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华文头条 > 文化

西门庆的豪横,骄淫奢靡只是表象,读完金瓶梅才感觉后背发凉!

2024-06-23文化

创作不易,诚邀您点个「关注」,方便与您进行讨论和交流,同时也能带给您与众不同的参与体验,感谢您的支持!

无论是【金瓶梅】中的西门庆,还是【水浒传】的西门大官人,他的形象是个浪荡公子,生得状貌魁梧,性情潇洒。生活奢靡且挥金如土,做生意却是一把好手,在清河县是个响当当的人物。

西门庆集奸商、贪官、恶霸于一身,成为了全书的负面典型,却为读者点透了古今商人的生存之道。以古看今,情理相通。

据【金瓶梅】描述,西门庆一妻五妾,六人在西门府各有自己的住处,难怪现代人说一房二房三房,原来是这样来的。

正妻吴月娘住上房,二房李娇儿住西厢房,三房孟玉楼住前院西厢房,四房孙雪娥住后院房屋三间,五房潘金莲和六房李瓶儿在花园内各有一院,内有一座三间二层楼。

西门庆的女儿西门大姐和女婿陈敬济住在东厢房,陈敬济是上门女婿。在西门庆去世后,陈敬济与潘金莲、庞春梅的私情更是变得公开化。

说起西门庆的财富,【金瓶梅】中有这样一段描述,西门庆早就‬对‬‬王昭宣的夫人林太太暗生情愫‬。

潘金莲就是在她九岁时卖于‬‬王昭宣府,十五岁‬那年‬,王昭宣死了,潘金莲‬被妈妈争将‬出来,又转‬卖给张大户。而‬这林太太就是‬王昭宣的夫人。

王昭宣去世之后,王府的下人各奔东西,王昭宣的家道迅速败落。

西门庆便托媒婆儿文嫂前往说媒,文嫂‬是‬这样‬介绍‬西门大官人‬的:

县门前西门大老爹,开四五处铺面:缎子铺、生药铺、绸绢铺、绒线铺,外边江湖又走标船,扬州兴贩盐引,东平府上纳香蜡,伙计主管数十。

家中田连阡陌,米烂成仓。身边除了大娘子——乃是清河左卫吴千户之女,填房与他为继室——只成房头、穿袍儿的,也有五六个。以下歌儿舞女,得宠侍妾,不下数十。端的朝朝寒食,夜夜元宵。

由此可见,西门庆积累的财富是很惊人的,别说在清河县,即便是在省城生活也一样很是富足。再加上每个妻妾各有两三个丫鬟呢。

西门府中还有厨师、喂马的、看门的,加上雇佣的小厮、家人也有一二十人。可以想见,维持这么大一个府第的正常运转,养活这么大一家子人,确实是笔不小的开销。

把潘金莲娶进门以后,【金瓶梅】第九回是这样描述的:

西门庆旋用十六两银子,买了一张黑漆欢门描金床,大红罗圈金帐幔,宝象花拣庄(妆),卓椅锦杌,摆设齐整。大娘子吴月娘房里使着两个丫头,一名春梅,一名玉箫。

西门庆把春梅叫到金莲房内,令他服侍金莲,赶着叫娘。却用五两银子,另买一个小丫头,名唤小玉,服侍月娘。又替金莲六两银子买了一个上灶丫头,名唤秋菊。

随着故事发展,潘金莲为了与李瓶儿争宠,缠着西门庆又买了一张「螺钿敞厅床」,竟花了六十两银子!

据估算,潘金莲的这张床就值一处不错的宅院。

在古代,其实财富并不能呼风唤雨,重要的还要看身份礼制。级别身份不够,住房、服饰是不能随意的。

但西门庆却能突破礼制且无官府追究,这才是可怕之处。

明代为了巩固社会秩序及确保礼法规则得以遵循,精心构建了一套严谨的住宅规范体系。细致规定了不同官阶、爵位乃至平民百姓的住宅规模、结构布局及装饰限制,确保每一砖每一瓦皆符合身份定位,不容僭越。

「一品二品厅堂五间九架,三品至五品厅堂五间七架,六品至九品厅堂三间七架,不许在宅前后左右多占地,构亭馆,开池塘」;「庶民庐舍不过三间五架,不许用斗拱,饰彩色」。

——【明史】卷六十八「舆服四」,室屋制度。

虽然【金瓶梅】描绘的故事发生在宋代,但作者兰陵笑笑生生活的年代却是在明代,这也是一种隐喻。

在明代,服饰规定也很严格,有官民界限,有良贱之别。而商贾被视为贱,正德年间的一项服饰制度规定,将商贾与仆役、娼优列为同等。

洪武十四年令农衣紬(绸)、纱、绢、布,商贾止衣绢、布。农家有一人为商贾者,亦不得衣紬、纱。

——【明史】卷六十七「舆服三」

正德元年,禁商贩、仆役、倡优、下贱不许服用貂裘。

西门庆胆敢逾越礼制,在当时可是个了不得的事情。

他之所以敢如此招摇,除了后来西门庆「做金吾卫副千户,居五品大夫之职」,尚不算违制之外,主要原因还是他的社会关系复杂、上面有人罢了。原文这样说的:

东京蔡太师是他干爷,朱太尉是他卫主,翟管家是他亲家,巡抚巡按都与他相交,知府知县是不消说。

另外,西门庆还有十位结拜兄弟,其实都是破落户,蹭吃蹭喝的主儿,分别是应伯爵、谢希大、花子虚、孙天化、祝实念、云理守、常峙节、白赍光,街头好勇斗狠、鸡鸣狗盗之事皆由他们来做。

王昭宣‬去世之后,王家彻底‬衰败。他的儿子王三官‬正‬面临‬一场官司。通过西门庆,王三官的官司被迅速摆平,林太太因此更领教了西门庆厉害。由此可见,西门庆确实是个手眼通天的人物。

由古喻今,以古讽今,当今社会中的诸如一些孙小果之流,又与西门庆何异呢?不过现在我们身处法治社会,这样的恶徒早晚会被绳之以法,但这类人却一直没有消失!

(声明:本文部分文字引自于【金瓶梅】原著或公开文章,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