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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自稱兩年被家暴16次」侵權責任糾紛及離婚案宣判:準予離婚

2024-06-01推薦

成都一女子自述兩年被丈夫家暴16次,身體造成創傷,需終身掛糞袋。2023年4月事發以來,此事件每一次的進展都牽動網民的關註。

封面新聞記者了解到,5月30日,謝女士起訴丈夫賀某某及其親屬的5起侵權責任糾紛案,在成都武侯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5月31日,兩人的離婚糾紛案在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並宣判。法院判決準予謝女士與賀某某離婚,女兒由謝女士撫養。

講述

2年被家暴16次,需終身掛糞袋生活

謝女士與丈夫賀某某相識於2020年,2021年5月結婚。對於自己的婚姻,她曾在采訪中用9個字形容,「離不掉、逃不了、過不好。」

據謝女士自述,結婚兩年內,她被丈夫家暴多達16次,甚至在懷孕期間也被家暴,致使她身體多次不同程度受傷。這期間,她有多次就醫、報警記錄,也向相關部門尋求過幫助,嘗試從這段婚姻中解脫,都未能如願。值得註意的是,謝女士透露說,警方曾兩次對賀某某出具家庭暴力告誡書,但其拒不改正。

2023年4月24日,謝女士向武侯法院送出了人身保護令和離婚申請,但因手續不全,未被法院受理。

謝女士說,當晚,賀某某找到外出躲避的她,將其帶至一酒店對其施暴。2023年4月25日的最後一次施暴,也是使她受傷最嚴重的一次。她說,賀某某采用拳打腳踢的方式對其胸腹部等部位多次進行毆打和踢踹,導致她肋骨骨折、十二指腸斷裂、小腸梗阻、腎肺胰等受到不同程度損傷,留下終身殘疾,需終身掛著糞袋生活。

經鑒定,謝女士全身多發損傷,其中重傷二級四處、輕傷二級五處、輕微傷一處。

案發後,賀某陽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2023年12月,檢察院以賀某某涉嫌故意傷害罪、虐待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開庭

判決離婚!謝某某獲女兒撫養權

2024年5月31日,成都武侯人民法院因涉個人私密依法不公開開庭審理了謝某某訴賀某某離婚糾紛案,並當庭宣判。

據了解,在此次離婚糾紛案中,原告謝某某提出8項訴訟請求,包括判決原被告離婚、女兒隨原告生活、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支付損害賠償等。

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謝某某送出的證據足以認定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賀某某多次實施了家庭暴力行為,判決準予謝某某與賀某某離婚。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女兒由謝某某直接撫養,賀某某按每月2000元標準一次性支付女兒至十八周歲的生活費,女兒的醫療費、教育費由謝某某與賀某某分別負擔40%和60%。關於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及損害賠償等訴訟請求,因相關案件尚在審理中,待查明事實後,另行作出判決。

另據悉,對於賀某某被控犯故意傷害罪、虐待罪一案,目前被害人謝某某正在進行傷殘等級鑒定和損傷程度補充鑒定,待鑒定意見出具後,將擇期審理。

封面新聞記者 於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