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訊息,那兩名被水沖走的驢友已經被找到了。
很可惜,兩個人都沒了生命體征。救援人員說,他倆沒被水沖走多遠,離出事的地方挺近的,就是潭水太深了,費了好長時間才發現。
有一幕特別紮心,當兩個人被發現的時候,繩子還在他倆身上系著呢。這場景讓人不禁就想到那個紅衣男子緊緊拉住的手,他恐怕到死都想不到,自己出於仗義的行為,竟然會引發爭議。
【回顧事件。】
這是一場不該出現的悲劇。
有這麽一群人,他們有空閑時間,又熱愛大自然,就自發地湊到一塊兒去爬山,這其實是帶著冒險精神的。
他們去的石人峽是個廢棄的景區,不下雨的時候特別涼爽,還能聽到潺潺的流水聲。
那些喜歡遊玩的驢友自己琢磨出了一條路線,有人為了方便攀登還放了木梯子呢,哪怕有一點流水,也沒什麽影響。
這些人去玩的時候,剛下過雨,峽谷裏水流特別急,看他們蹚水的照片,水都沒過小腿了。
前隊過去了幾個男的,他們看著像是比較有登山經驗的樣子,順利就透過了。
輪到一個女子的時候,情況就不一樣了。
她看起來一點經驗都沒有,也不曉得路在何方,就只能跟著前面穿紅衣服的大哥走,這就跟摸著石頭過河似的。
得承認,這舉動特別冒險,稍有不慎,就有被水沖走的危險。
水面上雖然有個牽引繩,可一點安全保障都沒有。這繩子軟乎乎的,在水裏壓根兒起不了支撐的作用。
果不其然,那女子被水流沖得都站不穩了,帽子哥又拉了下繩子,結果女子和紅衣哥就都被沖到懸崖邊上去了。
有個細節能讓人看出水流的沖擊力。
你好好瞅瞅男子的背上,他拿身體暫時把水流給擋住了,可水很快就形成了小瀑布,在那種情形下,誰也撐不了多長時間。
女子身上是系著安全繩的,可這繩子卻成了束縛。她爬不上來,就只能被吊在那兒,腦袋都淹到水裏去了。能想象她得多難受啊,心裏滿是絕望,還沒法呼吸。
救援的時候,後面的隊友都在旁邊看著,就兩岸有幾個男的在使勁拉繩子呢。
【他們的不專一,也產生三個爭議。】
爭議一,帽子哥救援不給力。情況那麽危急了,他還舍不得放下手裏的煙。因為他換手拿煙,繩子松了一下,結果兩個人又往下面滑了一步。
爭議二,其他隊員為啥不幫忙呢?哪怕找根木棍,或者一塊兒拉繩子,也能多些力量啊,他們就幹站在那兒看著,這怎麽能忍心呢?
爭議三,紅衣男子為啥不松手呢?他一直拽著女子,像是好心,可就因為他沒走,結果得救援兩個人,兩邊的人壓根兒拉不動。
事情發生後,大家分析得都沒錯。但得承認一點,突然有變故的時候,誰都不可能考慮得特別周全。站在那種全知全能的上帝視角去評價他們的做法,這是不公平的。
就說個最簡單的情況,紅衣男子要是松開女子的手,萬一這女子沒被救上來,那他肯定會被更狠地批評,別人就會問:「你為啥松手啊?」
那個戴帽子的男的呢,我不想給他找借口。不過很明顯,他根本就不是專業搞救援的,就是個來遊玩的遊客。瞅他那年齡也不小了,反應遲鈍,還不懂正確的做法。他是存在問題,但肯定不是有意的。
有知情人說,那兩個被水沖走的人已經找到了。女的是退休教師,男的穿紅衣服,是戶外有名的博主,37歲了還沒結婚。
唉,又有兩個家庭毀了,真讓人心痛啊。
【出了事,就要有責任劃分。】
我看到有律師在討論責任的事兒,說一起出去玩的隊友都得擔責呢。
律師還講,哪怕組織者事前說了風險得自負,可他們也沒法徹底推脫責任。畢竟路線是組織者安排的,選了這麽個路線,這責任怎麽都甩不掉。
說組織者存在問題,是有一定道理的。因為他們沒有避開風險高的路線,即便事先不知情,可看到水流那麽湍急,又想到隊伍裏有老年人,就應該及時更換路線啊。
但要是提前把路線公布出來,還說參加是自願的,驢友費用平攤,責任也平攤,這樣就不能讓組織者負全部責任了。
另外,讓隊友承擔責任,我感覺不太合適。
大家都是出來玩的,誰能曉得會發生啥呢,而且都沒有救援的經驗。重要的是,那兩個人雖然沒被救上來,可他們真的用力拉繩子了,不能講人家見死不救啊。
這種時候,你要是讓他們擔責,那你說說,以後再碰到這樣的事,誰還敢去幫忙呢?
這個問題呢,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不知道你是怎麽想的呀?歡迎到評論區說說你的想法,你認為隊友應不應該承擔責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