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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解讀:菲律賓單方面提起涉南海劃界案,依法還是違法?

2024-06-18推薦

菲律賓外交部15日發表聲明稱,菲方已向大陸棚界限委員會送出南海外大陸棚劃界案,將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尋求確立在該海域開發自然資源的專屬權利。

根據新加坡【聯合早報】報道,菲律賓外交部負責海事和海洋事務的助理部長艾爾費蕾姿(Marshall Louis Alferez)發表聲明說,此舉是透過表明對勘探和開發延長大陸棚自然資源的專屬權利,以保障菲律賓的未來。

菲律賓外交部稱,這份檔得到了總統馬科斯的批準,並經過了對「西菲律賓海」大陸棚全面、技術和科學的研究。

所謂「西菲律賓海」,是菲律賓對其西側海域的200海裏專屬經濟區的名稱。菲律賓稱,這項劃界案是以【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的權利,來確定其大陸棚的外圍界限,包括海底區域的海床和底土,最長達350海裏。

△2024年2月15日,中國黃巖島鄰近海域,中國海警船海上行駛。

對於菲方此舉,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林劍在17日記者會上表示,中菲在南海存在領土問題和海洋劃界爭議,菲律賓單方面送出涉南海外大陸棚劃界案,侵犯了中國的主權權利和管轄權,違反了包括【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在內的國際法,違背【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的有關規定。

林劍強調,根據大陸棚界限委員會議事規則,菲方送出的劃界案如涉及爭議海域,委員會不應審議和認定。

武漢大學中國邊界與海洋研究院教授雷筱璐在接受南海之聲采訪時表示,大陸棚界限委員會是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76條第8款及附件二設立的機構,其成員主要由科學家組成,主要是審議締約國送出的海床和底土的科學數據,旨在對締約國送出的200海裏外大陸棚外部界限按照第76條的規定進行審議並作出建議,締約國在該建議基礎上作出的大陸棚外部界限具有法律拘束力和終局性。

雷筱璐指出,根據【公約】第76條第10款、附件二第9條、【議事規則】第46條及其附件一第5條a款,如果沿海國送出的劃界案涉及與其他國家的主權或海洋權利爭議,委員會將不審議或推遲審議有關劃界案。這就是俗稱的「有爭議不審議」規則。

盡管目前菲方尚未公布此次劃界案的具體情況,但根據其15日聲明,此次大陸棚劃界案基於菲律賓巴拉望島向西延伸,涉及與中國南沙部份島礁的主權爭議,也涉及中菲有關海洋權利主張的重疊。

雷筱璐表示,根據「有爭議不審議」規則,只要中國援引【議事規則】附件一第5條a款提出外交照會,反對委員會審議有關劃界案,委員會就應遵循其一貫實踐,不應審議菲劃界案。

雷筱璐進一步指出,菲律賓妄想利用大陸棚界限委員會相關程式,基於非法「南海仲裁裁決」認定其劃界案不涉及與中國爭議,推動委員會審議程式,不符合大陸棚界限委員會的一貫做法。

相關分析人士也表示,菲方此舉主要目的是企圖以此坐實非法「南海仲裁裁決」,誘導國際輿論對中國南海政策和立場主張進行攻擊抹黑。

針對菲律賓近來頻繁制造事端,升溫南海局勢,中國外交部曾多次表示,中方將繼續堅定維護自身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中方敦促菲方重信守諾,恪守國際條約確定的領土範圍,全面有效落實【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停止海上侵權挑釁,盡快回到透過對話協商妥善處理海上矛盾分歧的正確軌域上來。

轉自:南海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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