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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人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应当如何去修学

2024-06-03文化

有一属官,因久听讲先生之学,曰:「此学甚好,只是簿书讼狱繁难,不得为学。」先生闻之曰:「我何尝教尔离了簿书讼狱,悬空去讲学?尔既有官司之事,便从官司的事上为学,才是真‘格物’。如问一词讼,不可因其应付无状,起个怒心;不可因他言语圆转,生个喜心;不可恶其嘱托,加意治之;不可因其请求,屈意从之;不可因自己事务烦冗,随意苟且断之;不可因旁人谮毁罗织,随人意思处之。这许多意思皆私,只尔自知,须精细省察克治,惟恐此心有一毫偏倚,枉人是非。这便是‘格物’‘致知’。簿书讼狱之间,无非实学。若离了事物为学,却是着空。」

初释:

有一位属官,长期听先生讲学,他说:「这个学说很好,只是要处理诉讼、文书的事务太繁多,没时间去学。」先生听了,对他说:「我什么时候教你离开处理诉讼、文书的事务而凭空求学了?你既然有诉讼案件要处理,就要从诉讼案件上为学,才是真正的‘格’。

比如,审理某一诉讼案时,不能因当事人应对无礼,而升起个发怒的心;不能因当事人说话办事委婉周密,而升起个欢喜的心;不能因讨厌当事人托人说情,而故意加倍惩罚当事人;不能因当事人的哀求,而曲意顺从当事人;不能因自己的事务烦杂,而随意断案;不能因旁人的故意罗织罪名和诽谤陷害,而随那些人的意思处理。以上种种情状,多是有私心的,只有你自己知道,必须精细反省、体察、克治,唯恐自己内心有一丝一毫的偏私和不正,而断错了是非,这就是‘物’‘致知’。无论是处理文书,还是审判诉讼,都是实学。如果脱离了具体事务而求学、为学,反而是着空、无学。」

壶天山人诠释:

这段话非常清楚明白地阐释了普通人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应当如何去修学,也阐释了阳明先生常说的「在事上磨」,到底是如何去「磨」的。

文中属官讲到的审理诉讼,跟我们每个人日常生活中做人做事是相通的。在审理诉讼的工作中,一个合格的法官,要在审理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做到内心持中、守正,不偏袒包庇任何一方,不被自己的好恶、情绪所影响,不被诉讼双方的表现所迷惑,不徇私情,秉公执法,能做到这些,就算是修学有成了,反之,就是功夫不到家,还需要继续努力。

由此我们也得以知道,人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修学,实际上就是要做到两点:一是顺乎天理,二是秉持公心。

顺乎天理,什么是天理呢?就是事理人情,即事情发生发展的规律、事物运动变化的规律,以及人心人性。所谓「事有必至,理有固然」,人首先要明白事理,才知道如何去顺应事理,人首先要洞察人心,才能做到顺应人心。就好比法官审理诉讼,如果他连法律的精神都没有吃透,连是非曲直都分不清楚,对是非对错都心无定见,又如何去断案呢?明白事理,洞察人心,便是我们首先要用功的地方。

秉持公心,何为公心?就是没有偏私的心,一是心没有偏,二是心没有私。所谓心没有偏,就是内心中正,不预设立场地偏向谁或偏向哪一方;所谓没有私,就是不把自己看得比别人重要,不把自己的人格、尊严、利益、好恶、情绪、观念等凌驾于他人之上,平等地看待、对待自己和他人,就是无私。在生活和工作中,时刻保持内心的中正,也是我们要着重用功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