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论语340
——能通过做事达成某种目的,才是真正的高人!
作者:红岭浸道
引言
关于【论语】,人们对此「书」的解读也是千人千解,莫衷一是。本人从个人体验出发,从「古文字」的角度解读【论语】全文,可能有些不一样的韵味。
本人主要以训练自己「明悟」古圣先贤的深意为主,自娱自乐,发在网上也以交流交友为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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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节我们解读了:子曰:「片言可以折狱者,其由也与?」子路无宿诺。让我们明白了,可以通过蛛丝马迹的细节获取重要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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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来继续解读【论语】内容: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
翻译为:听取诉讼进行判案,我跟别的人是一样的。但是我有一个目标,就是要追求最终没有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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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来看一下「讼」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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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节,放在了「为人处事的方法」【颜渊篇】中,说的是孔子介绍自己判案的思路的故事。
「听讼,吾犹人也」,说的是「听取诉讼并判断案件,我跟其他人没有什么两样。」
「必也使无讼乎?」其实这是一个感叹息句子,不是疑问句。意思是,一定使得当事人之间不再有争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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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节,孔子借着自己断案的思路来启示他人,做事要放在追求背后的目标上。
这一节,主要告诉我们:
做事,谁都会。但是能通过做事达成某种目的,才是真正的高人!
看来,孔子表面上所说的话、所做的事,其背后都有一定的目的追求。他追求的总目标是什么呢?
有人说是忠恕,有人说是孝,有人说是中庸,还有人说是礼制,……,林林总总,不一而足。
孔子没明说的,您认为孔子追求的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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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原文: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