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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家具中的书记员桌椅

2024-10-16家居

法院书记员桌椅是法庭配套家具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特定的设计要求和功能特点。以下是关于法院书记员桌椅的一些信息:

书记员桌:

位置与尺寸:通常位于法官桌椅的正下方中间位置,书记员座位应比法官审判人员座位低 20 至 40 厘米,方便书记员进行庭审记录等工作。桌子的尺寸一般为长 1200 毫米到 1400 毫米、宽 600 毫米左右、高 800 毫米到 850 毫米,但具体尺寸可能因法院的实际空间布局和设计需求有所不同。

材质与结构:常见的材质有实木(如橡木)、板材(如吉林森工一级纤维板材)等。实木材质坚固耐用,质感好,经过脱水防潮等处理后可防止变形;板材材质成本相对较低,强度高、结构细腻。桌面一般会有足够的空间用于放置电脑、文件、文具等办公用品,可能还会带有一些收纳抽屉或线槽,方便整理和连接电子设备。

外观设计:整体设计简洁大方,颜色通常与法庭内的总体色调相适配,以营造庄重、严肃的氛围。有的书记员桌会采用木皮贴皮工艺,如进口胡桃木木皮,增加桌面的美观度和耐用性。

书记员椅:

尺寸与高度:椅子的高度要保证书记员能够舒适地进行书写和操作电脑等工作,一般座高在 450 毫米到 550 毫米之间,整体高度在 1000 毫米到 1200 毫米左右。宽度通常在 550 毫米到 650 毫米之间,以适应不同体型的书记员。

材质与舒适度:材质方面,框架多采用金属或优质木材,如橡木等,具有较好的支撑力和稳定性;座椅部分通常使用高密抗压海绵和皮革或布艺面料。海绵的回弹性好,能有效缓解长时间坐着的疲劳;皮革面料易于清洁和保养,布艺面料则更具透气性和舒适性。

功能特点:为了方便书记员在庭审过程中快速移动和调整坐姿,椅子通常会配备旋转功能和可调节高度的装置。同时,椅子的轮子要具备良好的静音和防滑性能,以避免在移动过程中产生噪音或影响书记员的工作。

不同法院对于书记员桌椅的具体要求和配置可能会有所差异,在采购时会根据法院的预算、装修风格、使用需求等因素进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