,容易增加心腦血管的發病風險,自身存在較大過錯。法院綜合考量各方過錯程度,判決南通某旅行社承擔20%責任,泰安某旅行社承擔10%責任,其余損失由臧某親屬自行承擔。結合損失金額,法院判決南通某旅行社承擔損失214987元,泰安某旅行社承擔損失107494元。
一審判決後,各方均未上訴。該判決已生效。
(顧建兵 張淩)
■法官說法當下健康生活成為人們的生活理念,徒步爬山成為許多人的選擇。然而,在青山綠水間漫步,領略大自然壯美風光的同時,也可能伴隨著無法預測的風險,旅遊者及旅遊服務提供者均需要增強安全防範意識。該案承辦法官嚴永宏介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旅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七條規定:「旅遊經營者、旅遊輔助服務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旅遊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旅遊者請求旅遊經營者、旅遊輔助服務者承擔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旅行社作為旅遊服務提供者,對參團的旅遊者負有一定的安全保障義務,應當就相關旅遊風險和安全註意事項向旅遊者作出充分告知和確切提示,同時在行程中應積極履行安全保障義務,采取合理的措施防範風險、避免損害,在出現突發狀況或遭遇危險時,及時采取必要的救助措施,降低風險、減少損害。如果團隊中有老年旅遊者,旅行社在組織旅遊活動、制定旅遊計劃和行程時,應充分考慮老年旅遊者的身體狀況、參與能力、活動的強度和可能的風險,並配備隨行醫護人員。
法官提醒,旅遊經營者雖負有保障旅遊者人身、財產安全的義務,但該安全保障義務並非是無條件、無限制的,旅遊者本人更應關註自身的身體狀況,旅遊者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旅遊者要根據自身的年齡、身體狀況選擇旅遊地點,在出遊前了解相關景區的基本情況,根據自身狀況選擇能夠控制風險的旅遊路線和計畫。年老和存在基礎疾病的旅遊者要量力而行,勿選擇刺激性或高風險活動,行程中要隨身攜帶適當的防護用品和必備藥品,做好個人健康及安全防護措施,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傷害。

來源:中國法院網

編輯: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