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传授【道德经】图
老子在【道德经】第39章中,教导我们无论为人处事还是修真修道一定要保持谦逊的姿态,上可和九天之光下可同俗世之尘,即是和光同尘,方能与道合一。
原文:
昔之得一者:
天得一以清;
地得一以宁;
神得一以灵;
谷得一以盈;
万物得一以生;
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
其致之也,谓:
天无以清,将恐裂;
地无以宁,将恐废;
神无以灵,将恐歇;
谷无以盈,将恐竭;
万物无以生,将恐灭;
侯王无以贵高,将恐蹶。
故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
是以侯王自谓孤、寡、不毂,
此非以贱为本邪?非乎?
故至誉无誉。
不欲琭琭如玉,珞珞如石。
高处不胜寒
译文:
往昔得道者:
天得道而清明;
地得道而安宁;
神得道而神灵;
河谷得道而充盈;
万物得道而生长;
君王得道而成为天下之首。
以此推理,可知:
天若不清明,就会崩裂;
地若不安宁,就会崩塌;
神若不神灵,就会消亡;
河谷若不充盈,就会衰竭;
万物不生长,就会灭绝;
君王不能居于高位,就会跌落。
所以,贵以贱为根本,高以下为根基。
因此,君王自称孤、寡、不毂(不详之名),
这难道不是以低贱作为根本?不是嘛?
所以,至高的荣誉就是不需要赞誉。
由此,得道之人不欲光彩如玉,抑或坚硬如石。
和光同尘
解读:
天性无二,人性有分善恶,在人类社会这个维度,不得不承认有着高下优劣的阶层之别。
身居高位者,切忌自视甚高 。人类社会是一个有机整体,你所谓的高位无非是低位者衬托而来,当你自视甚高的时候,也是远离低位者助力的开始,富贵岂能长久?
身居低位者,切忌妄自菲薄。 人类社会每个个体的存在都有其自身价值,所谓身居低位无非是一个相对性的原理,而道是不分高位低位的,身居地位未必不得道。
自笔者发心写作【道德经】感悟以来,篇幅亦逾一半,其中的道理,其实可以归纳为一个:
能量。
悟道修道成道,说到底就是要不断提升自己的能量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