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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旅店的衍變:從床位到馬廄的多樣化服務,究竟是怎麽樣轉變的

2024-02-08旅遊

笛福曾經在遊記中記載,「在離開溫徹斯特後,來到彼得斯菲爾德的樸茨茅斯路。 雖然這個小鎮名氣不大,但到處都是旅店 。」

笛福反映的情況並非個例,事實上,旅店在近代早期已遍地開花。那麽,旅店是從何時開始起源,在近代早期又有哪些發展呢?

旅店的中世紀起源

英國旅店興起於中世紀, 12、13世紀首次出現於英格蘭 。直至15、16世紀,旅店已頗具規模。

其中,省會城市和郡平均有10-20家旅店,集鎮有2-5家,小城鎮有1家,據統計, 在1577年,英格蘭共有3600家旅店

此外,從內部結構看,中世紀時期旅店已備有客房、馬廄和庭院,基本結構已能滿足旅客需求。

值得註意的是, 中世紀旅店大部份是由修道院投資興建的 ,例如1345年由辛頓特許會建立的喬治旅店、諾斯·聖塔菲利普旅店,還有教會支持下的牛津郡的星星旅店和十字旅店、格洛斯特郡的新旅店等。

與此同時,該時期旅店的住宿群體也呈現多樣化的趨勢。其中包括: 為宗教朝聖的基督徒,為國家政事出行的國王、政府官員等

究其緣由,這與當時整個社會背景有密切關系。

首先,在基督教文化中, 朝聖是眾基督徒的宗教活動之一 ,基督徒前往聖地朝拜聖像是虔誠的象征,這一活動在黑死病之後更為頻繁。

其次,對國王以及國家官員而言,長途出行需要一個穩定的住宿場所。

1586年9月23日,蘇格蘭女王瑪麗在前往福瑟林蓋城堡接受審判的途中抵達萊斯特,出席審判的醫生在日記中寫道, 女王住在天使旅店

同時, 旅店也成為巡回法官出行、政府法令的頒布及傳達、信件傳遞派發等相關負責官員的休息場所

最後,為了方便貿易,基於群體住宿需求,旅店不僅設在途經坎特伯里,威爾特郡的馬爾梅斯伯裏、阿姆斯伯裏和梅登布萊德利等朝聖道路上,還常見於各郡的市場、道路以及橋梁附近。

當然,總體而言, 中世紀旅店主要為朝聖者與政府官員服務

到中世紀晚期,旅店發展出現新變化,其經濟功能開始顯現。除正常的食宿交易外, 旅店還成為旅店主參與商品零售交易的場所

如在劍橋旅店中可以看到旅店主出售柴火、馬匹等貿易必需品。不僅如此,布匹、谷物也會在旅店中流通。

事實上, 這種貿易規模在中世紀晚期隨旅店數量增加而逐漸發展 。雖然直接的描述並不多見,但在法庭記錄、政府法令中常看到旅店及旅店主的身影。

據記載,在新市場中,普通食物供應者和旅店主的谷物和飼料因交易被告上法庭。

比如,1424年,約翰·沃德因非法售賣葡萄酒,被罰20先令。除此之外,旅店還用於貿易商之間的會面和當地商人之間的談判交易,安排金錢、服務和貨物的轉移等。

其實, 旅店在中世紀晚期已經出現債務糾紛 。由此可見,旅店的經濟趨向復雜。

當然,縱觀旅店的發展趨勢,盡管中世紀晚期其經濟貿易職能有所顯現,但相比之下, 旅店主要仍是承擔住宿等基本職能

這一點可以從史料數量中看出端倪。中世紀英國旅店的史料中,對住宿的記載較經濟方面更常見。

一方面是 中世紀旅店已是常見場所,並未引發關註 ;另一方面則是 由於提供住宿是旅店主要功能,商業貿易少,相應旅店糾紛也較少

隨著商業的進一步發展,在近代這一經濟性質更為凸顯。

中世紀英國的旅店與社會經濟、文化生活緊密相連: 旅店應基督教文化的朝聖傳統、官員以及商販出行需要而建立

除住宿出行這一主要功能外,經濟功能也在中世紀晚期有了萌芽。總體來說,中世紀旅店業的經濟交易規模不大、相對零散。

但中世紀晚期旅店經濟呈現出多樣化與復混成的趨勢。 隨著近代英國社會經濟的變革,近代英國旅店在中世紀的基礎上得到進一步發展

旅店的成長期

16、17世紀是旅店的成長期,這一時期最突出的變化是其經濟性特征明顯。這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其一,旅店數量增長、規模進一步擴大;其二,旅店的投資經營增加。

中世紀的旅店數量, 可以憑借埃弗裏特所搜集的普查報告來大致推測

這份報告顯示,1577年27個郡共有2000多家旅店,剩下的郡旅店和酒館數可達3600家。

事實上, 各郡旅店的數量與該郡的地理位置、經濟、人口有關 。約克郡是英格蘭北方重要的法律和教會首都,人員流動較多,共有3700家酒館、239家旅店。

位於北方大道上的赫爾福德郡共有152家旅店,白金漢郡72家,米德爾塞克斯郡有133家。

在倫敦之外的北方大道上,僅在聖奧爾本斯小鎮,就有多達27家旅店。

隨著時間的推移和經濟發展,各郡旅店在數量上也呈現出增多的趨勢

例如,在格洛斯特,旅店的數量從1583年的12家增加到1660年的23家;在萊斯特郡的盧特沃斯,16世紀60年代經營的4家旅館到17世紀70年代增加到10家。

16世紀在坎特伯里有98家旅店。到17世紀初, 英國總共開設的飲品店數增加到30000家,17世紀末可達60000多家

中世紀末到近代早期過渡時期,旅店的經濟性特征也在旅店規模和品質上也有明顯表現。 其中床位數與馬廄數逐漸成為衡量旅店好壞、規模大小的因素之一

至17世紀末,德維茲小鎮的旅店有將近100個床位,馬爾伯勒的旅店有143張床位,齊本漢的旅店有163張床位,索爾茲伯里的旅店有548張床位。

這屬於規模中等或較大的旅店。此外,查特斯統計了英國1686年倫敦到貝瑞克沿線城市的旅店數: 規模較大的新堡可以提供634床位、894馬廄數

旅店規模較小的則可以提供20余的床位數、40左右的馬廄數。列舉的旅店中,床位數上百的就有10個,小於30個床位數的僅有4個。

從各旅店距離中可以看到,每10英裏左右就有一家旅店,已經形成較為集中的旅店群。

也有數據顯示,17世紀末所有主要道路上都有旅店,平均10-15英裏就有大量旅店群。由此可見,17世紀英國旅店數極多,規模較大的旅店也很普遍, 旅店網路基本形成

16、17世紀的旅店是基於中世紀時期的基礎上新建或翻新而成,一般規模較大。

比如,北安普頓的玫瑰和王冠旅店在中世紀就已存在,到17世紀已經擴充套件到13個門面的寬度和三層樓的高度; 錫廷伯恩的喬治旅店寬度不少於21個門面

北安普頓郡的喬治、紅獅、孔雀旅店有40個房間。 新建或翻新的旅店在內外部結構上都呈現出經濟性特征

具體而言,16、17世紀英國旅店以庭院式的空間結構為主,院子通常用來接待客人及馬匹、馬車,院中還設有馬廄、馬車房,為避免輪式車輛堵塞問題專門設定後門用於流轉,使出行更為便利。

除此之外,旅店的庭院中還設有一些商業店鋪,如鐵匠鋪子、藥店、酒館等。

院子周圍,還有谷倉、廚房、服務室、客房。由此可見, 庭院的設計結構主要是考慮馬車的便利性與空間的經濟性 ,這與近代早期英國的商業性變革與交通變革密切相關。

值得註意的是,對旅店進行新建或翻新實際上是領主基於盈利目的的一項投資。

例如溫徹斯特對天使旅店投資了400英鎊,每年可以獲得10英鎊的租金報酬, 而馬格達倫在16世紀安多弗重建了鐘樓 ,花費了192英鎊,租金提高了2英鎊。

而這種客觀的報酬,一方面來自於旅店經營的多項業務:食宿、車馬、銷售、社交等。另一方面也離不開旅店主的經營理念。

因此,基於這些投資, 16、17世紀的旅店處於成長期,在數量與規模上已達到一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