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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鄰居雜訊擾民怎麽辦?看看他們有什麽招

2024-03-02推薦

編者按:終於又要到周末了,想好怎麽安排你的休息日了嗎?是不是想要先宅家睡到自然醒?不知道你有沒有過大好的周末時光卻被樓下的施工聲、汽車的雜訊、孩子的嬉鬧聲破壞的經歷?其實,這個問題也算是國際性的生活難題。尤其是來自鄰居的雜訊會給我們造成很大困擾,不僅被吵醒,還會影響心情、給身體帶來不適。

不論是身居國內還是國外,相信大家多多少少都有過被雜訊滋擾的經歷。關於這個不太好處理的難題,本期讓我們看看幾位作者在鄰居雜訊問題上都發生過哪些故事,不同的國家對雜訊處理又有什麽規定呢?

在英國,受到雜訊滋擾如何維權?

大家都知道英國人的啤酒文化、足球文化、Party文化,許多人一旦酒精上頭,或是看足球比賽看到興奮點等等,就難免情緒不受控制,或大聲嚷叫,或隨著音樂跳動歌唱。嬉笑怒罵,在本就喧鬧的白天裏對大家的日常生活不會有過多的影響,但到了夜深分時,當整個城市安靜下來時,這些聲音就顯得格外刺耳,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到大家的休息及第二天的工作或學習狀態。

任何時段的雜訊都可能被判定為滋擾

首先,我們先從英國的法律層面了解一下英國對於滋擾的定義。

滋擾分為私人滋擾和公共滋擾。私人滋擾侵犯了不動產的權益。它包括對原告正常使用土地的嚴重幹擾。私人滋擾通常是雜訊、氣味,或對其財產的侵占、實際損壞等。滋擾可以是不作為,也可以是主動的行為。

公共滋擾則是指對大眾造成嚴重危害,從2022年起,公共滋擾主要是針對個人參加遊行示威活動。與滋擾相關的法律分別是:案例法範疇和成文的法律法規或者侵權法和刑法。

1.案例法範疇

滋擾屬於侵權法的範疇,由於英國很多法律不是寫下來的法典,而是沿襲之前的案子的判罰結果,這種方式被稱為案例法。屬於侵權法範疇的案件,基本都是沿襲之前的案子來判。

2.成文的法律法規

除了案例法,和滋擾最相關的法律條文是1990年頒布的【環境保護法案】。這個多用於刑法。所以,滋擾可以去民事法庭以侵權法來起訴對方,也可以去刑事法庭來起訴對方。

具體到雜訊滋擾,無論是發生在白天還是晚上,任何時段的雜訊,都有可能算得上是滋擾,當然不同時間段,以及不同地理位置,判斷是否構成雜訊滋擾的標準並不一樣。發生在午夜的雜訊更容易被判定為滋擾。

處理雜訊滋擾問題是費時、費力、費神的過程

第一次發生雜訊滋擾,可以與鄰居打個招呼,私下解決。

第二次,同一個人/同一戶人家中發生同樣的雜訊滋擾的情況,則可以投訴到地方委員會。尤其是針對發生在午夜的派對,大部份地區的地方委員配備有夜間值班人員,會立刻過來要求對方停止滋擾。不過有些委員會卻沒有這種幹預機制。

至於警察,一般情況下,若發出雜訊的群體沒有吵架、打架等行為,警察不會出警。所以這就導致有些城市的居民,在遭遇午夜派對的時候,如果私下勸說無效,就只能自己忍受。

而沒有夜班制的委員會,會在接到市民投訴後,在工作時間內處理。一般情況下,委員會會給制造雜訊的人發去書面通知。也會通知投訴的人,安裝噪音監控App。

在委員會介入處理後,若雜訊滋擾繼續,他們則會采取進一步行動。

一般情況下,工作人員會登門親自檢視雜訊情況,或者安裝一個記錄儀。如果工作人員幾次勸說後,雜訊制造方依然不改,委員會則有權給對方一個「雜訊消除通知書。「若雜訊制造方不遵守這個通知書的內容,就會被罰款。

雖然這看起來像是一條光明大道,但是走起來卻沒那麽順暢。

由於委員會雜訊滋擾的處理時效是3個月,但若遇到狡猾的鄰居,他們則會在第一次收到通知的時候就「偃旗息鼓」,等待3個月,等處理時效一過,便又開始鬧騰了,於是之前所有努力都白費了,一切又重新回到原點。

那麽是不是就沒辦法「治」這些人了呢?

還有一種辦法,是訴訟途徑,分為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可以嘗試到郡法院或者高等法院起訴,以侵權法來告對方,勝訴後,你將能拿到一個雜訊消除令,以及賠償。目前對於雜訊滋擾造成的精神/心理創傷的賠償。

也可以把對方告上裁判法院,是英國式法律制度之下的最初級的刑事法院,負責裁判較輕微的罪行,以違反環境保護法來起訴。

如果勝訴,則可以拿到法庭的雜訊消除令,同時法庭有可能對對方罰款;或者在違反雜訊消除令的時候罰款。一旦被罰款,是會留下犯罪記錄的。

一般來說,把對方告到裁判法院可以自己搞定,但如果告到民事法庭,則會產生比較高昂的律師費。

在對付雜訊滋擾的過程中,請註意記錄發生時間、時長、什麽原因產生的雜訊、對自己的影響,以及分貝數(雖然這個不是判定是否是滋擾的關鍵),以及記得錄音取證。

房東和租客等不同身份的住戶有不同途徑可以尋求幫助

如果你是承租人,在進行例行投訴到委員會的操作後,還可以聯系你的房東,也就是土地的永久擁有者,房東有義務幫你處理雜訊滋擾,如果房東不作為,你可以把房東投訴到住房監察員辦公室。

如果你投訴成功,房東將需要賠償。住房檢察員辦公室的網站上也有針對雜訊擾民的調查研究,以及具體的賠償案例。

如果制造雜訊的是你鄰居的租客,那麽你可以投訴到他的房東那裏去。從侵權法上來說,房東有責任管理好自己的租客,不對鄰居造成滋擾。如果房東不履行好這份職責,雖然你無法在地方法院上起訴他,但是你可以嘗試在民事法庭上在侵權法的範疇內起訴他。

如果開派對制造雜訊的家庭中有孩子,還可以同時將這個情況報告給社工,他們會出面維護孩子的權益。

除此以外,對於十分過分的房東,可以把他舉報到委員會,他們有權把不作為的房東告上法庭,申請禁制令。這將能夠直接禁止房東出租這套房子,或者委員會來接管出租事宜,當然收入也是委員會的。

英國一些民眾對雜訊滋擾的態度有些「扭曲」

許多人可能不了解,雜訊滋擾也是反社會行為的一種。2023年初,英國政府釋出了反社會行為治理計劃。雖然相關的法律法規有了,卻架不住部份地方政府和警察的不作為。

某網站上有一位英國老太太講述了自己遭到鄰居的雜訊滋擾長達30年之久的經歷。

這位老太太所經歷的已經不僅僅是雜訊困擾了,完全是反社會行為。警察本應該及早向法庭申請禁令。但顯然,過去30年警察啥也沒做。

我也聽說過很多案例,被滋擾的人深受其害,而漫長的投訴、訴訟過程又加重了受害者的心理負擔,所以很多人選擇賣房、搬家。

但從我個人的經驗來說,英國一些民眾對雜訊滋擾的態度,尤其是午夜派對的態度,有點扭曲。比如許多人認為,既然睡不著,就加入他們吧。但是對於第二天要上班、上學的人來說,鄰居的一次通宵派對所造成的睡眠剝奪,對受害者的身心健康都會造成不小的損害。特別是對於那些脆弱的人,比如老人、小孩、病人,尤其是有心理疾病的人,心悸、頭疼、焦慮、抑郁會接踵而至。

更何況,能通宵派對的人,肯定不會通宵一次就善罷甘休。若再加上委員會和警察的不作為,縱容了他們,那麽他們會一次又一次地通宵。這將導致受害者請假,看家庭醫生,無形中不僅給NHS(國民醫療服務體系)增加了負擔,也降低了社會的生產效率。 甚至導致受害者休病假在家,拿病假福利,更是加重整個社會的負擔。

英國近幾十年還有哪些和雜訊有關的法律

一、1996年頒布的雜訊法闡述了晚11點到早7點之間的雜訊,委員會需要如何處理。我覺得這條法律需要更新了,雜訊受害者需要的是立即處理。

二、1994年頒布的審判與公共秩序法主要闡述了晚上在露天的條件下,在20人或超過20人的聚會中大聲播放音樂,警察是要去驅逐的。

這兩條法案闡述了晚上9點後禁止在街道上使用音響裝置播放音樂的規定。 文/Min

鄰居太吵了不想忍?在法國你可以這樣「拿捏」他

鄰裏之間的雜訊問題一直是長期存在的敏感話題,相信很多在法國居住過的人都深有體會,常常因為鄰居太吵了而備受折磨。根據法國有關部門的數據,將近三分之二的法國人深受鄰裏雜訊的毒害。

刑法中明確鄰居有重復、強烈且持續不斷的聲音就算違法

法國法律規定,無論節假日還是工作日,晚上10點到早上7點,出現任何過量分貝的聲音都視為雜訊。

法國的刑法第R623-2條也明確寫出,當鄰居制造的聲音具有重復、強烈且持續不斷的這些特質時,他們就已經違反了法律。

在法國遇到制造雜訊的鄰居應該怎麽辦?

第一步:直接叩響鄰居的大門,友善地進行提醒。俗話說,伸手不打笑臉人,如果你話說得足夠友善,表現出適量的大度,對方也就不好意思反駁你。雖然說被雜訊影響的是我們,但為了不制造多余的麻煩,勸大家還是忍一時風平浪靜。

法國城市規範部門曾表示,和平談判的方式是有效的,可以解決90%與雜訊有關的爭議。

第二步:如果你的鄰居是個非常強硬的物件,無論你怎麽說就是無動於衷的時候,你可以給他們寄一封信,註意是掛號信,能收到回執的那種,以防日後真的要對簿公堂時能拿出一份證據來。

信的內容無非也是好意勸說他們不要制造過多雜訊,同時也告知一下公寓管理員,讓他知曉此事。而且最好集合一下其他的鄰居,因為雜訊這麽大,影響的肯定不是你自己。在多人的壓力下,相信鄰居肯定會有所收斂。

最後一步:在經歷了前兩個階段,依舊不予配合的硬茬鄰居,非但不會有所收斂,還會因為你的勸說將雜訊制造得更大,這時候只能選擇報警+上法庭了。

不堪雜訊時可報警甚至能開出上百歐元的罰款

報警是最有效率的方法,只要鄰居在晚上10點到早上7點制造雜訊,都可以直接給警察叔叔打電話。警察叔叔會給他們開出68-180歐不等的罰款。

至於上法庭,還要深思熟慮,做好準備工作。我們要在鄰居制造雜訊時用手機或其他方式錄下來,加上第二階段寄過的回執信,與雜訊制造者交談時的錄音和向警察舉報的證明等等。當然,除了這些證據,我們還需要了解各個地區的法律法規檔。

但是安心啦,大多數的雜訊問題,前兩步就能解決個八九不離十,畢竟誰都不想天天往法院跑。文/MM

在對雜訊無比嚴格的德國,嬰兒半夜哭鬧算擾民嗎?

雜訊汙染與空氣汙染、水汙染並列當今世界三大環境公害。德國是個對雜訊特別不能容忍的國家,自從上世紀中葉起,就陸續出台了很多防治雜訊汙染的法律法規。

「休息時間」內居民須保持安靜其間放音樂超35分貝也算雜訊

在德國,每天22:00-次日6:00是所謂的「休息時間」,居民必須要保持安靜,不然小心鄰居一個報警電話打過去,警察分分鐘找上門來。

以下這些行為都是不被允許的:開派對、演奏樂器、放音樂超過35分貝、大聲交談或吵架、使用電氣電動裝置(比如除草機、吸塵器、鉆孔機)、狗狗亂叫……

雖然德國關於雜訊的規定很嚴格,但確實有一個例外。

沒人能剝奪嬰兒哭鬧的權利嬰兒哭鬧被認定為「自然聲」

嬰兒才不管你什麽休息時間,他們只認自己的時間——不管是午夜還是清晨,都有可能響起他們劃破天際的哭聲和喊聲,穿透耳膜,直達靈魂。很多新手父母擔心會因此跟鄰居鬧矛盾,甚至被房東以此為由解約。不過,在德國這種擔心是多余的。

雖然各聯邦州的規定不盡相同,但無論在哪兒,嬰兒的哭鬧都不受「休息時間」的限制。不管他們什麽時候哭,不管他們哭得多大聲,居民都必須接受和容忍。

嬰兒的哭鬧被認為是一種與年齡相符的、暫時性的行為。他們真的控制不住自己,他們的父母通常也無能為力。

不只是嬰兒,根據德國【聯邦排放控制法】,嬰幼兒和兒童制造的雜訊對環境無害,在法律意義上並不被認為是雜訊,而是屬於自然聲,因此不適用任何雜訊管理條例。

當然,德國各地也曾發生過多起投訴兒童吵鬧的案例,不過法律大都站在孩子和父母這一邊:

其中金句頻出,比如「公寓不是修道院,小孩也不能像小狗一樣被拴著」「你不能指望有一個按鈕,按下去就可以讓孩子安靜」……

德國社會對嬰兒和兒童很包容還為父母提供各種便利

2018年,柏林一幢公寓樓裏,有人因為鄰居家14個月大女嬰哭鬧而報警。孩子的父母為此很生氣,以孩子的名義寫了一封公開信:

親愛的鄰居你們好!

我叫××,4月中旬搬來的。

我現在14個月大了,這兩個星期剛開始走路。有的時候不怎麽順利(我想我的腳太大了),我會角力然後哭起來。有的時候我心情很糟糕,想大聲喊出來。比如我一點也不喜歡換尿布,所以我才會發脾氣。

不過,我對此一點也不擔心,因為根據很多法律,我想叫多大聲都可以!這幾天實在太熱了,媽媽特地開啟了窗子,可不知怎的我還是覺得熱,所以才哭鬧的。

我有一個很漂亮的粉紅色房間,歡迎你們來看看或者跟我玩,這樣我就能領著你們參觀了。

昨天那兩個穿制服戴手槍的警察挺古怪的,我不明白他們為什麽到我家來,還問那麽奇怪的問題。

所以我想問問:在這個世界上,這座房子裏,大家都是這麽辦事的嗎?難道大家不願意互相交流嗎?

初來乍到,請多指教!

所以,即使是在喜歡清靜的德國,也沒人能剝奪嬰兒哭鬧的權利。每個人都是從嬰兒過來的,然而有的人常常忘記這一點。

德國對嬰兒和兒童非常友好和包容,同時盡可能地為他們的父母提供各種福利和便利,即使是在嚴肅的學術場合也不例外,不少會議和研討會都可以提供小孩的托管服務。

我印象很深的是有一次,在慕尼黑參加一個大型國際會議,與會者超過1500人。其中一個媽媽,娃還不到一歲,在分會場報告中途突然大哭。她趕緊起身離席,把娃抱去門口哄。

不少人下意識地看過去,但很快又收回了目光。台上正在講話的大佬會心一笑,隨後若無其事地繼續做報告;台下的聽眾會心一笑,隨後若無其事地繼續聽報告。

寶寶還在斷斷續續地哭鬧,媽媽怎麽都哄不好,只好推門出去了;關上門,會議照常,所有人都不以為意。在這樣寬松的環境下,無論是對嬰兒還是新手父母來說,都會少一點壓力,多一點從容吧。

文/桂玫爾(現居德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