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前
黃小虎(化名)借款後遲遲未還
延壽縣法院介入後
他履行了還款義務
案件順利執結
但沒想到的是
他的「麻煩事兒」還沒完
……
黃小虎於2018年在秦明明(化名)處借款5760元並約定按月給付利息,而後黃小虎未按照約定履行還款義務,秦明明一紙訴狀將黃小虎訴至延壽縣法院,判決生效後,黃小虎仍未履行還款義務,案件進入執行程式,執行法官對黃小虎依法采取了線上財產的查控、凍結,並在法定期限內向黃小虎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耐心地向黃小虎進行釋法明理工作,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後果。懾於法律威嚴,黃小虎積極籌措錢款,十幾天後,案件雙方當事人來到法院,黃小虎當場給付了借款本息,並繳納了執行費,該案執行完畢。
看似「案結事了」的執行案件
誰能想到還有後續……
銀行
不好意思,你的征信顯示存在信用不良的問題,你的貸款申請我行不能透過。
我的征信怎麽會有問題?
為了解除疑惑,黃小虎打印了一份征信報告,報告上顯示,黃小虎在延壽縣法院有一個作為被執行人的執行案件,他恍然大悟,想起來與秦明明的執行案件,但自己已經全部履行完畢,為什麽還會有征信問題?黃小虎帶著疑惑來到了延壽縣法院。
了解到黃小虎的問題,執行法官立即核實案件情況,經核實,黃小虎已經履行欠款,延壽縣法院也未將黃小虎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既然未將我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為什麽我仍然貸不了款?
延壽縣法院法官
可能是金融機構在大數據平台中抓取到了你作為被執行人的案件資訊,並對你的信用記錄進行了綜合評估,由於你存在信用不良的記錄,所以銀行對你貸款的申請就沒有透過。你先別急,你向銀行說明一下情況,法院也會將案件情況向銀行說明。
隨後,黃小虎再次來到銀行,銀行向法院了解完情況後,表示會重新評估黃小虎的貸款資格。得知訊息後,黃小虎向法院表示了感謝,表示今後一定會做一個信守承諾的人。
隨著法院對執行工作宣傳力度的不斷加強,人民群眾對於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限制高消費等執行強制措施都較為熟悉,但是卻不了解一旦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案件進入執行程式,成為被執行人的資訊同樣會被金融機構抓取到。因此,當事人一定要積極履行法院生效判決,不要給自己留下失信的「烙印」。
轉自:延壽縣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