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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來上海出差,打車50多公裏花了440元?宰客司機被罰2000元

2024-07-15推薦

短短50多公裏的裏程,出租車打表收費竟然高達440元,更蹊蹺的是,司機出具的發票上居然沒有車牌號,這究竟是怎麽回事?

武漢來滬出差的李先生說,6月24日晚上9點多,他在虹橋火車站出租車上客點搭乘了一輛出租車前往位於長興島豐康路上的一家賓館。一個小時後到達目的地,司機給了他一張強生出租的發票,上面顯示:打表金額為401元,裏程顯示100公裏,高速通行費為40元。

李先生不熟悉上海的道路,看到有發票,就用微信掃碼支付了440元費用。但第二天,當他拿著發票去找公司財務報銷時卻被告知,虹橋火車站到長興島的這家賓館,距離只有50多公裏,發票金額超出太多無法報銷。

李先生隨後撥打了發票上的強生公司的監督電話反映情況,但由於發票資訊不完整,上面沒有出租車的車牌號,強生公司也無法找到這個司機。

6月27日,記者聯系了上海市交通委執法總隊,他們接報後高度重視,迅速介入。當晚,執法人員就和求助人李先生取得了聯系了解情況。

執法人員根據李先生當天的衣著、火車班次等資訊,調看了高鐵站南北出租車站點4個上客點的視訊錄像,但沒有任何發現。執法人員又繼續與李先生進行視訊連線,根據其走向和路線,最終排除了在出租車站點上客的可能。同時,執法人員也對強生出租公司進行調查,透過相關數據排摸以及一番深入調查,最終確定了嫌疑車輛:閔行江南出租公司滬ADR2973出租車。

據上海市交通委執法總隊新聞發言人王旭峰介紹,7月5日,滬ADR2973駕駛員由單位人員陪同前來接受處理。經詢問,駕駛員陳某無本市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準營證),對多收費行為供認不諱。

據陳某供述,6月24日21:48左右,他駕駛滬ADR2973至蘇虹路、申長路處,見有人揚招,乘客上車後說去往長興島豐康路,由於乘客對路線不熟悉,所以使用了計價器舞弊裝置,到了目的地計價器顯示401元,加上來回過路費,共收取440元。提供的發票是之前在洗車的地方別人給的,在得知事情被曝光後,他已將計價器舞弊裝置和發票丟棄。

根據以上調查情況,依據【上海市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對駕駛員陳某涉嫌無準營證從事出租汽車經營的行為,擬對其作出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對車屬公司涉嫌將出租車交予無準營證人員駕駛的行為,擬對其作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同時要求企業進一步加強管理,規範駕駛員營執行為,不得聘用無資質駕駛員。另對強生公司提出對出租汽車發票領用、使用及核銷等必須嚴格管理的相關要求。

目前李先生也收到了駕駛員退回的440元車費。

提醒:如果遇到出租汽車拒載、多收費等情況,可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條件下拍照或視訊取證,危急情況下報警或事後撥打12345進行投訴,註意留存好發票、車牌號等必要證據以便執法部門及時進行查處。

轉自:上海交通廣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