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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酒鬼

2024-01-22美食

老婆:

我错了,真的错了。我不该逢场必去,一喝就多。年轻时知道躲场,知道酒桌上示弱,现在渐近老年,想充英雄好汉了,经常不醉不归。醉酒后丑态百出,或找不着家,或拽不进屋,或哄不出卫生间,或上不去床,既毁了身体,又影响工作。让夫人担心,让夫人生气,罪孽大矣!

我有错,我改。

以后,能不去的酒宴坚决推掉;非去不可的酒场,能不喝就不喝,能喝白酒喝啤酒,能喝半斤喝二两。

以上是我因酒犯事写的第一份检查。老婆勒令贴在客厅的显眼处,每天早中晚三餐前用普通话高声诵读一遍,自己有事不回家时,由女儿代为诵读,此项活动10日内不得中止。

不是老婆心太狠,是我这回酒醉得太离谱,让老婆忍无可忍。

前天晚上八点左右饭场结束,我是昨天凌晨四点半才摸到家的。其间,所有参与酒场的同学都被我老婆要求外出四处寻找。

我依稀记得:自己从酒店往家走,不知怎么到火车道上了,沿铁路走了一宿,情绪激昂,途中唱了不少革命歌曲,有一种奔向美好明天的感觉。等酒劲消减,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再往回走。摸到家时,天色微明,一屋子同学正齐聚我家唉声叹气,凄凄惶惶。

有同学粗略计算,我酒劲上来的八个多小时内,竟然走了将近一个马拉松的距离。说我这样的,平时不是躺着就是坐着的懒猪,迷迷糊糊地竟然狠狠地锻炼了一把。

其实,我不是经常这样醉酒出事,这是特例,偶尔喝大了。最近两年,我因酗酒仅有两次摸不着家被熟人扯着手送回,四次打吊水,七次上不去床,六次拽不出卫生间。以这样低的醉酒比率,是不能称为酒鬼的。

江湖盛传,我曾就着面条中的豆芽喝了半斤白酒,其实这纯属演义,属小说家言。我一个人是从不喝酒的,足见我没有酒瘾。咱喝酒图的是气氛,人少了没那个气场,还喝个什么劲儿!当年失恋时借酒浇愁,我还找了五个哥们儿伴酒呢,哪会一个人吃个面条也干喝?

我最倾情于这样的氛围:

三五月明之夜,邀一二好友,于街边练摊,吃着烧烤,就着啤酒。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真是大碗,整瓶的啤酒,倒一大海碗内,咕嘟咕嘟一气干掉,让酒渍顺嘴角直淌而下,流淌到光着上身的肚皮上,最好再用手这么一抹,原本根根直立的胸毛,就此抹平,黑光闪闪,再用胳膊擦擦嘴。

——爽就一个字,我只说一次!

喝到七八成,菜没了,酒不多了,钱也没了。怎么办?几人翻遍口袋,寻出几块硬币,买来一捧瓜子,推开海碗,换上小酒盅,就着瓜子,抿着小盅的啤酒,偶尔划几拳。

最后一盅酒不准喝,只准用筷子蘸。

我来问你,这感觉是不是很小资,很有品,很浪漫?

到了这种喝酒的境界,是不是很上档次?

为这,再写三次检查我也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