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LX22为复宏汉霖自AbClon, Inc.许可引进、并后续自主研发的 靶向HER2的创新型单克隆抗体 。与曲妥珠单抗类似,HLX22可结合在HER2的亚结构域IV,但结合表位与曲妥珠单抗不重叠,不产生竞争性结合。因此,HLX22和曲妥珠单抗联合使用时,两款药物能够同时与HER2结合,从而产生更强的HER2受体阻断效果。体内及体外研究表明,HLX22与曲妥珠单抗(HLX02)联用在人胃癌细胞株及多种胃癌CDX/PDX 模型中都展现出强大的抗肿瘤活性,能够 协同增效促进肿瘤细胞的凋亡 。
研究药物: HLX22联合曲妥珠单抗和化疗(III期)
试验类型: 对照试验(VS 曲妥珠单抗+化疗±帕博利珠单抗)
适应症: HER2阳性胃癌(一线)
申办方: 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复宏汉霖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用药周期
HLX22单抗注射液的规格:500mg/10mL/vial;用法用量:静脉输注,15 mg/kg;用药时程:单次给药,每3周为一个给药周期,预计每例患者平均用药14个周期。
入选标准
1、自愿参加临床研究;完全了解、知情本研究并签署 ICF;愿意遵循并有能力完成所有试验程序。
2、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满18岁的男性/女性。
3、存在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既往 未接受过治疗 的局部晚期不可切除或转移性 HER2阳性胃或胃食管交界部腺癌 。
4、由IRRC根据RECIST v1.1评估有可测量病灶, 靶病灶不能仅为骨转移病灶 。
5、 HER2阳性肿瘤 ,定义为由中心实验室基于原发或转移肿瘤评估为IHC 3+,或IHC 2+且ISH +。
6、随机前7天内ECOG PS评分为0-1。
7、预期生存期≥6个月。
8、乙肝表面抗原(HBsAg)(-)且乙肝核心抗体(HBcAb)(-);如HBsAg(+)或HBcAb(+),则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DNA)必须< 2500拷贝/mL或500 IU/mL 或处于本研究机构正常值范围内。
9、HCV 抗体(-);如HCV 抗体(+),入组前HCV-RNA 检测必须阴性。必须排除同时感染乙肝和丙肝的受试者(HBsAg 或HBcAb检测呈阳性,HCV 抗体检测呈阳性)。
10、HIV 抗体(-)。
11、有足够的脏器功能,即符合下列标准(在本研究随机前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白蛋白、重组人血小板生成素或集落刺激因子 [CSF]治疗):血液系统:嗜中性粒细胞(ANC)≥1.5×109/L。血小板(PLT)≥100×109/L。血红蛋白(Hb)≥90g/L。肝功能:总胆红素(TBIL)≤1.5×正常值上限(ULN)。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2.5×ULN;肝转移患者≤5.0×ULN。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5×ULN;肝转移患者≤5.0×ULN。碱性磷酸酶(ALP)≤2.5×ULN;肝转移和/或骨转移患者≤5.0×ULN。白蛋白≥25 g/L。肾功能:肌酐清除率(CrCl)≥50 mL/min(根据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
12、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必须在随机前7天内血妊娠检测阴性。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和有生育能力女性伴侣的男性受试者必须在研究治疗期间以及末次研究治疗后至少7个月采取至少一种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如宫内避孕装置、避孕药或避孕套)。
排除标准
1、随机前2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的患者。已治愈的局限性肿瘤,如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浅表性膀胱癌、前列腺原位癌、宫颈原位癌、乳腺原位癌和甲状腺癌可以入组。
2、有证据表明在针对胃腺癌或胃食管交界部腺癌的新辅助或辅助化疗(或两者都有)或放疗完成后6个月内(随机前)发生疾病进展。
3、曾使用过多柔比星, 体内浓度>360mg/m2 (或等效药物);注:等效药物包括表柔比星>720mg/m2、米托蒽醌> 120 mg/m2、伊达比星> 90mg/m2,或大于相当于360mg/m2 多柔比星的多柔比星脂质体或其他的蒽环类抗生素。如果使用了一种以上的蒽环类抗生素,则其累积剂量一定不能超过相当于360 mg/m2 的多柔比星。
4、既往接受过 任何HER2靶向治疗 。
5、先前治疗产生的残余毒性。允许存在脱发。
6、活动性胃肠道出血(根据国家癌症研究所[NCI]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CTCAE]v5.0,等级≥2)。
7、存在 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 。
8、随机前半年内发生脑血管意外、心肌梗死、不稳定型心绞痛和控制不良的心律失常(包括QTc 间期≥470ms)(QTc 间期根据Fridericia公式计算)。
9、按照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分级,受试者患有Ⅲ或Ⅳ级心功能不全或彩色多普勒超声心动图(ECHO):左室射血分数(LVEF)< 55%。
10、需要系统治疗的活动性感染或活动性肺结核患者。
11、随机前28天内接受活疫苗治疗的患者;季节性流感或灭活的COVID-19疫苗除外。
12、随机前28天内接受过重大手术的患者。
13、随机前28天内接受过根治性放疗的患者。
14、随机前28天内正在参加或参加过研究药物研究或使用过研究器械的患者。
15、已知对任何单克隆抗体或研究药物辅料有严重过敏史的受试者。
16、已知有精神药物滥用或药物成瘾史的受试者。
17、哺乳期患者。
18、已知患有二氢嘧啶脱氢酶缺乏症或正在使用抗病毒药物索利夫定或其化学相关类似物,如溴夫定。
研究中心
安徽合肥、蚌埠
重庆
北京
福建厦门、福州
广东广州
广西柳州
甘肃兰州、武威
河北石家庄
河南洛阳、郑州
湖南长沙
黑龙江哈尔滨
吉林长春
江苏南京、常州、徐州
江西南昌
辽宁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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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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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长治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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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
具体启动情况以后期咨询为准